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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DJ有个约会:正文卷 二百二十章 来,我给你讲个电影梗概

    灯光迷离,红绿相间。

    辣妹已经从英国火到了米国,这时候夜场内正放着辣妹的经典成名曲,通过DJ混音,俨然癫狂,成了嗨翻全场的电音舞曲。

    周围沙发上坐了一圈各种肤色的美女,在纽约这个超级大都会,美女,从来不是什么稀缺的资源,在夜店和美女厮混,更是……不用【更是】了,举例吧,20年后,所有人都知道小李子是如何跟56个超模女友在夜店狂欢的,人送外号,夜店小王子。

    比如说我现在隔壁一桌,就坐着一位好莱坞大明星,威廉华莱士,这位老爷被四个妞环绕,在沙发的两角,还各自坐着一个膀大腰圆的大汉,看着两个大汉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打扮和下垂的衬衫掩盖的腰部凸起,就知道这两位都是配枪的保镖。

    威廉老爷带着棒球帽,帽檐压得低低的,一只手放在身边热辣女郎的臀部上,扭着头和另外一个热辣女郎说话,看他那帽檐下的表情,显得很是开心。

    这家伙刚坐下来没几分钟,酒水都还没上,我把两根手机伸进嘴巴里面打了一个响亮的口哨,侍者顿时屁颠颠的就跑过来了。

    在极乐境混了好些天,米国的夜场和国内一个德性,你只要经常去玩,肯定能看见好多老脸色,就是今天看见他明天看见他后天还会看见他的那种。在夜场的侍者,都是眼光机灵的主儿,谁是金主爸爸基本上一两次就熟记与心中了。像是我这种最近天天混迹于此,没事还请人喝一杯的家伙,当然就是众所周知的金主爸爸,我进场的时候甚至会有熟客跟我打招呼,并且这些家伙给我起了一个绰号,中国苏丹。

    马丹,中国苏丹是什么鬼。

    但是,米国佬对米国以外的国度的贫瘠想象力,大概也就这程度了。

    侍者过来后我让他凑过耳朵,叫他按照我们这一桌的酒水给隔壁送上同样的,侍者看了一眼,顿时点了点头。

    有金主爸爸发话,效率自然不一样,很快隔壁桌子就送上了同样的酒水,价值不菲,关键是,米国佬没这个习惯,就他们去酒吧喝啤酒都要自己掏钱的习惯,陡然有人送上这么多酒水,即便是大明星,照样很奇怪。

    当然了,威廉老爷表示奇怪的方式就是,一个膀大腰圆的保镖手按在腰间走了过来。

    夜场很吵杂,像是什么60分贝噪音,90分贝导致听力受损,这些在夜场都弱爆了,夜场的口号从来都是【感受100分贝的震撼】,嗨起来的时候分分钟给你飚到120分贝以上,不过,我们的桌子距离夜场中心颇远,处于大功率音响的微弱角,保镖弯腰过来讲话的时候,他即便没大声说话,我也听得很清楚。

    “伙计,不管你打算做什么,现在我们能先出去谈谈么!”膀大腰圆的保镖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跟我说话。

    我摸着趴在腿上的金发妞那柔顺的金发,咧嘴一笑,满嘴细碎如玉米粒般的牙齿在灯光下闪烁着荧光。

    保镖一怔之下下意识就要掏出枪来,他或许是什么海豹绿扁帽三角洲之类的精英,可惜,终究还是普通人,速度太慢了。

    我咣当一脚就把他踢成了浮空状态,所有的一切,人群,美女,灯光,定格成一段画面,我甚至还很绅士地把腿上的金发妞给扶起来让她坐好,然后一跃而起,这一跺脚,地上的大理石地砖都被我崩出一个陷坑,在空中我伸手就把他刚掏出来的枪给夺了过来,然后,以腰肌劳损的姿态违反空中坠落的重力,横飞一脚就把他踢到了隔壁去了。

    在沙发的椅背上轻轻踩了一脚,看着隔壁另外一个保镖缓缓转头看向从空中而来的我,缓缓探手去拿腰间的枪支……他刚把枪掏出来,我就按住了他的手,一把抢过他手上的枪,然后,拽过空中的保镖一把压在他身上,叠罗汉一样叠起来后,我一屁股坐在了两人的身上。

    周围绝大部分人都没发现到底出了什么状况,酒照喝舞照跳,我笑眯眯把两把枪送过去给脸色都变了的威廉华莱士。

    大明星比普通人更加怕死,威廉老爷汗出如浆,根本不敢伸手接我递过去的枪。

    “我说这位大兄弟,我好心请你喝酒,你却让你的保镖请我谈话,这样不太合适吧!”我一口一个大兄弟,这种语法俨然就是底层黑鬼的说话方式,碰到个人都是兄弟,如果是自己的亲兄弟,那怎么办?好办,叠加一下词组,兄弟兄弟。

    “这位先生,我,不知道你想干嘛……”威廉老爷说话感觉舌头都打架,我一看,这也不是和睦打开谈话的方式啊!当下就起身往他身边一坐,顺手把枪就扔给了两个保镖。

    “你看我长得这么帅,可能是绑匪之类么?这些天我都在这儿,碰上你只是碰巧,当然了,正因为是碰巧,我突然有个故事的构思,想说给你这位大导演听听……”我说着,就掏出一根雪茄递过去,“来一根?”

    点燃雪茄后,我开始给他讲述故事梗概。

    故事发生在一个美丽又神秘的高原,奴隶制社会结构神权当道。

    主角江央洛桑,是一个部落上数一数二的勇士,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善良又勇猛,他有一个六岁的儿子和一个身怀六甲的妻子,过着简单平静的生活。

    只是,幸福总是短暂的,另外一个强大部落在黎明袭击了他们,奋起反抗的人们不是被杀就是被俘虏,江央洛桑在被俘虏之前,把年幼的儿子和身怀六甲的妻子藏在一个洞穴里面,随后,江央洛桑和族人们一起,被赶往神圣都城天珠寺的漫长苦旅。

    当时,神权体制下的高原正在衰落,大祭司们都认为,衰败之象正是神灵的不满,为了显示对神的忠诚,他们要奴役更多的人,修建更多的寺庙,并且为神送上虔诚的祭品,譬如,人类的头盖骨,人类的皮肤,人类燃烧后融化的尸油……为了取悦神,这种祭祀行为必须更加频繁,更加隆重。

    江央洛桑目睹无数的头颅被砍下后制成了头盖骨圣物然后供奉与神前,无头的尸体层层叠叠,苍蝇如乌云一般嗡嗡嗡,即便被砍头了,这些俘虏们的尸体还会被剥皮,炼制油脂……经历重重危险,可他的心,依然在惦挂着妻子和儿子。

    经历了重重的历险和苦难,江央洛桑身受重伤,冲出了高原,可是,背后的敌人依然穷追不舍,他筋疲力尽,倒在了滚滚大江的边上,身后的追兵也赶到了,抽着镶嵌着绿松石的弯刀,可正在这时候,所有人都抬起了头,他们震撼了。

    曾经把江央洛桑追得像狗一样的强大敌人这时候连举起弯刀都忘记了,张大嘴巴看着江面上的船只,船上的人穿着绿色的服装,

    黎明晓白,随后,太阳升起,一面红旗高高举起,红旗上五星闪烁,刺破了骄阳……

    吧嗒一下,雪茄的烟灰蒂掉在了威廉的裤子上面,满脸震撼呆滞的表情。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