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手机站m.dajiadu8.com,服务器懒得转移了,凑合看吧!没收益,所以空间有限,请见谅

首页

历史军事

秦风飞扬阅读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

秦风飞扬:正文卷 第137章:怪物罗魉

    韩丹重重坐下,赌气拿起碗灌了几口水。

    他是猛将,不是智将,不怕冲锋陷阵,斩将杀敌,就怕看着敌人不能打,心里直痒痒。

    “主公,不如先在城下斗将,可先搓搓秦军士气。”

    周术也暂无办法,看到韩丹急躁,想到蒙恬这边战将频多,且蒙恬又是当世无敌之人,干耗着不如先杀咸阳几将,可打压城中秦军士气。

    “对,军师这个方法好,俺先出阵挑战。”

    刚坐下的韩丹立即跳起,随声附和道。

    蒙恬稍一思索,也觉得可行,能斩敌军几将下马,己方士气也会高涨。

    “行,明日出寨挑战,不过就不用你打头阵了,还是让小将们练练身手把。”

    蒙恬一句话将韩丹说得如霜打茄子,立刻腌了下去,反而何坤、白胜等小将闻言喜上眉梢,跃跃欲试。

    ——————————

    一早闻报敌营出一小将,在城下叫阵,罗斌从榻上起来,用水简单洗漱匆匆上楼。

    他有个习惯,战时从不解甲,就算睡觉,也是穿着盔甲睡。

    能得血屠称呼不是偶然,是多年打拼出来,他说过,打仗要把握每一刻钟,将时间浪费在穿甲身上,也许战场已经发生变化。

    登上城楼从垛口看去,一个银甲白袍的小将勒马横枪,立于城下,正指城叫骂。

    “城上之人听好,小爷今日给你们送丧来了,识相的快点自觉躺在棺材,让爷挖坑埋了你,免得身首异处,死无全尸。”

    白胜自幼随父打仗,也如白恒的一般,喜穿银甲,外披白色丧服,所以在匈奴中才会流传红袍嗜血、白衣送丧的说法。

    因为红袍者就是蒙恬,白衣人则是白恒,两人每次出兵,匈奴当晚必然会家家哀嚎,送丧队伍不绝。

    用白恒之话,他不是为匈奴送丧,而是死于白起手中的四十万赵军。

    至长平一战后,白起就要求白恒,以后行军打仗,必须要身穿丧服,杀敌是本分,送丧是情义,就算杀的是敌军,也要为他们披麻戴孝,送冤魂一程。

    后来,白恒的习惯传遍整个雄鹰军团,随他的将士全部身穿丧服打仗,白衣送丧成为令敌军闻风丧胆的梦魇。

    被一个二十不到的小将身穿丧服挑衅,城上众将人人大怒,请命出城迎战。

    罗斌摆手,望相城外高挂‘蒙’字的帅旗,思虑蒙恬打得是什么主意?

    白胜见城上披甲之将众星拱月似的围在一人身旁,知道定是罗斌来了,用枪尖指城楼破口骂道。

    “尔等可是没卵之人,难道拜了赵高为父,将命根子用去祭奠阉人,所以都不敢出战,既然无卵,干脆身穿女服,站于妓馆楼上,小爷或许会赏尔等几两纹银......”

    此话一出,河套军营传来士卒大笑声,连蒙恬在将台上也不由嘴上露出笑容。

    白胜在晋阳身旁长聚一批地痞流氓,若说这些人什么都不会,但骂人却是祖宗级的,白胜别的没学到,粗言犷语学足十成。

    秦军众将听得白胜骂的如此难听,气得咬牙切齿,火冒三丈,恨不得立刻下场将他撕碎。

    罗斌却是气定神闲,默不作声,让一众将领无奈别过头去,希望听不到白胜难以启齿的骂声。

    见城内没有反应,罗斌再骂:“罗斌杂种,你六岁偷看母亲洗澡,八岁强奸村姑,十岁挖棺盗墓换钱去妓馆**,十二岁杀父,十五岁行乞路边与狗夺食,被野狗咬伤,得了狼心狗肺之病......”

