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封神系统:正文卷 第九百五十九章 魔道与仙道
冯化听了苏牧的话之后不禁是感到了些许的无奈,苏牧当初是那么的信任他将剩余的凶兽王朝交给他去剿灭,以此让他日后能够在凶兽王朝彻底覆灭之后获取一部分的功德,但是他花费了足足三千多年的时间却也依旧是没有将剩余的凶兽给找到并且将其覆灭,这不禁是让冯化感到了自己能力已经是不足以继续跟着苏牧帮助苏牧分担他的忧愁了。
“臣下没有将圣尊所交代的事情做好,请圣尊责罚臣下。”冯化深深的吸了口气充满了无奈的说道。
苏牧闻言不禁也是无奈的叹了口气,出声说道:“冯老,从我刚刚开始起步的时候你就一直跟随着我,一直陪着我从一个不过执掌了一万军士和南部十二城的小小统领一步一步的建立起大夏皇朝,一直陪着我走到今日建立起大夏运朝并且来到洪荒世界之中,你的能力从来都没有让我感到失望过,这一次是你唯一一次没有做好我交代的事情,我并不怪你,洪荒世界太大了,大的有些让人摸不着东南西北,那些凶兽若是一心想要藏起来,你想要在短时间内将他们全部找出来也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这件事情就先这么算了吧,等日后我亲自出手将那些个剩余的凶兽给斩杀。”
“臣下明白,多谢圣尊大恩。”冯化深深的吸了口气说道,心中也不禁是感到了些许的感动,至少在苏牧看来自己还是有用的不是么?那么多年的陪伴苏牧也并非是什么冰冷无情之人,反而是一个十分重情重义的人,冯化这一次虽然没有将自己交代下去的事情做好,但是这在苏牧心中其实并不算什么大事,毕竟在苏牧看来现在冯化的修为要让他去覆灭剩下的那些凶兽的确是有些为难他了,毕竟那些凶兽要是想要躲起来的话,要想将他们找出来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做到的。
鸿钧见着冯化退到一旁之后也是走上前来对着苏牧行了一礼,出声询问说道:“圣尊,有一件事情贫道还是要述说一二的,圣尊曾经说过来自未来,是有在下请求圣尊返回到现在来阻止洪荒世界未来的劫难出现的,既然圣尊来自未来,那么贫道想要向圣尊询问一件事情,这一次西方世界出现了不少邪恶的神秘气息,我通过造化玉碟也无法演算出来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而勾陈帝君说那是我的证道宿敌,日后我和那人必有一战,我想知道勾陈帝君对贫道的提醒究竟是真是假,还请圣尊不吝赐教。”
苏牧闻言之后不禁是感到眼前一亮,随后出声说道:“的确是有这件事情,后世你的确和西方世界的一位大能有着宿命一般的对立,换句话来说,你代表着洪荒世界的正道也就是我们口中常说的仙道,而那西方世界邪恶气息的主人也就是代表了杀戮的魔道,与之仙道成就对立,你们二人的确是宿敌,你后世能够在极短时间内成为圣人也正是因为你击败了那西方世界的宿敌,将魔道压制所以才会那么容易就成为了圣人,但是未来的事情我不一定说得清楚,虽然现在你的修为或许要比前世你的修为提升的要迅速,但是有一点你不要忽视了,那就是你现在顶多是空有着大罗金仙的法力,而并没有大罗金仙的实力!若是你以现在这样的状态去和你的宿敌对战的话,那么这一次倒下的人就可能不是那代表了魔道和你形成了对立面的魔祖罗睺了,而是你,所以你若是想要成就圣人的话,那么击败罗睺是你必须要做的事情,作为宿敌,你们二人之中只能够有一个人可以证道成圣,不管是你们二人谁成圣,都会对未来的洪荒世界造成很大的影响。”
鸿钧闻言不禁是感到了些许的紧张,随后连忙是出声问道:“那敢问圣尊,不知道这所谓的影响到底是什么?”
苏牧闻言之后看了鸿钧一眼,随后缓缓说道:“前世你的确是击败了魔祖罗睺,不过是因为你借助了不少和你同级别的大能才做到的事情,包括前世龙汉劫难的三个主角都醒悟了过来站在了你这一边帮助你,所以你击败了魔祖罗睺,成为了洪荒世界的仙道之主,后证道成圣讲道三次,又被无数洪荒世界生灵称之为了道祖鸿钧,仙道文明因此在洪荒世界之中繁荣发扬光大,但是现在我并不能够说清楚未来到底是否会和前世一模一样,你要知道,我出现在了这个时间点便已经是将洪荒世界的未来给打乱了,所以我并不清楚这一次你到底会胜还是会输,不过我很清楚的可以告诉你,你胜,仙道昌,你败,魔道昌,魔道昌盛的后果我不必多说你也应该清楚,洪荒世界会被魔道之人变成什么样子你也该明白,所以多余的我也不必多说了,终究洪荒世界的未来,还是要靠你来决定下一步是什么,是和前世一样成就仙道文明之巅,还是成为魔道枭雄的虐杀之地!”
鸿钧闻言之后不禁是深深的吸了口气,这一刻他仿佛是清楚了自己身上到底压了一座怎么样的大山,作为修炼仙道之人,鸿钧自然是不可能想要将洪荒世界日后变成那些个魔道之人的虐杀之地,所以他想要获得胜利,一如前世一般开创仙道文明的巅峰,但是苏牧说了,现在他虽然空有大罗金仙三品的法力和境界,但是自身的实力却比之寻常大罗金仙一品都还要不如,所以他现在要做的,是要提升自己的实力才行!
苏牧可是说了,前世的自己是借助了不少和自己同等级的先天大能和那龙汉大劫的三位主角帮助自己才能够击败罗睺的,这一世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能够得到那么多的帮助,更多的可能还是要靠自己,所以鸿钧心中不禁是下定了一个决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