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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小说家:正文卷 第二一一八章 地痞无赖

    砰!

    “哎呦!”

    “刘季……,赶紧滚!”

    “我的脚!”

    那小二用力一脚踢过去,正要落在靠门槛的那酒鬼身上,悄然间,那酒鬼身躯微微一动,直接出现一个空隙。

    余力惯性,小二一脚落在坚硬的门槛上,迸出响亮之声。

    顿然,小二面上痛苦之色涌现,整个人弯下身来,金鸡独立,抱着自己的脚,对于那酒鬼更为厌恶了。

    没钱喝什么酒?

    以前有钱自然好说,偶尔赊欠一两次也无所谓,可……赊欠都好几次了,又来喝酒。

    关键,口味刁钻,非好酒不喝,非美味佳肴不吃,那些不要钱啊?

    真真一个败家子,听说刘季他父亲都不愿意搭理他,直接撵出去了。

    “开酒楼不让人喝酒怎么能行!”

    “再赊一坛酒,我就走!”

    一件暗红色残旧的长袍在身,凌乱的长发只是简单梳拢,一根木簪束之,面上略有虬髯短须。

    再次靠在门槛上,抬手喝了一口酒,却……酒壶没有酒水留下了,顿时摇摇头。

    扔掉手中的酒壶,看向那小二。

    “刘季!”

    “别不知好歹,赶紧起开,挡住我春雨楼的贵客了。”

    小二不想要搭理此人了,被刘季拦着,门外的五位贵客还在站着呢,还难以入酒楼内。

    “小二!”

    “于他一坛酒吧,待会算在我身上。”

    张良五人并不着急,儒家仁礼为上,或有愤怒,却非眼前之事可以动摇,静静看着门槛这人。

    刘季?

    这个名字……依稀好像在哪里听到过,好像齐鲁之时听到过,具体如何不清楚,应该不是什么大事。

    单手指着刘季,看向小二,彬然有礼。

    “好咧!”

    “刘季,还不谢谢这位客官?”

    “赶紧让开,让五位贵客进去!”

    小二大喜,无论买酒是送给谁,反正酒楼的酒可以卖出去就好了,旋即,又厌烦的看着刘季。

    躬身一礼,迎接五位贵客。

    “你们谁啊?”

    “儒家的人?”

    刘季亦是好奇的看向那五人,衣冠楚楚的,浑身上下很是……整齐,一般的冠袍。

    儒家!

    “在下儒家张良!”

    迎着刘季扫过来的目光,张良颔首。

    “酒水呢?”

    “酒水给我,我就走!”

    刘季看着儒家张良五人。

    张良!

    是他!

    听朱家堂主说过,他是小圣贤庄的三当家,地位不俗的。

    就是……现在怎么出现在沛县了,难道泗水郡的形势这般负责了,连儒家的人都要插手?

    无论如何,不关自己的事情。

    没有和五人多言,再次看向小二。

    ……

    ……

    “子房师兄!”

    “那人有些意思。”

    春雨楼的二楼雅间。

    五人入内,回想着先前门外的场面,一人饶有所思。

    “有些意思?”

    “依我看,那人就是地痞无赖,是需要礼仪给于教化的,在沛县之中,说不准哪一天就被大秦律例拿下了。”

    另一半不以为然。

    喝酒付账,也是礼仪。

    世间万物,无礼仪不成方圆。

    那人没钱还来喝酒,还故意为难小二,非君子所为,为之不喜。

    “那人……以后我们说不得还会碰到。”

    刘季!

    在他的身上的确看不到任何一点礼仪之风,从先前所为,在沛县更是有可能犯下罪过被抓起来。

    却……此人能够在自己的记忆中留下姓名,当有些不俗。

    更别说……这里是沛县。

    他们接下来要在这里停留一段时日,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对手好,只要朋友足够多。

    那么,敌人将不足为惧。

    这还是当年在韩国新郑学得的道理,鬼谷纵横便是极为擅长此道。

    张良一语落,自己有感觉,接下来还会遇见此人。

    感觉!

    在某些时候,比起任何判断都要准!

    ……

    ……

    “刘季!”

    “你这整天喝酒,不吃点肉怎么能行,今天我肉卖完了,还剩下一块猪肝,送给你了!”

    沛县!

    是自己的老家,从神农堂离开,归于沛县,刘季还是欢喜的。

    就是……近来有些不欢喜了。

    因为父亲不喜欢自己。

    嫌弃自己白吃白喝。

    好在自己交了几个朋友,再加上赌术还行,时不时还能够对付一下,当然,更少不了朱家堂主给自己的辛苦费用。

    否则,自己真活不下去了。

    前往沛县北方城区,那是自己的老家所在,按照大秦律,自己还是有独处之地,就是地方有点小。

    刚拐过一个路口,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你这是看上我的酒吧。”

    “我这坛酒可是价值一金的,你那块猪肝才多少。”

    “杀猪的,如果你将猪肝做好送给我,咱们还是可以一起喝两口的。”

    刘季步伐缓缓停下,手中抱着一个酒坛,循声看去,果然是自己的数人,前来沛县交的朋友。

    是一个杀猪的。

    对于这一点,刘季承认和他交朋友是想要免费吃点肉,不外,自己不白吃,自己也买酒的。

    比如现在!

    “嘿嘿,好!”

    “你那酒是春雨楼的桃花醉,我喝过一次!”

    “滋味真不错。”

    “这样就说好了,你别一个人把它喝完了,我现在就去把猪肝做一下,这东西做的很快。”

    杀猪的仪容神态较之刘季更为……独特,一张圆盆大脸黑黑的,颔下两颊更是虬髯遍布。

    此刻正推着一个独轮车,上面基本上已经空了,只剩下……一些彘身上的残余物,不好卖的东西。

    闻刘季这般说,杀猪的连忙定下。

    自己剩下的那块猪肝也就价值三个半两钱。

    而那坛桃花醉价值一斤……因为数量很少,就是城中能喝的都不躲,刘季倒是喝了不少。

    还真有钱。

    今天自己也可以喝两口了,一块猪肝算得了什么。

    “那就快点,有个下酒菜喝起来就更好了。”

    刘季潇洒的摆摆手,抱着酒坛继续行进。

    “嘿嘿!”

    杀猪的大乐,小跑推着车,准备回家将这块猪肝快速处理一下。

    杀猪的速度很快。

    刚过半柱香的时间,便是手里拿着一个竹筐餐盒,来到了简陋的刘季家中,敲门而入。

    “你这三个下酒菜不错,尽管没有春雨楼的好,却也……很合眼下。”

    简陋的住宅。

    一个小小的院子,外加三间房屋,正厅内没有什么摆设,只有两张木案,外加几张草席。

    此刻吃喝的东西都败在案上。

    三个下酒菜。

    一个猪肝!

    一个猪血!

    一个猪耳朵!

    外加一坛酒。

    都是不好卖的东西,都被做成下酒菜了,刘季是服了杀猪的,还真是有点抠。

    “真香!”

    “我先喝一碗!”

    杀猪的已经率先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端起来便是大口喝着,很是畅快。

    “慢慢喝,你这样喝如何喝出酒味?”

    刘季摇摇头。

    好酒就该慢慢品尝,不然如同牛饮,品不出滋味的。

    说着,也是连忙倒了一碗,快速喝了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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