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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鬼王小祖宗:正文卷 第九十五章 一家聚会 会所风波

    走了女儿,来了徒弟,家里的人数好像没有变少,但王初见总觉得心中空荡荡的。李二狗每天小心温存,体谅呵护,简直把媳妇当女儿一样宠。

    王初见心中满是感动,得夫如此,夫复何求?她觉得自己应该快乐起来,使这个宠爱她的男人也能快乐,毕竟女儿是去追求大造化了,这是好事。

    好多天之后,王初见终于放开心怀,提出一起出去逛逛,她已经闷在家里好多天了,李二狗也陪她闷了好多天,她知道李二狗骨子里是一个静不下来的人。

    “好,听媳妇的,媳妇说去那里,咱们就那里?”

    “不,不要老听我的,我都觉得自己被宠坏了呢!”

    “真的要听我的?”

    “嗯!”王初见点头,她决心回报一下李二狗这些日子的体贴,做一次乖乖女。

    男女真情大抵如此,你对我好,我对你好,大家都好,甜蜜幸福。

    李二狗见过王初见今天兴致蛮好,便给她开起了玩笑,咬着她的耳朵道:“媳妇,我一直想和你去一个好地方,想了很久都没有敢给你说啊!”

    王初见突然觉得是不是平时自己太凶了,把李二狗吓住了,竟然有事都不敢给自己说,这样可不行啊,她必须温柔一点,于是她很温柔地攀住李二狗的脖子,温柔地道:“你要去那里,天涯海角,我也陪你。”好不容易煽情一次,王初见满面娇羞。

    “天涯海角太远了,也不见得好玩啊!”李二狗猛地抱起王初见道:“我给你说的那个好玩的地方是咱们家的大床啊!我们天天同床共枕,就是没有在上面玩过,你说多亏的慌。”

    王初见这下可慌了神了,揪着李二狗的耳朵道:“你要死啊!”

    “可是你答应我的啊!”李二狗恬不知耻地道,这种事情他很想,但是并不着急,他觉得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地发生才是最好的,这会儿其实也就是和王初见开个玩笑。却没有想到王初见下面一句话,使得他兴奋起来了。

    “那也要等天黑啊,现在是大白天好不好?”王初见从李二狗的怀抱之中,挣脱出来,低头低语。

    “媳妇这话当真?”

    “骗你的!”王初见横了他一眼。

    李二狗哈哈大笑,他从网上看到过一句话,女生有时候说话是反的,比如现在这个时候。

    然后两人大眼瞪小眼,都觉得不能在家里待了,否者肯定等不到晚上。

    于是李二狗打电话,叫上了李强,又打电话给林归宗让他安排一个好地方,一家人聚一聚,热闹一番。

    林归宗终于找到了给李二狗出力的机会了,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完美地完成了任务。

    任务完成的真的很完美!

    地点淑云昆调会所,主要特色昆曲和酒。

    林归宗跟随妖王修行的时候,意外得知李二狗原来是一个昆曲票友,回来之后便展开行动,物色都一家主打昆曲的会所,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用来拍马屁了。

    昆曲号称百戏之祖,不过到现在已经差不多算是一个小戏种了。无他,主要是昆曲的曲目,主要取自古来的文人创作,用词过于文雅,流行堆砌典故,别说当今时代了,即便是清朝时期,也只是文人雅士的心头好,一般老百姓根本听不动。

    李二狗却不同,他在鬼王冢之中生活了十八年,古典文化的造诣着实不低,加上从小跟着几个嫂子耳濡目染,对昆曲可谓是情有独钟。

    淑云会所的建筑很考究,是那种类似于古代勾栏瓦肆,围绕着戏台的空地上摆放着桌椅,却没有什么人,人都在楼上的雅间之中,用一个个古典的屏风,分割成一个小小的空间,开放的同时有保证了一定的私人空间。

    能来这里听曲的,无外乎都是一些达官显贵,商业精英,心思不在曲子上,不过是附庸风雅,谈事情请客才是正题。

    李二狗可能是这里唯一的真爱粉,一口喝着酒,眯缝着眼睛听台上传来的悠扬之声,还别说这些人有些功底,唱得有板有眼,今天演的是西厢中的片段,刘莹莹私会情郎,小红娘门外望风。

    李二狗不由自主地跟着曲调就哼了起来:“小姐小姐多丰采,君瑞君瑞济川才,一双才貌世无赛,堪爱,爱他们两意和谐。一个不半推半就,一个又惊又爱,一个娇羞满面,一个春意满怀,好似襄王神女会阳台,花心摘,柳腰摆。”

    王初见听不懂,自然也不爱听,只是端着下巴,愣愣地瞧李二狗。

    李二狗陶醉,她也陶醉,只不过她陶醉的是李二狗的陶醉。有时候幸福就是这么简单,看着心爱的人幸福,你便也幸福了。

    突然王初见皱起了眉头,因为她看到李二狗皱眉了,她便跟着皱眉了。

    好讨厌!隔壁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正当李二狗全神贯注的时候,闹出了不小的动静,打扰了李二狗的雅兴。

    林归宗忙站起身来,向隔壁而去。这就是有徒弟的好处啊!所谓:有事,弟子服其劳啊!

    隔间里坐着两男两女,两个男人体态很像、都是大腹便便的模样,两个女人的体态,也很像都是蜂腰**。明显是两个老板谈事情,找了两个小姐来助兴。

    “诸位,请你们小声一些,已经打扰到我师父了。”

    几个人抬眼看了林归宗一眼,眼神很不屑。在他们眼里,林归宗帅是蛮帅的,可帅有屁用啊,你没钱在我面前还不和一只狗一样。

    之所以有这样的印象,是因为林归宗过于崇拜了李二狗,不但一言一行向李二狗学习,就连穿衣打扮也向李二狗靠近。李二狗一身廉价货,林归宗就一身地摊货,在这个恋爱看脸,办事看衣装的年代,他这身打扮,在有钱人看来,脑门上就好像刻着三个大字——穷屌丝。

    对于一个穷屌丝,需要客气吗?

    其中一个男人满满地站了起来,端起酒杯,阴阳怪气地道:“爷,来这里花钱找乐子,自然是怎么高兴,怎么来,爷就喜欢闹哄哄那一份热闹,你知道吗?”说罢将一杯酒,刷地一下泼在了林归宗的脸上。

    林归宗在李二狗面前卑躬屈膝,有时候卑微的就如同一只狗一样,可是他在社会上也是一个标标准准的爷啊,还是那种顶级的大爷,如何受得这种气,目光顿时冷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