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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剑皇:酒! 第O章 杀手的酒

    ——回忆!

    时间留给一些人去准备生活,留给一些人去适应生存。

    时间它消磨了一切的事物,又斩杀了多少柔情。

    一代人的过去,新的一代人又回到了这个江湖。

    这个社会最可怕的就是江湖上没有了延续,那江湖就不再是江湖了。

    ……

    碧蓝的天空,万里无云。

    深黑色的瞳孔,深邃凄婉。

    蓝天之下,一颗合抱古树下矗立着一块大方石,没有一丝的违和感。

    相反,它们相得益彰!

    古树的树叶早已枯黄,秋风只需轻轻一扫,便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和树干,古树干下面金黄的树叶早已在地上一层一层地铺开。

    风一吹,树叶像落日的余晖中的海浪一般,一浪接着一浪,波光摇曳。

    秋日的阳光,不再是夏的热烈,也不似冬的逼人。夕阳照射在他冷峻的脸庞,落下孤寂的影子。长长的头发半披在脸颊,整个人沉醉在夕阳余晖中,忧郁地眼神里仿佛在回忆着什么?更似乎在害怕什么?

    刘风斜坐在石头上,一只手里拿着一块圆形小圆石,直径大约一寸左右,并不是很厚,微微的发出淡蓝色的光。淡蓝色的石头上面歪歪斜斜的刻着两个字。

    一面刻着一个字——“风”。

    一面刻着的是另一个字——“叶”。

    另一只手里提着满满的一坛子的酒,酒很清澈,酒香飘了很远。

    正是因为酒香,所以人们忘却了它的威力,就连树上的鸟儿们在枝头上也在不知觉中摇摇欲坠。

    ”叶儿,你在哪儿?”

    刘风内心汹涌的咆哮,脸上却竟乎扭曲。

    此时的刘风陷入了遥远的回忆,眼里流露出一种相思的忧愁。可是当你仔细看时,从他的眼中看到的更多的是无奈与绝望。

    干裂的嘴唇轻轻动了动,随即抬起酒坛,“咕咚咕咚”喝下两口酒,懵懵懂懂的便陷入深深的回忆中。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切都是那么的温暖,和谐。

    宁静的小山村,“永宁村”。村里人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人们相互尊重,随处可见人们三三两两的交谈和问好。

    刘风仍然记得村里的酒家,人们在哪里无忧无虑的深夜长聊。记得村头大爷在村口大树下“吧嗒吧嗒”的抽自己家种的土烟。更记得隔壁的王二爷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自己送过来,因为他们都把刘风当作自己儿子一般。

    ”风儿,吃饭了!。”中年妇女的声音远远地传入刘风的耳里。

    此时正是刘风的母亲叫他吃饭,慈祥的面容,匀称的身材,头发披散在身后,女人转过身叹了口气。

    “唉!”

    紧接着女人对身边吸土烟卷儿的男人说道:“这两孩子又不知道跑哪儿玩耍了?老刘,你去找找。”

    男人吸了口烟,缓缓吐出青色烟雾,不急不慢的说到:“他们一会儿就会回来,他娘不要着急。”

    而此时两个小孩正在一颗村前的古树下玩耍,树上许多金黄的果子,男孩儿很笨拙的爬上古树,在树上摘果子,而女孩儿则安静的在树下待着。

    不一会儿,母亲的呼唤的声音很快又在村子里传开,久久的回荡在山涧。

    听到叫声后,男孩双手扶着两边的衣衫,从树上一跃而下,衣衫里兜着的是几个红彤彤的山果,看起来十分香甜。

    “给!”

    男孩忙不迭的将果子递给女孩,女孩青涩的接过红透透的果子,然后轻轻咬了一小口。沉醉在其中,还没来的及咬第二口,刘风母亲再一次叫到。

    “风儿,吃饭了!”

    男孩儿看着女孩儿吃着香甜的果子,不料看的入神了,这才反应过来。随即转身拉着女孩儿的手,便是一路小跑,完全没注意身后的人儿却早已气喘吁吁,两瑕鬓红。

    回到家中,一家人开心的吃着饭菜,虽然是一些粗茶淡饭,但是刘母的手很巧,做的很香,一家人其乐融融。

    叶儿并不是家里的亲生女儿,是刘风父亲在外面抱回来的?只知道捡来的时候,身上有一块石头,也许和她身世有关。

    而刘风父亲遇到叶儿时候是在一片枫叶林下,那年叶儿才五岁,从此他们一家人就叫她刘叶儿了。

    在那以后的日子,刘风与叶儿天天外出玩耍,有时在小溪边,有时在古树下,两人互相玩耍,彼此也是比亲兄妹更加亲近。

    美好的日子并不长久,江湖恩怨不光波及了大城,也波及了整个永宁村。

    三年后的一天,因为某个江湖中人无意看到永宁村有发着蓝色荧光的东西,与传说中的“七星龍耀剑”有相同的特征地方。之后整个村子变不复存在,被洗劫一空,不管什么锅碗瓢盆,还是铁锅铁铲,为的就是它“七星龍耀剑”。

