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一把大秦:正文卷 第469章 摆驾南海郡(第二更)
见嬴高不说话,冯清知道自己说的应该是没啥问题。按照冯清对于嬴高的了解,嬴高虽然是在问他问题,但是他自己的心里面多半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了。
“君上这些年对各个公子都是怎样的情谊,冯清自然是看在眼中,特别是对于扶苏公子和胡亥公子,此二人全部都曾经跟君上争夺过大秦的储君之位,但是君上却并没有因此而怀恨在心,如今这二人更是全部都成为了大秦的郡守,他们自然是理应对君上感恩戴德,若是胡亥公子有甚不轨之心,君上也不比犹疑,大可以按照秦律处置,因为那秦律不仅是大秦百姓的秦律,也是大秦贵族的秦律,君上按照秦律行事,便不必理会对方是何人了。”
冯清所说的,其实正是嬴高一直以来想要表达的道理,但是听了之后,嬴高也只能是苦笑着长叹道:“若是没有大事发生,大秦人人几乎都会说出这样的道理,但是当朕真的将其应用在一些人的身上的时候,怕是就不是如此了。”
“君上本是宽容之人,也是豁达之人,而且如今君上心中所想乃是攻打一个与大秦的国力相当的孔雀王朝这样天大的事,若是最终因为象郡的一些改变而影响了君上的这个大计,那岂不是得不偿失,所以君上若是想要在这个时候快刀斩乱麻的将此事处理了,不论最终在大秦百姓的口中会变成怎样的话语,冯清都认为君上并无过错,我想田言也会如此认为,忠于君上,忠于大秦的官吏们也会如此认为。”
其实冯清说出来的这些道理,嬴高的心里自然是明白的,但是这样的话从冯清的嘴里面说出来,对于嬴高来说还就是非常的好使。
“好,既然夫人如此说,那么近日朕可能会到象郡走一遭,不然的话,一颗老鼠屎若是坏了整个岭南三郡的话,可就得不偿失了。只是可怜朕这些年的宽容之心,竟然换来的是一个如此的大秦公子。”
“君上不必如此想来,扶苏公子也是君上的兄长,但冯清听闻扶苏公子在南海郡中事事鞠躬尽瘁,心中所想尽皆都是南海郡的百姓和大秦之事,这也是君上的宽容之心换来的不是?”
冯清的三言两语,果然是让嬴高的心情有了很大的放松,的确,他这段时间一直在接到刘为的信件,相当于是刘为一直在向他汇报着自己执行嬴高要求的计策的情况。
在刘为当着胡亥的面表达了自己对于嬴高的不满之后,胡亥一步步的将刘为那一日所说的话定性成了反秦的话语,在那之后,更是一层又一层的让刘为发现了他的真实目的。
刘为向嬴高汇报的十分详细,因为要是嬴高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话,那可就相当于是自己正在从事着反秦的活动,甚至于有的时候刘为都害怕万一嬴高最终不承认自己这个卧底的身份,将自己和胡亥一同给处死了,自己可是都没啥能反驳的啊。
正是因为这样的害怕,刘为才一直不间断的向嬴高汇报着,甚至于精确到了每一次胡亥是如何威胁自己的,又是如何拉拢自己的。
而今天嬴高闹心,不是因为自己害怕舆论的压力而不敢去把胡亥怎么样,而是自己竟然将胡亥好好的养在咸阳宫里面,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这么多年了,还一丁点都没看出来这个家伙是个包藏着祸心的家伙。
回想起之前胡亥在自己的面前双目空洞,卑躬屈膝的样子,嬴高真的不知道胡亥为何会有这么多的心思,这简直跟那些别的大秦公子相差的太多了。
甚至于当咸阳城里面流言四起的时候,嬴高还是没有想到这里面会有胡亥的影子,就算是那些公子之中的大部分都参与进去了,胡亥竟然还是保持着他一贯的不合群和沉默寡言。
