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大宋:第二卷 亳州岁月 第41章 新奇吃法
听杜中宵突然念了这么一首诗出来,刘几等人都有些莫名其妙。杜中宵念完,便就走到了屋里,其他人微微摇头,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过了一会,杜中宵让柴信端了一个铜火锅出来,从火盆里取了炭火,放到火锅里。
把火锅放到桌子上,杜中宵道:“今日天寒,吃些羊肉去去寒气。”
众人都没有见过这种吃法,觉得新奇。待见到柴信端了几盘羊肉卷上来,更是见所未见。
仔细看过羊肉卷是很薄的肉片卷起来的,郑朋道:“我道节推家里厨子刀法怎么如此不济事,肉切得粗得过分,原来都是薄片卷起来,这刀功却是难得。只是要吃羊肉,只管煮得酥烂了上来,何必又是拿锅子来,又是端生肉来,太过麻烦!”
杜中宵道:“羊肉煮的、烤的我们都吃得多了,难免生腻,今天换一种吃法。这锅里放的是上好鸡汤,早就煮得鲜美无比。肉切得薄如纸,放在热汤里一烫即熟,在酱里一蘸极是美味。诸位试一试。”
那边柴信端了几个小碟,里面是用芝麻酱调好的蘸料,放在众人面前。
一边程县尉看见,心里直叫苦。他官职低微,俸禄微薄,家里人口又多,平日吃一次肉不容易。今日杜中宵请客,正该大块吃肉的时候,不想却是这么个精细吃法。那肉一端上来,程县尉便就仔仔细细端详过,看起来好大一卷,其实只有一小薄片,吃到嘴里能尝到什么味道?
在座的几个官员,刘几和顾知县是京官,俸禄高出一截,杜中宵家底殷实,都吃得精细。司理参军郑朋虽是州官,但依然是低阶选人,与程县尉官俸不多,一见到肉两眼放光。两人看着几大盘肉,心里暗自盘算,自己到底要吃几盘才能混到肚圆。
杜中宵的印象里,做官的哪有愁衣食的,他前世都没有,更何况这个时代。今天请客,特意把前世这种吃法拿出来,吃的就是一个格调。而且天气寒冷,围着个热腾腾的锅子,也格外热闹。
柴信与随从拿了两个酒坛到桌子上,拍开泥封,倒到一把玉壶里,放在滚烫的水里热着。
杜中宵道:“诸位都知道,我阿爹上次进京赶考落第,把家底败得精光,艰难无比。后来学了个酒糟里蒸酒的法子,才重振家业。酒糟里蒸出来的酒,虽然极有力气,可惜味道浓烈,缺少余韵,未免让爱酒者不喜。到了这里之后,我新想了个法子,直接用高梁和米麦酿酒,而后用酒糟蒸酒的法子把里面的酒蒸出来,再陈上数月。这酒与以前的酒都不同,不只是极有力气,而且香醇可口。”
刘几听说过杜中宵在这里酿酒,又知道他家里是卖酒的,想来这酒不会差了,早就想尝一尝。闻到一阵酒香传来,对杜中宵道:“只闻味道,便知是好酒。只是怎么要放在热汤里温了才喝?”
“酒热了,酒劲发作得快一些,格外有味道。而且天寒地冻,凉酒却有些难下口。”
本来杜中宵还想来一句关二爷温酒斩华雄,如何如何的,突然想起三国时没有这酒,而且这个年代只有说三分,并没有《三国演义》,不知有没有斩华雄的故事流传,临时住了嘴。
酒烫得热了,柴信端起酒壶,给每个人倒满杯。这是杜中宵用前世白酒的酿法制的高粱酒,酒性本就烈,温度一高酒劲散发出来,立时酒味满桌。
刘几吸了一口气,高声道:“好酒!端的是有力气!”