    有些时候,人的命运并不是由自己所决定的。有些时候,自己的生活仍然要由自己争取的。

    显然刘风这些都经历过。

    双眼通红的刘风忘不了,十年前一夜,父母为了保全他们两,双双被杀害。刘风与叶儿在逃亡中,叶儿被一个大户看中,收去做干女儿。

    分开那夜两人相拥哭了一夜,第二天叶儿将和自己身世有关的石头给了刘风,上面刻了“风”与“叶”,希望有一天两人能再次相遇。

    那时刘风看着手里的石头,眼里满满的决心。女孩儿的手却不自觉的收缩了一下,刘风看在眼里,拉起女孩儿的小手,满是小刀割的痕迹。刘风却没有哭,心里却暗暗发誓。

    “我刘风一定要让叶儿永远快乐!”

    ——龙鳞!

    “这是正宗的“竹叶青”,酒气飘香,而且酒很烈。乃以黄酒加上竹叶合酿配制而成,再将酒放入刚生长的嫩竹中,等到十年过后方可取出。因为时间长,每一整只翠竹最多能得二两美酒。你这一坛子酒,恐怕你这次行动的所有银子就都没了。”

    说话之人脸上笑眯眯的,看起来却是人畜无害的样子,满脸的书生意气,好似学识渊博,说话间手已经马上就触到酒壶。

    若是你只看外表,你就会感觉到你是多么的可笑,因为他的刀却是诡异无比,很是冷血无情。

    ……

    “嗖!”

    一剑落下!

    剑砍在石头上,出现了一道很细很细的裂缝,刚才爬着的蚂蚁被切成两半,蚂蚁腿还在摇动着,而刚才准备拿酒的手早已收回。刘风冷酷的脸没有丝毫表情,也没有他该有的表情。

    惊讶!他当然不会,因为他相信那家伙能躲开,这只是自己随意的一剑,并没有刻意,如果这都躲不开,那他的手就不配那他那柄刀,也不配他的称号。

    歉意!他当然也不会,这是自己的酒,自己好不容易所得,也许你有钱,但你不一定能买到这种酒,因为它是独一无二的。酿酒的人被自己杀了,竹林也被自己砍完了。

    只是因为他去买酒,酿酒人不但不卖酒,还想夺它手中的剑,不光想夺剑,还想要了他的命。要知道,一柄好剑对与一个剑客多么重要,比生命还更加贵重,比信仰更重要。

    刘风并不是一个噬杀之人,只因为剑是他的逆鳞,不能触碰。还有一个逆鳞,那就是它——手里的石头。

    没有丝毫的暗示,也没有丝毫的讲情面,就这么突然一剑,快到无法相信。

    “好呀!我和你没完。看看是你的龙鳞剑锋利,还是我的龙背刀更厉害。”

    书生却没有生气!

    说着迅速取出身后胯着的大宽刀,金光闪闪,刀身长两尺,方便携带在腰间,不过他更喜欢放在背后,刀刃更是锋利无比,见血封喉。刀背宽达一寸,刀柄比别的普通刀柄更长,这是方便使用者用两只手握刀,要知道这刀虽然短,却重七七四十九斤,而书生现在只用一只手挥舞,可谓是刀刀生龙。

    刀剑瞬间迸发出华丽的火花,闪耀在这古树上,也卷起了秋黄的落叶。

    只见刘风一剑向树枝上的人砍去,却被书生一个闪躲,剑顺势砍下西瓜一般大的树枝,没有丝毫阻挡。

    “好一把龙鳞剑,传说取自青龙一族的龙鳞,由铸剑大师欧治子的嫡系传人所铸,可开山劈石。剑身长三尺,寒光剔透,能反映出一个人完美的面貌。轻巧而且方便携带,剑鞘又是一代能工巧匠所打造,内涵玄机,若非本人用剑,不可拔动丝毫。”

    刘风没有说话,剑在他的身上也同自己一般,人随剑走,使的可谓是飘逸无比。

    然而白面书生手中刀也达到炉火纯青,宝刀所到之处,摧枯拉朽,仿佛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丝毫。

