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徒之路:正文卷 第340章 绿野仙踪
李绩去到道宫一层看了看,达官贵人可以不见,但道童们还是要见见的。
三十余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在仆人服侍下,吵吵闹闹,各做各事;女孩子们聚在一起谈论服饰胭脂,男孩子则议论跑马斗狗,真正沉下心来读书的没几个,看的还是异志鬼怪小说。
因为没有上进的动力,也就没有了追求;十四,五岁的孩子还太小,你无法和他们解释生命的意义,对他们来说,现在正年轻,巴不得快些长大,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又有多少人会考虑几十年后年纪衰老后的种种?
这里也没有玲珑上界的大环境,修真也不是唯一向上的途径,他们一出生就站在这座城市的高点,未来也将继续站在高点,而真正拥有动力的贫民孩子又永远没有这样的机会……
稍微勉励了孩子们几句,李绩转身上楼,这样毫无压力的教授孩童,正合他意,估计也是每一个外放的道督故意放纵的结果,从人性上来看,每个道人都恨不得天下就自己一人在修道才好呢。
李绩御剑飞行在广袤无垠的原始森林上,纯净清新的木系灵机扑面而来,他没有具体的目的地,只是以叠翠城为原点,一圈一圈的兜圈子,感受下面灵机的变化。
这就是低阶修士的无奈,他们神魂不够强大,无法覆盖过大的范围,若是真人真君层次,要做到了解一片区域的灵机,恐怕也就是一道神念的事。
低阶修士要做到这一点,就只能勤跑腿。
李绩喜欢飞行的感觉,所以这一跑,便跑了一个月,叠翠城周边七千里范围内,基本跑了个遍,终于找到了一个好地方。
那是一处半山腰处的湖泊,每年山顶容化的积雪都为这片湖泊注入新鲜的水源,湖泊不算太大,数万平方丈而已,从天空往下看,如一面镜子,镶嵌在群山环绕之中。
李绩给它起了个名字-镜湖。
这里距离青碧城其实并不太远,四千余里,不过是御剑二个多时辰的事;李绩喜欢它,并不是因为有湖有畔,风景秀丽,更重要的是,这里木系灵机之盛,远超周围森林。
大自然是奇妙的,本来以这方湖泊的影响,附近灵机应该以水系灵机为主,但实际情况却完全不同,木系灵机在这片湖泊的衬托下,反而倍于周围茂密的森林,这是什么原因?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李绩的五行遁法就卡在这水生木上,如果在往后的日子里,他能搞明白这片湖泊木系灵机茂盛的原因,那么也许卡了他几十年之久的木遁也就迎刃而解。
李绩就在离镜湖百丈的山壁上凿了个洞府,极其的简陋,从这里往外看,都不用出洞,就能居高临下的俯瞰整个镜湖方圆;他没有选择在湖畔建个木屋,因为附近的动物早晚间都会过来饮水,他不是环境保护者,更不是动物保护者,他只是觉的,不应该打扰这些原住民本来的生活节奏,如此而已。
这里不会有人类出现,哪怕是靠打猎为生的山民,在青碧城周边的郊镇中,即使是最有经验,最大胆的猎人,也从不会深入森林超过百里,那已经不是打猎,而是找死,而这里,已距离城市四千余里。
修行,便这么平淡而悠闲的继续下去。
每日清晨,李绩会徒步爬上数千丈的山顶雪峰练剑;不选择御剑,是因为他喜欢这种纯粹肉体疲惫消耗的过程,仿佛不全身出次透汗就浑身不舒服似的;很少会有修士选择这么原始的锻炼方式,但李绩却觉的这样的锻炼更有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不仅是身,也是心。
接触大自然,就要融入大自然,你裹着剑罡御剑而行,又谈何接触?
至于为什么选择在山顶练剑,一来这里的雪峰让他有种回到轩辕崤山大雪原的感觉,更亲切;另一方面,也是不想惊吓了湖畔周围众多的小动物,他现在一出剑,雷鸣声爆极其骇人,这样的动静对一向惧怕打雷的动物来说就是个煎熬。
这样的修行,和他在九宫界中的修行截然不同,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劣势;九宫界的修炼,枯燥,单调,环境条件恶劣,有时间的增益,修练速度是极快的,但是,缺乏和大自然的沟通!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苦悟木遁几十年,也不能寸进的原因;九宫界中有利于量变,却挫于质变,没有顿悟,感受天地的机会,而这些,在修士的修行中,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可以这么说,若一辈子就那么在九宫界中修炼,他李绩恐怕永无结得金丹的机会;因果循环,有得有失,你得到了某些时间上的好处,就必然会在其他方面有所损失,现在,就是他一个纠偏的机会。
空跃杀剑,随形剑附,羊角术,立二拆三,画剑为牢……
练完剑后,他会徒步跑下山峰,在畅快淋漓的出了身透汗后,一头扎入冷洌的镜湖水中痛痛快快的洗个澡;修士在筑基之后,基本已经远离了这种普通凡人的生活方式,平时哪有机会出汗?身体有了污垢,也不过是一道水法就能解决的事;
但你必须承认,凡人生活有凡人生活的乐趣,比如泡在冷洌的湖水中,任湖水荡漾过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那种心境舒爽的感觉,又岂是一道水法能替代的?
洗澡,有洗澡的乐趣!
沐浴结束,李绩会换一身干净的衣物,凌空盘于镜湖之上,静静的感受水灵机和木灵机之间微妙而玄奥的转换过程……然后,依次演炼那些需要加深加精的方面,
土剑衣,火剑衣,五枚剑丸逐一融炼,神魂,六识……
日落西山之前,他会在森林中寻一头猎物,或糜鹿,或山猪,或岩羊,或野牛……提到山腰洞府附近来一顿正宗的烧烤,那滋味,那心情,所谓寄情于山水,也不过如此吧。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