这让嬴高很轻易的就把他这个最不可能的人变成了象郡的郡守,甚至于当初嬴高还在心里面想着在扶苏的帮助和指导之下,胡亥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扶苏,而现在看来,胡亥肯定是不会成为下一个扶苏了,要是自己长期不管的话,扶苏能够成为下一个胡亥还差不多。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呢?应该不是从始皇帝死去的时候就开始这样了吧?那个时候我对于他观察的还是十分的严密的,不可能露出什么破绽啊……
就算是在入睡的时候,嬴高的心里面也依旧是带着不少的疑问,甚至于他都有点庆幸,当初自己将胡亥派去象郡,另外的一个原因就是那赵成如果真的到了象郡的话,他几乎是肯定会去找当初自己兄长的这个得意门生的,只不过那个时候嬴高想的是要是胡亥真的对于自己十分忠心的话,就算是赵成去找他了,他也会帮助自己将赵成绳之以法,而现在,赵成去没去找他嬴高倒是不知道,但是他自己的罪名却是先坐实了。
就在这一夜,嬴高做了一个决定,那是他早就应该做出来的决定了,也是在这一夜,嬴高领悟出来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有的时候,在这个时代还是应该稍微狠上那么一点点,不管是对谁。
“什么?君上要在这个当口前往南海郡?那南海郡如今虽然也算是十分的重要,但是此去实在是有些太过遥远了,其中路途不比君上之前前往九江郡啊,还望君上三思而后行!”
第二天的朝堂上,嬴高忽然之间提出来了自己要出巡,这本来倒是也没有什么稀奇的,但是当他说出来自己这一次要去的地方是南海郡的时候,不少的朝臣可就都有点慌了,这南海郡这么远的距离,那没有个两三个月肯定是回不来的啊,这么长的时间,那也的确是有些久了。
就连韩信,这一次也是颇有些难以相信,他知道嬴高这个时候最大的兴趣就是日日守在咸阳宫里面等候陆贾传回来的消息,关于陆贾的消息和发回来的地图,嬴高往往都是第一时间就着手研究,然后立刻发出一个回信,对陆贾下一步的行动作出指示。
但是这一去南海的话,很有可能下一次陆贾发回来的消息他就不一定能第一时间知道了,但是韩信却并没有像那些老家伙一样惊讶的好像要掉了下巴一样,他对嬴高是了解的,嬴高从来不做心血来潮的事,每一次看似是心血来潮之事的背后,都是一番精心的想法,当然,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我大秦此番攻打孔雀王朝,主力的两路大军,一路是由大秦东边的海上出发,另一路则正是由南海郡出发,在如此的情况之下,朕如何能够不去看一看朕的兄长,南海郡郡守扶苏与刚刚到那里并没有多长时间的司马欣到底进展如何了,至于安全问题,朕此番会携带一万骑兵前往,太尉与朕同去,左相与韩信将军总览咸阳城之中的内政与军事事宜。今日朝堂之后便飞马告知南海郡郡守扶苏,朕五日后便会出发。”
对于这个决定,韩信倒是有着几分的吃惊,他还以为这一次嬴高会带着他一起去呢,但却没想到带的是蒙毅,不过转念一想,蒙毅之前就曾经出使过一此南海郡,对于南海郡的情况倒也是熟悉,想到这一点,韩信也就释然了。
但是当朝堂散去的时候,嬴高却直接将韩信召进了自己的大殿之中,显然是有着什么未尽之言要在这跟他交代一番。
“朕走之后,若是有陆贾的书信传回来,你便代替朕全权处理此事,今日朕就在这图上告知你,那孔雀王朝究竟在什么方向,你若是发现陆贾他们的行进路线有了什么偏差,就立刻按照朕所说的方向修书一封告知陆贾。”
说完之后,嬴高就在那地图上面根据陆贾之前行进路线给韩信演示了一番他们应该往什么地方去,而且还告知了韩信大概的距离会是多少。
“这样详尽的路线,君上是如何知晓的?若是君上之前就曾经派遣军士探查过那个地方,为何今日又会使陆贾去白费力气?”
