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一把大秦:正文卷 第422章 查找流言源头(第一更)
“这些流言仅仅在居住在咸阳城中的朕的兄弟之间传播?”
“暂时倒是如此,但按照此时的情况若是继续下去的话,早晚会在咸阳城中广为流传啊,我与太尉这才苦苦等待君上归来,想要在君上归来之后的第一时间商讨如何处理此事。”
嬴高这回明白了为啥萧何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但是却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这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流言的范围就集中在嬴高的兄弟身上。
以萧何的身份,要是随意的动了大秦的公子的话,对于这样的流言来说没有任何的好处,反而可能会让流言越发的难以控制。
出了这样的事儿,还真的是嬴高万万没有想到的,他登基成为大秦的皇帝已经有了三年以上的时间,这期间始皇帝的这些儿子一直都是十分的安分守己。
一年多之前随着最小的公子胡亥被嬴高赐婚走出了咸阳宫,除了扶苏之外所有的公子都在咸阳城内居住,衣食住行,嬴高都是一点不少的供应着,他们的生活可以说是十分的安逸,在这个大秦基本上已经暂时没有了内忧外患的时候爆出这样的流言,于情于理都让嬴高有些疑惑。
“那左相和太尉可曾查到了这流言的源头到底是何处,是谁最先开始这样的说辞?此事竟然是在朕远离了咸阳城之时传出来的,想来是有心之人有预谋的传出,若能找出这流言的源头,此事自然迎刃而解,朕不在之时尔等无法对朕的兄弟下手,这倒是有情可原,不过此时处理,倒也还算是不晚。”
嬴高简单的分析了一下,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其实对于这件事,嬴高在心里面也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重视,他的那十几个兄弟他早就已经看透了,除了扶苏是个有些能力,更有些情怀的人,其他的十几个压根就没有可堪一用的人。
用嬴高在后世常用的一句话来形容,那不过就是一些个酒囊饭袋罢了,放在咸阳城里面养着嬴高都有点觉得浪费自己国库里面的钱粮,但是这又是不得不做的事儿。
说白了,就是嬴高压根就看不上这些嬴氏的子孙,要是他们个顶个都行的话,前世也不可能一个个的都被赵高给坑死,最后让始皇帝落得个断子绝孙的结果。
“这……我与太尉从流言刚刚传出来的时候就开始暗中查访,但是当时君上的十数个兄弟已然全部都在暗中流传此事,但却又在平日里对于此事十分的忌讳,非是大秦公子近亲之人根本无法让他们说出实情,我二人查探了一月有余,直到君上归来,都未有结果,这才急切到此请君上定夺。”
“哦?竟然如此?”
这一下子,嬴高还真就有点意外了,就凭着始皇帝的那些个儿子的头脑,竟然愣是没查出来这个事儿到底是从谁那里传出来的,这可就不好整了。
嬴高有十多个兄弟,你要是抓起来一个两个的话,触犯了秦律杀一儆百嘛,大家自然是不会有什么意见,但是你要是把十多个都给弄了,且不说大秦的老百姓们怎么看嬴高,就连在南海郡的扶苏估摸着都得不干。
前世研究历史的嬴高知道,自古以来皇帝的儿子们就不是兄弟,而是仇敌,但是这个传统在大秦短暂的二世而亡中并没有发扬出来。
所以在这个时代,这些自己的所谓兄弟应当是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才对,那么到底是什么人将这样的想法在自己离开咸阳城这短短的两三个月之内灌输给了他们呢?
因为这个思想的先进性,嬴高甚至怀疑是不是有跟他一样的穿越者到了这个时代,而且看他已经不顺眼了,但是很快又放弃了这个开玩笑一样的想法,因为穿越者但凡是懂点历史的,都不会在他的这些干啥啥不行的兄弟们身上做文章,他们不过是一堆烂泥扶不上墙罢了。
这样的事儿之所以会让萧何着急,是因为随着它的发酵会影响嬴高在大秦百姓心中的形象,弄不好会让嬴高从一个万人敬仰的皇帝变成一个薄情寡义的皇帝。
但是这件事的影响,也就仅此而已了,嬴高对大秦的控制力依旧还是无与伦比的,至少短期内是这样的。
嬴高当然不想让自己成为一个在百姓的眼里和史书里面薄情寡义的皇帝,所以这件事,他还是要处理的,而且必须要让这样的流言彻底的消息。
祸起萧墙这样的事儿,嬴高不可能让它发生在自己治下的大秦,到最终要是自己的哪个兄弟被自己在大秦的市集门口一刀砍下了脑袋的话,对于嬴高来说无疑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
见嬴高好像陷入了沉思,显然是这件事没头没尾的事儿很难理出头绪,萧何缓步走到了嬴高的近前,用只有他们俩人都听清的话语向嬴高说道:“君上何不将在咸阳城中的那些个公子一个个的都请到咸阳宫中,以君上的慧眼,若是他们之中谁有破绽,当可以看出,若是他们能悬崖勒马的话,趁着此事还没有做大,君上倒事可以警告一番,若是当真起了不臣之心,君上也好早做决断!”
萧何的话要是让嬴氏一族的人听到的话,非得骂死他不可,但是萧何却还是在嬴高的面前说了出来,显然,他就是想要让嬴高迅速的解决这件事,既然那些大秦的公子们都在传这个事儿,当他们真的独自面对嬴高的时候,他们肯定是会十分的紧张的,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传言的源头就会不攻自破。
“如此一来,若是能够查找出那流言的源头,倒是不错,但是若是不能呢?或是那源头根本就不在朕的那些兄弟之中,朕岂不是正应了他们流传的薄情寡义的形象了吗?”