说完,带着众人举杯,一饮而尽。
酒一入肚,不善饮酒的顾知县便就被呛得直咳嗽,脸刷得红了。刘几看见,不由大笑。
杜中宵道:“不妨事的。不善饮酒的人,喝这么有力气的酒,自然上脸。脸红不碍事的,最怕的是脸色发青,那就是中了酒毒,不能再喝了。”
放下杯,杜中宵又道:“这酒是用高粱酿的,比平常的酒便宜许多,诸位尽情饮就是,离开时一人带一坛回去。这里土地斥卤遍地,宜种高粱。只是高粱一则难以入口,又有毒性,只能作饲料。用来酿酒正好省了糥米,节省口粮,以后州里官酒库,也可以酿这酒。”
杜中宵在这里酿白酒,倒不是为了赚酒钱,而是为以后的粮食找出路。高粱作为粗粮,食用起来口感极差,而且是真有毒的。现在朝廷收的大豆高粱,主要是用作马料,并不是供人食用的。偏偏这周围盐碱地,就适合种这种作物,还能够治碱。杜中宵酿白酒,就是要用高粱代替大米做酿酒原料。
刘几道:“此事日后你专门写一封书送到州里,自有知州决断。今天不谈公事。”
杜中宵拱手称是。见铜锅里面鸡汤已经烧滚,挟起一片羊肉卷道:“里面的鸡汤热了,正好用来烫肉吃。这肉在锅里一放,颜色变了便是熟了,在料里面一蘸,鲜美无比。”
一边说着,一边把肉卷烫熟,在面前小碟里一蘸,向几人展示了一下。
“有些意思。”刘几见状,也挟了一片羊肉卷烫了吃了,赞不绝口。
程县尉心中叹了口气,与郑司理一起夹了肉片涮了放到嘴里,还没尝出肉味,便已化光。只能心中暗暗叹气,难得今天吃肉,却尝不出肉味,只吃了一口酱味在口里。
饮过几杯酒,刘几对杜中宵道:“推官适才吟了一首七绝,甚有意思。这诗以前从未听过,可是推官所作?此诗甚有意境,只是不知此时吟来何意?”
杜中宵愣了一下,才想起刚才自己无意吟的那首诗来,随口答道:“在京城待考之时,闲来无事联句练诗,偶然得了这么一首。只是见那边菊花凋残,心有所感罢了,并无深意。”
“哦——”刘几点头,只道是杜中宵一时睹物思情,想起了自己辛苦备考的时候。这诗是后来的苏轼所作,是其名篇之一,自是极好的,刘几不由反复吟咏赞叹。
杜中宵这个时候念这首诗,却不是这个意思。他看见那凋零的菊花,一时想起这首诗,又想起了历史上苏轼做这首诗的背景,才不由自主自主地念了出来。
此时西北战事逐渐平息,宋朝正在和党项议和,短时间不会有大仗了。宋朝三场大败,第一场三川口失了刘平和石元孙两员管军大将,中外震动。刘平没于贼中,不降而死。朝廷以为刘平殁于疆场,对其后人封赐极厚。后来知其未死,碍于面子不好夺他后人的官,但他后人都仕途坎坷。刘平幼子刘景文与苏轼相厚,这首诗就是苏轼赠于暮年的刘景文,影射刘平故事。
杜中宵穿越千年,对于西北这样不明不白求和觉得甚是憋屈。不过他现在官位低微,难以影响朝廷大局,想起这些事情来便情绪低落。
所谓身在中原,心在西北,不自觉就把这诗吟了出来。
此时朝廷杜衍为相,范仲淹任参知政事,韩琦任枢密副使,九月间,皇上强令范仲淹和韩琦条奏政事,改革积弊,两人由此上陈十事。
从邸报上得知这个消息的杜中宵,知道历史上大书特书的庆历新政,已经开始了。
一边是让人泄气的西北议和,一边是自己已经知道有始无终的朝廷新政,杜中宵有些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