“你这厮,不该问的,便不要问,等你拿下了孔雀王朝,这些事你自然就知道了,朕且问你,你可知朕为何执意要去南海郡?并且还要提前飞马告知扶苏?”
“这……莫非这其中还有什么隐情?”
当日,韩信倒是在咸阳宫里面呆了不少的时间,但是出来的时候却是一直在摇头晃脑的,好像自己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一样。
半月之后,这个消息送到了南海郡番禺县中扶苏的府邸,扶苏得了消息之后,脸上并没有什么愁容,而是充满的惊喜的神情。
他在南海郡已经太长的时间了,咸阳城里面的老人,他也是已经太长的时间没怎么见过了,如今嬴高能够亲自过来,那就说明自己的这个地方在他这个大秦皇帝的眼中还是十分的重要的。
这个消息传到了南海郡中的同时,几乎桂林郡和象郡同时也都知道了这个消息。
刘为得了这个消息之后,心里面好像是一块千斤重的石头落了地了,虽然嬴高的目的地是南海郡,但是岭南三郡,本就是一体,如今嬴高虽然是到了南海,但是不论是桂林郡还是象郡的郡守,都应该前去觐见。
这段时间刘为实在是被胡亥给折磨的有点快要崩溃了,自从自己在胡亥的府中酒后失言之后,第二天刘为收到的书信竟然是胡亥准备向嬴高上报的一封书信。
这封书信让刘为又返回了胡亥的府中,之后胡亥终于露出了他的真实面孔,那就是让刘为参与到他的让岭南三郡独立的事宜之中来。
胡亥当然不会想到刘为是受了嬴高的密令加上自己的表演方才做到的这一步,他自认为自己手里面的这个把柄,已经大到足以让刘为对他俯首帖耳了。
但是刘为这个想要让嬴高一次性解决问题的计划,随着胡亥的一纸书信又要宣布落空了。
“那胡亥,让我两日后便要感到他临尘县的府中,想来定是与君上此番前来南海郡出巡有关啊!”
刘为十分无奈的对自己面前的孙前说出了这个不幸的消息,之后明显就是显得有些蔫头耷拉脑的。
“郡守不必如此,此事既然是君上嘱托的,之前郡守又已经多次将此间发生的事告知了君上,依我之见,君上这一次前来,是一定会解决胡亥公子的事的,郡守只管按照计划行事,待得君上到了,一切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更何况这一桩桩一件件,还都有孙前为郡守作证,若是君上不信的话,孙前愿意以性命担保!”
有着这么一个好战友,还是让刘为的心里面十分受用的,于是只能是拍了拍孙前的肩膀,无奈的说道:“此番前往,不知道那胡亥又憋着何事,一旦我不能按时归来,你便代替我去见君上,不论我是生是死,你一定要将胡亥的嘴脸告知君上,若是此人长此以往的在岭南三郡厮混的话,这些地界怕是永远也不会再太平了!”
在岭南三郡呆了这么长时间,刘为早就看出了这其中不好的地方,他还知道了胡亥跟那些南越人好像真的有着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而这些,嬴高还都不一定知道的那么详细呢。
拜别了孙前之后,刘为急匆匆的按照胡亥的要求赶往了临尘县,因为他知道,虽然他其实并不惧怕胡亥手中所谓的把柄,但是一旦在这个时候让胡亥看出了端倪来,从而在嬴高到了之后将所有的证据都给毁灭掉了,单单凭借着他刘为的一番指控嬴高也是不能将自己的亲弟弟怎么样的。
所以自己就必须做出一副十分害怕的样子去麻痹胡亥,然后将他的证据尽可能的掌控在自己的手中,只有这样,才能圆满的完成嬴高给他的任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