    百招之内,两人都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破绽,假如有的话,相信早也分出胜负。

    “好啦好啦,我认输。”

    书生故作矫情的摇了摇手。手里的刀却握的更紧了,他在等一个机会。

    刘风看了,冷冷的笑了笑,还是没有说一句话,转身只顾自己喝酒,手中的剑却早已握的紧紧的?因为他知道,他会偷袭自己,喝酒只是给他出手的机会。

    “绝息斩”

    一声落下,只见书生从天而降,不再是刚才的文弱样,样貌变得十分凶残,应该说是带着诡异。

    龙背刀从头顶砍下,双手握刀,短小的龙背刀更是在身上没有任何拖泥带水,天地大势尽在这一斩上。

    “嗖!”

    酒坛被刘风扔的很高,刘风很快转过身,至下而上一剑划出。剑锋划过地皮,小草,直到出现在自己头顶。

    接下了,就这么接下了这一刀,刘风也算是使出了自己的全力。

    剑锋所过之处,地皮和小草慢慢裂开,微风一吹,小草叶片慢慢的掉落下来,只剩下一道整齐的切口。

    但刘风后悔了,他不该接下这一刀,宁愿自己被砍死也不该接下这一刀。

    龙鳞剑跟随自己三年了,三年他斩杀多少剑客,完成多少任务,也获得了无上的称号“御剑者”。

    一切都过去了,今天这把剑的光辉就这么过去了。

    没有任何表情,没有去接竹叶青,让它自己落在地上,刘风捡起地上的断剑,用手帕仔细的搽了又搽。最后才走到大树下,将剑埋在大树的另一边,前面立者着两块碑,上面风别写着剑的名字。

    这是第三把。

    第一把“木剑”,是刘风开始学剑时用的,当初自己刚进入往生营,什么都不会,心里只想着活下去。一把木剑,带给他许多荣耀。

    而一起从千难万险中获胜的人就是他,眼前的书生——陆小天。

    第二把是一把不知道名字的铁剑,碑上名字“铁剑”。这是他杀了第一个人,让他成功从一百个人中活了下来。所以他埋剑,因为铁剑不光替他杀了第一个人,它也已经满目疮痍,锈迹斑斑,不得不埋剑。

    第三把剑就是这“龙鳞剑”,陪了他三年,当年的事迹历历在目。自己为了获得它,不惜远赴万年冰封的大雪山,找到一块绝世龙鳞铁,然后去铸剑峰找人铸剑,自己更是不眠不休的等待,直直等了九九八十一天,龙鳞方成。再到自己用剑杀人,杀了七七四十九个人,之后他是江湖中刺客中有名的御剑者,但见过他的人仍然不多。

    “师兄,这…”

    陆小天挠了挠头发,满脸尴尬的说道。

    “这是它的宿命,它也该休息了?”

    随后弯下腰拾起地上的酒坛,奇怪的是酒坛落在地上竟然没有洒出半滴,而是稳稳的落在地上。刘风早已准备全力以赴,所以早就计算好了酒坛会落在地上,自然手法上显得更加精明了。

    “咕咚咕咚!”

    喝了两口酒,随手一扔,酒坛飞向陆小天前面。

    陆小天接过酒后,却不像书生一样浅尝辄止,也是咕咚咕咚的大口的喝了两口。

    “小天,给我留点儿!”

    刘风边说表面带微笑,陆小天没有看他,而是继续喝酒。

    陆小天在意别人叫他的名字,因为觉得名字太文静,不够霸气。

    他曾经为了这个名字,一人杀了王中王大将军全家三十六口人,就因为王中王儿子王玉王嘲笑他的名字,从此他的名字就在江湖黑道上成的忌讳,他也成为暗夜阎王。

    奈何是父母起的,他也不能改,所以只能镇压,恐吓。但他却不会在意眼前这个人的叫法,他反而会觉得如果有一天刘风不叫自己小天,他会不习惯。

    正当刘风说话时,却不知陆小天已经喝了一大半,便急忙叫到。

    “你倒是给我留点啊。”

    刘风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他喝着自己的酒,心里却是后悔万分呀!

    嘀嘀咕咕道:“不该呀!不该啊!”

    风吹动着树叶翻转,陆小天一下扔出酒坛,刘风一下接住,喝了两口又扔出去。

    只见酒坛传来传去,惹得旁人好不羡慕。

    ……

    日已落,秋已残。

    风大起!

    突然刘风看着陆小天,陆小天看着刘风,沉默少许。

    “有任务下来了。”

    刘风说完飘然离去,留下陆小天独自彷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