“这……”
显然,嬴高想问题的方式跟萧何是不一样的,按照萧何的方法,虽然可能的确能找出一个罪魁祸首,但是这个事儿却并不是处理了罪魁祸首就能结束的。
嬴高找出了一个愤愤不平的公子,然后杀了他的话,这流言非但止不住,反而可能越发的浓烈,而且极有可能就算是助长了这样的流言,更加坐实了嬴高薄情寡义的形象。
嬴高说到了这,萧何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原本他以为嬴高回来了这件事儿会迎刃而解,但却发现到了嬴高的手里依旧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到底是谁这么歹毒呢,我特么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民心和民意,让他这一搅和这不就要完了吗?我也没得罪谁啊……得罪的都已经死了,莫非是项羽?他的为人,应该不至于如此……
这个时候嬴高的脑袋里面闪过了一个又一个的身影,但是的却又一一都被他的排除在外了,一时间,自己还真就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对象。
“君上,莫不如此事的恶人就让我来做,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啊!不然君上的英名,就被这区区流言给毁了大,当真是我大秦的灾祸!”
见嬴高呆呆的站在那啥也没再说出来,萧何干脆说出了一个自己已经想了几天的想法。
嬴高倒是没想到萧何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感动之余,当然他是不会这么做的,他当然知道有一种叫做史书的东西,会把皇帝亲信做的事儿都算在皇帝的脑袋上面。
就算萧何暗地里把嬴高的所有兄弟都给整死了,但是人家真正有智慧的人不傻,都知道这个事儿肯定是嬴高指使的,到最后史官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就会把嬴高给定性了,而且他那十几个所谓的兄弟虽然是不成器,但也不能白白的给别人当了替罪羊不是?
“左相莫急,莫急,此事还没到那等时候,不过是区区流言,何必当真,朕此番出了咸阳城,也是许久未能与朕的兄弟姐妹们团聚了,两日之后将咸阳城中朕的兄弟姐妹全部都召入咸阳宫来,朕要举行一场嬴氏一族的家宴,告诉他们,哪一个若是不来,便不算是嬴氏一族之人。”
显然,对于这件事儿,嬴高在想了几个来回之后已经有了计较了,萧何的脑袋并不差,但是他站不到嬴高的角度上,因为他跟那些公子又不是兄弟,所以这个事儿,还得是嬴高亲自解决才行。
“如此也好!我今日便将此事告知这些公子。”见嬴高脸上又挂上了他一贯自信的笑容,萧何就知道他心里面应该是有了点底了,于是也放下心来。
“不,宴席的当日在告知他们,提前一个时辰即可,朕倒是要看看,朕的这些兄弟们倒是怎样的一番德行。”
嬴高一说等到临秋末晚了再告诉那些人宴席的事儿,萧何就好像抓住了什么一样,立刻就会意了,答应一声之后,拜别了嬴高,快步走出了朝堂,那步伐却显然是比来的时候要轻快多了。
看着萧何走出了自己的大殿,嬴高看着大殿外面已经是有点要暗下去了的星空,还有咸阳宫周边的偌大的咸阳城,嘴里面喃喃的说道:“看来你们也真的是不甘寂寞了啊!”
送走了萧何之后,嬴高并没有立刻歇息,而是独自来到了桌案之前,坐在那扶着自己的额头想了想,然后拿出几片空着的竹简,开始的写些东西。
其实在嬴高到了这个时代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这个时代有了不少纸张的雏形了,原料是树皮,麻和一些破了的渔网等东西,只不过并没有形成什么规模,所以历史上也不会有什么记载,更不能用于书写。
虽然嬴高有心将造纸这门手艺提前个一段时间,但是他却认为这并不是自己的短期目标,如今看着自己手里面沉甸甸的竹简,嬴高心说造纸这个事儿可能到了能提上日程的时候了。
这封信,嬴高之所以没有用更为轻便的帛,而是用的竹简,是因为这封书信是写给身在遥远的南海郡的扶苏的,在所有大秦的公子中,扶苏是唯一一个入得了嬴高的法眼的人,而且嬴高隐隐的感觉到,散布流言的人要是不好好的利用一个扶苏,那他这个事儿几乎就白做了。
足足写了近乎半个时辰,嬴高才揉着自己有点酸痛的手腕,把这份竹简装进了一个竹筒里面密封上,之后召了一个禁卫进来,把竹筒交给了他,并且在他的耳边嘱托了几句。
“君上放心,这封书信定会以最快的速度送到扶苏公子的手中。”
看着自己的禁卫离去的身影,嬴高这才微微的点了点头,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之后缓缓的向冯清的寝宫方向走去……
两天的时间过得倒是很快,这两天嬴高啥事都没干,连番在路途上面的颠簸让他在睡了一觉之后有一种全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的感觉。
所以他几乎就算是在咸阳宫里面自己的榻上歇息了两天,两天之后,嬴高倒是歇息的差不多了,但是当他准备去参加宴请自己那些兄弟姐妹的晚宴的时候,咸阳城中的其他人可就没有他的闲情逸致了。
“什么?君上要我等到咸阳宫中赴宴,必须要前往?并且才提前了一个时辰?此去……怕是宴无好宴啊!”
“君上邀请我等去咸阳宫中?莫不是我等这些时日暗中议论之事被君上知晓了?这该如何是好?他会不会将我等……”
……
这样的话语,几乎从每一个接到了咸阳宫里过来的禁卫通知的大秦公子的嘴里面说了出来,他们忽然之间就都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但却又不敢不去,只能颤颤巍巍的准备着出府的服饰,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而在胡亥的府中,胡亥脸色苍白,正跟戚懿二人在卧房之中商议着。
“此事……怕是君上已经心中有了怀疑的目标了,我此去,万一……”胡亥看着戚懿,缓缓的说着,但是还没等说完呢,就被戚懿给打断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