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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大叔在异界:正文卷 第五十二章勋爵与治安官

    走进书房,一直待在战场上的莎纶伯爵比起上一次见面时更多了几分威势,显然她已经逐渐熟悉了伯爵的身份,不过眼下她正皱着眉处理桌子上大堆的文件。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文山会海,但是各地领地还是需要定期对领主进行汇报的,而领主也是通过这些了解自己的领地,因此哪怕非常不喜欢这些工作,莎纶伯爵也依然不得不强迫自己坐在这里。

    看到颜旭进来,莎纶伯爵松了口气,同时露出了几分笑容,毕竟她能够坐在这里为领地的文件发愁,而不是想着怎么跟霍夫曼这头老狐狸同归于尽,颜旭绝对是立了大功,因此用轻快的语气说道。

    “颜旭骑士,这次叫你来主要是为了两件事,第一从今天开始你就是颜旭勋爵了,弯角村包括外围的那些荒地都归为你的封地,另外再奖励一百枚金币,十枚宝石。”莎纶伯爵将册封的文书交给颜旭,接着从抽屉里拿出一大一小两个钱袋。

    “第二件事就是从今天起你将担任金沙镇的治安官,并且警备队依然归你管理,希望你不会因为过于繁忙而对我抱怨,我也没有更多的人手给你。”莎纶伯爵又给了他一张任命书,然后指了指一旁放着的七八张羊皮纸,这些是给阵亡骑士家属的继承书,代表领主承认阵亡骑士的长子拥有继承骑士生前武器,盔甲,战马还有骑士头衔的资格证明。

    不过除了这些,最重要的骑士封地却被收回了,毕竟这些骑士还不是世袭骑士,莎纶伯爵不可能将有限的封地留给那些骑士的后代。

    当然莎纶伯爵还没有那么绝情,有了武器,盔甲跟战马,还有她赏赐的金币跟十亩农田,只要那些骑士的后代不是愚蠢的白痴,依然能够拿起武器,穿上盔甲,骑上战马为她效命,那么像他们的父辈一样在战场上获得战功得到她赏赐的骑士封地也不是不可能。

    可若是没有骑士才能的话就没办法了,这个骑士家族会慢慢没落成普通的富农,直到家族的后辈中重新出现一位真正的骑士,用自身的勇武获得荣耀与封地,就如同无数的轮回一样。

    对于这些骑士后代的安排颜旭并不在意,他也没有资格指手画脚,所以接过任命书后他便开始考虑起治安官的问题。

    治安官只有具有一定规模的城镇才有,金沙镇的规模跟贸易繁华程度也达到了设置治安官的程度,但是因为这里太重要了,又是利兰家族第一个领地,因此历代利兰伯爵一年到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时间待在这里,从金沙镇领主府的规模就能看出来。

    因为领主就在这里,又有大量骑士跟士兵护卫,自然不需要额外的治安官,二三十个守卫就足够了。

    但是现在情况特殊,大量士兵被调走,骑士也战死了不少,这种情况下单靠那点守卫根本无济于事,这些没有上过战场的守卫只能对付一下那些小偷小摸的混混,面对大量佣兵很容易落入下风。

    现在正处在跟霍夫曼伯爵对持的关键时期,作为中转站的金沙镇绝对不能出问题,所以莎纶伯爵就想起来了颜旭。

    揉了揉眉心,虽然来之前就有心理准备,但是颜旭没想到莎纶伯爵竟然给他找了这么大的麻烦,本来他还以为只是个简单的临时任务,所以带了四十名警备队过来示威一趟,可没想到竟然是长期任务。

    单纯的维护治安对于现在的颜旭来说并不难,雇佣了十个巡林客后让他已经能够较为轻松的应对跑出森林的诸多异族,可若是长期任务,以他现在的实力还不够,除非他从精灵部落哪里再雇佣一些巡林客,才能长期抽调更多的警备队员出来。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再次扩大警备队的数量,但是颜旭没有提,现在他手里的士兵数量已经太多了,加上系统兵种已经差不多一百五十人,这种情况下再次扩大士兵数量已经能够对领主莎纶伯爵造成严重威胁了,哪怕现在还没有一点猜忌他的迹象,但是有些事情不得不防,颜旭不愿意因为一点权利而陷入麻烦中。

    “我需要一些时间考虑一下。”颜旭收下任命书,对莎纶伯爵说道。

    “可以,不过需要尽快给我答复,我不能在这里停留太久。”莎纶点点头,她倒是无所谓,有了克劳斯骑士长无条件的支持,整个领地就是她的一言堂,根本不需要去平衡手下的关系,但是她也不会强迫对方去答应。

    跟随管家来到了客房,颜旭拿出笔记本翻看起来,这里面都是他收集到的信息,在没有足够了解的情况下,他不打算冒然做出决定。

    接下来两天颜旭让杰克出去打听了不少消息,相比作为他骑士侍从的艾伦跟莱菲尔,对于这个出身低微的随从颜旭要更加信任一些,所以一些比较敏感的事情也交给他来打听,而且他做的还不错。

    杰克没有太大的野心,他是一个典型的小人物,他的出身跟受到的教育限制了他的成长与眼界,取悦主人几乎成了他的本能,而他也很擅长这个,对于颜旭的任何吩咐他都当成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去做,加上颜旭出手很大方,哪怕他没有刻意动手脚,也攒下了一枚金币跟一小堆铜币,相比其他贵族手下只能跟狗抢骨头,在猪圈里搂着猪取暖睡觉的同行,拥有一间小小属于自己房间的他简直就跟在神国一般。

    所以当他再次得到主人吩咐下来的任务后,杰克第一时间换上自己最光鲜的衣服,穿上一直舍不得穿的靴子,端着塞满铜币的钱袋像一个有钱人那样来到了贫民区。

    不过任何一个有钱人要是敢像他这样独自出现在贫民区,那么用不了一杯麦酒的时间他就会消失在所有人的眼前,然后会在某个臭水沟里找到已经泡得浮肿起来,浑身光溜溜像肥猪一样的尸体。

    但是杰克这个出身贫民区的家伙就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样,颠了颠手里哗哗作响的钱袋,享受无数投来的羡慕目光,唯一没有的是贪婪跟杀机,这是贫民区的规矩,至少是这里的规矩。

    贫民区的人要是出人头地了,任何人都不能伤害他,否者将是贫民区所有人的敌人,当然出人头地的哪一个也有义务为贫民区做一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