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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清: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 猎狼

    第二天,全军扎营整顿,民壮们的情绪需要安抚,没什么比躲在安全的营寨里面更能让人感到安全的了。

    在军营中间,胤祚支了一口大锅,里面滚水沸腾,天上鹅毛大雪落下,遇到腾腾蒸汽,纷纷融化。

    海兰察抱来一个口袋:“按照殿下的吩咐,末将把军营中破损的兵刃收集了来。”

    胤祚打开袋子看了一眼道:“这些还是太大了,找个锤子,砸成手掌大小的小铁片。”

    “是。”海兰察虽然不懂这是在干什么,但是执行力还是很强的。

    半晌过后,海兰察回来,胤祚检查过被砸碎的钢片后,满意的点点头:“都倒进锅里。”

    海兰察在把钢片倒进锅里的时候,注意到锅里已经放了些羊肠羊心,可能还撒了羊血,总之腥的刺鼻,倒完了贴片,皱着鼻子走远了点。

    铁片煮了半个时辰,胤祚用一个长筷子夹了出来,闻了闻还在冒着热气的铁皮,嗯,一股羊腥味。

    海兰察在旁边看的目瞪口呆,他还以为胤祚得了失心疯,要吃羊杂煮刀片,正犹豫要不要去把刀片夺下来。

    胤祚又从锅里拿出块羊心放在地上,将刀片插在羊心上,拿出一壶水在羊心上浇,这水有淡淡的红色,混了羊血,初冬的戈壁十分冷冽的,羊心很快就没了热气,片刻之后,便覆盖上了一层薄冰。

    “只能如此了,夜里倒水的话,结冰应该更快些。”胤祚说道。

    “这样做会有用吗?”阿依慕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她从没听说过有人这样猎狼的。

    胤祚想了想道:“狼这种生物非常狡猾,生性又机警,这法子能不能奏效,我也说不准,但是阿奴达拉这么爱惜她的狼群,哪怕只死上一两头,也会让她发怒的吧。”

    满人本就是渔猎为生,各个都是天生的猎人,海兰察更是猎人中的佼佼者,此时自然看出了胤祚是在做捕狼套子。

    将羊血凝冰,诱狼来舔冰,舔到冰化,刀刃露出,将狼的舌头割伤,狼因为舌头受冻,察觉不到受伤,最终失血过多而死。

    这……实在是个妙计……只是不知这么阴毒的法子是从何而来,殿下自己想出来的吗?

    海兰察不禁望向胤祚,只觉得眼前这个和善的不像是皇子的年轻人,变得有些深不可测起来。

    “海兰察,学会了吗?”胤祚的问话打算了他的思路。

    海兰察抱拳恭敬的道:“殿下大才,这个套子的布法,末将已经牢记于心。”

    “那晚上,你混进探马队伍里去布套子,往我们前面的路上布。”

    “末将遵命。”海兰察抱拳。

    胤祚想起来:“哦,对了,狼的嗅觉灵敏,你布陷阱的时候不能留下人味,衣甲鞋袜都要换新的,身体也要洗过,再擦上羊血。”

    海兰察一笑:“殿下放心,下套打猎是末将的老本行,这些事情末将不会忘的。”

    傍晚,胤祚放出二十队探马,海兰察藏在其中一队中,这样就算是阿奴达拉暗中监视,也不会想到前面布上了猎狼的陷阱。

    第二天清晨,探马归营,海兰察满脸疲惫,两眼却神采奕奕,见到胤祚时抱拳道:“殿下放心,末将昨晚布置了一十九个套子,位置隐蔽,今日定能有所斩获。”

    “辛苦了,趁着大军造饭,先去歇息吧。”胤祚拍了拍海兰察肩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军早饭也成了羊肉粥了,胤祚早就吃羊肉吃的反胃了,便去检验了一下运咸菜的车队,当下指出十来坛子的咸菜,已经霉变了,给全军分着吃了。

    军中做饭舍不得放盐,而草原行军又没有蔬菜,这两点,咸菜里全有。

    黄瓜咸菜,清脆爽口,萝卜咸菜,清脆爽口,荠菜咸菜,清脆爽口……

    茄子咸菜,这个总不能清脆了吧,没用,吃到嘴里,还是被吧唧的震天响,五万七千人一块吧唧咸菜秃噜羊肉粥,那声音堪比八旗铁骑的冲锋。

    一顿咸菜,比什么振奋军心的屁话都管用。

    吃过早饭之后,胤祚大手一挥:“赶路。”

    一直行军至下午,都是平平安安,就在胤祚觉得今天不会有狼袭了,突然听到左前方一阵凄厉的狼嚎。

    海兰察马上挺直了身子:“殿下,那边山丘后有末将一个套子。”

    胤祚也不含糊:“带一百轻骑,把狼尸抢回来。”

    海兰察的遵命还在嘴边上,人已经飞奔出队了,一百骑兵浩浩荡荡,如利剑刺入远处未知的戈壁草原。

    小半个时辰后,海兰察带着人马回来,马上驮着一具狼尸。

    那狼毛色发亮,大的像头野猪,即便是被抗在马上,依旧是威风凛凛,全身没有丝毫伤口,似是刚死不久,身子还是软的,马上一颤一颤的,像是能随时活过来一般。

    随着海兰察归队,周围的将士都吓得推开些许。

    海兰察下马把狼尸拖到地上,掰开那狼的嘴巴,一截血肉模糊的舌头滚了出来。

    “殿下,此狼正是中了套子而死,末将赶到时,还看见了三匹狼,被末将以弓箭射伤了其中一只,不过隔得太远,被那畜生逃了。”

    胤祚点点头:“做的不错。”

    靠近那狼,才发现这狼的不凡,寻常蒙古草原狼只比雪橇犬稍大,而这头狼比寻常狼还要高上一头,人立而起比海兰察还要高上许多,全身皮毛也是油光水滑,放在寻常狼群,绝对是狼王一般的存在。

    “皮剥了,制成狼皮筒子,高挂起来。”胤祚冷笑着吩咐。

    民壮中不乏处理皮子的好手,只半个时辰,一张狼皮筒子便制好了,整张狼皮,除了喉部刀口之外,再无创口,以极高超的手段分离皮肉,再以干草填入狼皮中,缝合刀口后,挂着高杆上。

    风一吹来,狼皮似还在随风跑动,如活过来了一般,煞是壮观。

    “好皮子!”胤祚赞叹一句,对抗着狼皮筒子的军士命令道:“去,扛着它,绕大军一圈,让所有人都看看草原狼的雄姿。”

    “是。”那士兵答应一句,骑快马向后方奔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