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求生:主神游戏 第102章 秦姿的裙子
“好多人啊,我们要坐到哪里?”
秦姿感受到众人羡慕的目光,也感受到了新娘苏静怡阴冷冷的目光,顿时将凌翊满是肌肉的胳膊搂得更紧了。
凌翊环顾了一眼,“我的同学们在坐在最边缘的角落里,我们也过去吧。”
“嗯,好。”秦姿顺从的跟着凌翊。
两人就在众人的目送之下,走到了角落坐席上。
张峰等人全都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对金童玉女竟然真的是朝他们走来的。
“这位先生,您是不是走错了?”王浩礼貌的站起来问道。
凌翊哈哈一笑,一拳捶在王浩的肩膀上,“王浩,你不认识老同学了?”
“我艹!”王浩捂着肩膀,疼得龇牙咧嘴,“你、你真是凌翊?!”
“那当然了,假一赔十!”凌翊笑道。
“凌翊……不会吧!”张峰连忙站起来,“凌翊!你怎么变样了,我们都不敢认你了!啧啧,我记得以前你没我高啊!怎么,穿增高鞋垫了?”
“张峰,你的嘴还是那么损啊,我可是还在发育中呢,不像你,长得跟个牙签似的。”
“我我我不是牙签!”张峰红着脸说道。
其他女同学掩口而笑。
蒋兰兰上下打量着凌翊,“凌翊,几年不见,你真是变化太大了,我们几个老同学刚才还在谈论你了,都很想你!你身边的这位是?”
不等凌翊说话,秦姿便大大方方的自我介绍道:“大家好,我是凌翊的女朋友,我叫秦姿。”
钱曼盯着秦姿的CHANEL香奈儿连衣裙,“秦姿小姐,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身上这条连衣裙,是香奈儿今春最新款式吧?中州域应该还没有卖,只有米兰那种时尚之都才有的吧?”
这分明就是说秦姿身上的这件连衣裙,不是正版,而是山寨货。
秦姿微微一笑,“请问您怎么称呼?”
钱曼连站都没站起来,一脸傲然的说道:“我叫钱曼,我在时尚杂志社上班,所以对奢侈品有一定的研究。在时尚面前,我的眼光一贯是非常毒辣的,要是有什么得罪的秦姿小姐的地方,还请秦姿小姐别怪我。”
凌翊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这场婚宴,他们明明是冲着苏静怡来的,没想到正主还没遇上,女同学倒是先开火了。
“秦姿,钱曼在上学的时候,穿得戴的都是山寨货,所以看什么都是山寨货,你别在意。”
凌翊生怕秦姿吃亏。
作为男朋友,哪怕只是一天的男朋友,都得好好保护自己的女朋友。
钱曼满脸不悦的说道:“老同学,你可真是见色忘友啊,我只是跟你的小女朋友探讨一下而已。”
秦姿却大度的笑了笑,“没关系的凌翊,其实我对时尚并不了解太多,而且钱曼姐姐你说的也很对,我身上的这身CHANEL香奈儿,的确是今年最新款,并且只有米兰有少量的货,在中州域还没有卖的。”
钱曼得意的跟周围同学交换了一下眼色,“呵呵,这么说,秦姿小姐承认自己穿的是山寨货了?”
秦姿笑着说道:“虽然中州域没有卖,但我身上这件,却是真真正正的CHANEL香奈儿。”
钱曼嗤然一笑,“穿山寨的最高境界,就是真的相信自己穿的是真货。”
“钱曼姐姐在时尚杂志社工作,应该知道CHANEL香奈儿的主设计师是谁吧?”
“那还用问?卡尔拉格斐呗。”
“卡尔拉格斐?”凌翊插嘴说道:“那不是我这身衣服的品牌吗?”
在场的同学都没听过这个名字,但他们看得出来,凌翊的西装的确是非常合身帅气的。
秦姿笑着说道:“是的,卡尔拉格斐有自己的独立品牌,但他同时也是CHANEL的首席设计师。我在国外读医学硕士的时候,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卡尔,还用中医针灸治好了他的偏头疼。所以每次有新的设计产品时,卡尔总是会先给我邮寄一套,并且还绣上他的亲笔签名,这也是其他任何同款衣服所没有的。”
钱曼顿时瞪大了眼睛,“你、你说这套连衣裙,是卡尔拉格斐大师特意送给你的?这怎么可能?”
旁边的张峰一脸羡慕的说道:“哇,没想到,凌翊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还是个医学硕士呢?”
凌翊哈哈一笑,满脸嘚瑟的说道:“错,我女朋友是医学博士!她上学的时候连跳了好几级!”
“厉害!厉害!”
在场的人都要羡慕死了。
秦姿也是第一次被这样介绍,心里美美的。
钱曼一拍桌子,“我才不相信呢!你这一定是瞎编的!”
秦姿无奈的耸了耸肩,“钱曼姐姐,我没有瞎编,如果你不相信的话,那我也没有办法。”
王浩连忙站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不就一条裙子嘛,我说钱曼你也太过分了,这可是婚宴聚会,你怎么能把职业工作的臭毛病带进来呢?来来来,凌翊,快带着秦姿小姐落座!你们来晚了,得自罚三杯!”
“对对!自罚三杯!自罚三杯!”
一提到喝酒,张峰便满脸兴奋。
桌面上,除了几道精致的开胃小菜之外,已经摆好了两瓶五粮液。
这种酒可不是普通餐桌能喝到的,张峰等人早就垂涎欲滴了。
秦姿转头对凌翊说道:“凌翊,我不会喝酒啊。”
凌翊安慰的一笑,“没事,我替你喝就是了。”
“哈哈!凌翊,你别充大尾巴狼了,我们老同学四年,我还不知道你的酒量?”张峰得意的说道:“我还记得,当初我一瓶啤酒就给你放倒在地!”
“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
“好!就冲你这句话,六杯酒,一杯都不能少!”
张峰给凌翊把酒杯倒满。
凌翊端起酒杯,凑在鼻子下闻了一下,赞叹道:“好酒!”
他以前的酒量的确很差,但自从基因改良之后,身体的肌肉含量非常高,对于酒精的耐受和分解程度,也大幅提升。
武侠小说里经常说,某某武林高手一口气能喝一坛烈酒,这话也不能算夸张。
身体越强壮,就越是能快速吸收分解掉酒精,也就越能达到千杯不醉,万壶不倒的境界。
凌翊将杯中的美酒一饮而尽,只感觉从上到下一阵通畅!
非但没有丝毫的醉意,反而精神大振!
原来以前喝酒觉得痛苦,并不是因为自己不会品鉴,而是身体强度不够!
现在身体已经足够强了,美酒就如甘泉琼浆一般!
爽!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