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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大猛士:长白山下 第11章 县令授职

    张须陀看向衙下很平静的罗锋,对县令张仪臣道,“此子遇劫匪而不慌乱,有勇且有谋,今日得钱帛赏赐而不得意忘形,偏偏又如此年轻,真是十分难得。”他笑笑又道,“若非此子还年少,某倒是有意想带他回郡中了。”

    他身为郡丞,统管郡兵,负责剿匪捕贼维持治安,在一郡之中那是二把手,算是位高权重,能够让他另眼相看的年轻人,确实不一般。

    张仪臣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这两年来朝廷大兴土木,百姓课役繁重,地方治安问题也便越来越严重,蓝面十八鬼并不是特例。

    章丘县虽不大,但也有二十余个乡,近万户人口。可县中流内的品官也就他和县丞、主簿三人而已,流外的录事、佐史十来个吏员,剩下的衙役虽有三十来个,可又要分为三班,真正维持治安的其实就快班的十个捕快。

    这十个捕快每人手下有一批帮闲、壮丁,可就如之前那个赵捕快一样都是些混子,不堪大用。

    “此子确实是个可造之才,年轻有冲劲有勇气,听说还曾读过书识得字,十分难得,本县有意让他入衙门做个捕快,也冲一冲如今这衙役们的懒散风气。”

    “某觉得可行。”张须陀抚须道。

    张仪臣其实心里更中意秦琼,若是秦琼愿意留在县中,他甚至想请秦琼做个捕头。不过秦琼是卫府军人,虽无官职品阶,但听说是大将军来护儿看重的帐下亲兵,更兼他又是历城秦家嫡子,人家也不会看的上个捕快之职,除非是让秦琼来当县尉,但县尉那是九品之职,他这个县令又是没权力私任的。

    “罗五!”

    张仪臣开口问道,“本县见你有勇有谋,且能读会写,这次又擒贼有功,便有意提拔一下你,县衙三班中快班的赵三已被开革,有个空缺之位,便想让你补缺,你可愿意接受?”

    堂上的罗锋沉默片刻。

    赵三原是快班十个正式捕快之一,算是县里正式的差役,这种差役虽然不是官也不是吏,可在县城里也是很吃香的位置,那算是公家人,比起轮流到县里当值做差的百姓来说,这是个正式公务员,好处那是看的见的。

    做捕快好处有,坏处也有,那就是捕快只能归类于胥役之中,在那些贵族官僚眼里是上不得台面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罗五现在是什么身份?

    一个乡下穷人,家里穷的都快叮铛响了,而且因为劳役,他家五个成丁都已经被征召服役去了,家里就几个老弱妇孺的,他刚十六都已经去服了一次役挖了两月河了。

    谁也不能确定哪天又要被征召去做役,而若是做了捕快,实际上是相当于不用再担心被征召去做其它役的,甚至,捕快还有很不错的收入,养家糊口都不成问题。

    地位卑下不卑下罗锋这时也顾及不到了,先站稳脚跟才是最重要的。

    能当个捕快倒也不错,毕竟这是个正式工,不是那种临时工协警联防队什么的。

    “多谢县令厚爱,小的也愿意为朝廷效力。”罗锋很识抬举的道。

    见年轻人如此识时务,张仪臣很满意,让一个十六岁的年轻人当捕快,这都是他的破例提拔了,若是对方不识相,那就未免让他没面子。

    “很好,那本县就正式任你为本县之捕快,许你十天假期回家,十天之后回县衙报到做事。”

    罗锋拱手拜谢,“多谢县君提拔!”

    下面一片羡慕的议论之声,在那些贵族官员眼里,一个捕快当然轻微之极,可在普通百姓眼里,这身着皂衣的捕快那可是官差是公人,是吃皇粮的。不但威风,而且还是个铁饭碗呢。

    罗锋如此年轻,居然就已经得县令亲自授为捕快,这可是足够让人惊叹羡慕的了。

    不过有擒蓝面贼之功,众人羡慕之余倒也服气,人家虽然年轻,可人家有本事啊。

    甚至大家还对这少年捕快有了些期望,希望以后县中的治安能够好些,能够杀一杀那些贼匪的嚣张,还县里几分安宁。

    ·······

    从县衙出来的时候,罗锋和三叔他们一人背了个袋子,里面都是刚获赏的钱帛。

    “回家吗?”肩膀上沉甸甸的,可小七却很高兴,目光还十分警醒的左看右望,生怕别人把他的赏钱偷了是的。

    罗锋看了看自己肩上的钱袋子,问秦琼,“表哥是先回历城吗?”

    “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了,我打算今天先跟你回家,去看望下姑母。”

    “多谢表哥,母亲要是见到表哥肯定会很高兴的。”

    罗锋想了想,“我打算先去买些粮食然后再回家,如何?”

    “好啊。”秦琼没有意见。

    罗三叔他们也赶紧道,“我也要去买些粮食。”

    “我也去。”其它几个同乡也道。

    路上大家一直傻笑着,虽然赏金最后打了折扣,可他们一人最后也得了八贯的赏金了。

    这可是一大笔钱。

    “这么多钱帛,要是全换成粮食,够我们一家吃上一两年了。”三叔感叹着道。

    县城不大,几家商铺全都集中在城东的市场里,那是一个封闭的坊市,一条十字街将坊市一分为四,沿街开着各式各样的商铺,麻雀虽小,可五脏俱全,各式各样的店铺倒也齐全。

    秦琼先去了一家金银铺子,这家店铺是打造金银首饰器物出售的,同时也做诸如金银兑换,兼放贷抵押这样的业务。

    他们进来,立即有掌柜的过来招呼。

    “掌柜的,帮我把这些绢和布都换成铜钱。”

    出门在外,秦琼嫌绢和布携带麻烦,便要求兑换成铜钱。

    在本朝,绢和布其实都是和钱一样做为货币流通的,而金与银倒反而并不是货币。说来钱帛兼行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中原王朝历来铜开采少,铸币成本高,导致铜钱总量太少,钱不够用,于是只能钱帛兼行。

    “好的,我先看下成色。”掌柜的很客气。

    秦琼的一百一十贯赏金,实际上只拿到十贯的铜钱,以及价值百贯的绢和布,但绢布是以官价给的,而市价实际才只有五分之一。

    绢和布一匹匹摆出来,成色倒是不错,县里的人没有糊弄他们。

    “成色不错,若是全换成肉好,可换二十贯,若换白钱,可换三十贯,不知道军爷换哪种?”掌柜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