    白胜越骂越难听,原本罗斌风清云谈的脸上逐渐凝固,慢慢转成乌黑,眼眶都冒出火来。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骂亲,白胜一身地痞无赖的骂法将罗斌祖宗十八代都被挖出来一一鞭尸,是可忍孰不可忍。

    罗斌再也不能让数十万将士听着白胜这般骂下去。

    “谁可下去将此口无遮拦的小贼斩了。”

    罗斌就算再镇定,也不充许白胜信口雌黄,满嘴喷粪抹黑自己。

    “末将愿往。”

    十余名战将一拥跪地答道,他们早按捺不住心中怒火,若非罗斌刚才压着,早下去决一死战。

    “来生,你去将他人头带来。”

    罗斌指最年轻的一位将领说道,蒙恬派出一名弱冠之将,自己也有后辈之才。

    “诺!”

    罗魑没有多说一句,接了将令,匆匆下楼。

    罗魑,字来生,今年方十九,罗斌义子,是罗斌重点培养的一名小将。

    十年前罗斌途径一处的村庄,整条村子不知是被山匪掠夺过还是被士卒洗劫过,尸横遍野,没有半点生机。

    在废墟中,侍卫突然看到一个小孩蹲在地上,嘴中嚼食物,当走近一看,差点没把侍卫的隔夜饭吐出来。

    原来那个小孩用石头砸碎一个人的身体,掏出肝脏大口撕咬。

    听到声音,回过头时还手捧着一副人的肝,满脸鲜红,嘴角滴着血水,怪异的双目是碧绿色,露出凶光,呲牙咧嘴对侍卫低吼。

    要说罗斌的血屠之名并非白叫,旗下黑狼骑嗜血成性,粮食缺乏之时,一样会杀敌来吃。

    但起码会煮热,不会生嘶活啃,如野兽厉鬼一般。

    侍卫惊呼将罗斌引来,看到此小孩,非但不觉恶心,反觉得是一个天生的嗜血之将,逐将他带在身边,教习武艺,赐名罗魉,字来生。

    罗魉果然不失罗斌所望,不但武学天赋极强,杀人从不曾有怜悯之心。

    只要是罗斌交代,不管妇孺老幼,皆会毫不留情,且杀人手段极为残忍,总是将尸体卸成几块,把肝脏带走回去烹食,似乎天生好食人的肝脏。

    白胜在城下骂得正欢,见城上放下吊桥,城门突然打开,一人手持长镰杀气腾腾奔出,立即收了骂声,等待来将通名。

    不料来人二话不说,直接拍马上前,镰刀‘嗖’的一下割向白胜。

    见长魉来势凶猛,白胜立即用枪一挡,架在柄上。

    罗魉嘴巴一裂,露出深深白牙,手心转动,握柄抽回,镰锋在白胜身后朝脖子割去。

    白胜听得耳后疾风,忙低头将枪杆一抬,镰刀从脑门掠过,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勒马退了几步,小心翼翼打量来人。

    罗魉轻吹掉镰刀上几根白胜的发丝,青色的瞳孔如怨魂盯住白胜,喉咙发出厉鬼般沙哑的笑声。

    “你的心肝一定很好吃。”

    说完血腥的舌头舔了舔嘴唇,看得白胜一身鸡皮冒起。

    看见过凶残无比的匈奴人,却没见过如此怪异非人非兽般的生物,说他是人,眼睛却如狼一般,还吃心肝。

    说他是兽,却又能骑马拿刀,嘴吐人言,罗斌再哪里找到的怪物?

    “小子,受死吧。”

    罗魉知道白胜已存惧意,更是如鬼魉大笑,镰刀又是如电光火舌速度劈来。

    谢谢逍遥的月票。为了你的月票,我努力更、更、更。

    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