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正文卷 第三百七十六章 一庭
在此不利的局面下,九尾起立:“法官大人,因为我的工作疏忽,有很多证据还没有整理,请法官大人允许休庭三天。”
曹云:“反对,昨天预审我方已经说明我方的辩护目标。控方如果真的有很多证据没有整理,那就不是工作疏忽,是渎职。三位有丰富经验的检察官组成了控席,被告被捕到现在已经二十天,这不是渎职是什么?”
法官看九尾:“辩方律师助理说的很有道理,检方有充足和足够的时间,也有充足和足够的人手。如果控方坚持休庭,那必须拿出能说服本席的理由。反过来说,控方准备这么久在庭审处于劣势,为什么有信心三天后能处于优势吗?”
曹云善意提醒:“魏君,你最近要注意下自己的人身安全,九尾可是富二代,为了自己的工作杀几个人不知道可以还是不可以。”
九尾大怒:“曹云,你不要诽谤。我什么时候杀过人?”
曹云道:“我刚才说:可以还是不可以?是问句,不肯定。提醒注意安全是应该的。再说我也不是空口无凭。为了一个案子,九尾你大公无私动用自己家的直升机去办案,反过来想想,九尾你为了能打赢这个官司会不会动用自己家的……呵呵,牙疼,哎呦!”我就不说,说了就有小尾巴,我不说就没事。
法官敲锤子:“控方,你们有休庭的足够理由吗?”
九尾很无奈:“没有。”
曹云用手肘撞了下魏君,魏君站起来:“因为本案涉及的人和事比较多,所以请法官进行阶段性裁定,也就是六月是否主观存在协助烈焰团伙的想法。”
阶段性裁定是庭审一个特点,比如甲被指控杀了乙,辩护律师认为凶器是锤子,控方认为凶器是刀,庭审中控辩双方对凶器进行庭辩,在双方都存在一定理由和证据的情况下,由法官进行阶段性裁定。凶器为锤子,接下去的庭审基础就是凶器为锤子。
但并非不可翻转,最后败诉后控方可以提出上诉,有十天收集证据。收集到刀重要证据后,可以以此理由进行上诉。二审法官会让控辩再次进行庭辩。假设二审法官裁定刀为凶器,那案子就会发回重审。有意思的是,一审法官可以再次裁定为锤子,控方又可以上诉,二审法官再次裁定为刀,再发回重审。
原则上只发回一次重审(高岩),但是规定符合一些情况的话,重审是不受次数限制的。在高岩,上级法院发回下级法院,下级知道应该怎么做。东唐一审法官和二审法官各有权限,一审法官认为自己没错就可以反着和二审干。按照东唐规定,如果发生类似情况,高法会介入监督庭审,甚至召开合议庭给出最终裁定。
九尾想到这里,感觉这就是一场马拉松庭审,关键是六月又没有什么价值,她实在不想在六月身上浪费那么多时间与精力。这案子打成这样让九尾很烦躁,如果曹云一锤定音赢了就算了,关键自己还有挣扎的余地。挣扎不仅很累,还未必会赢,赢了对打击烈焰团伙没有什么益处。
另外麻烦点是王传,王传今天出庭之后就要被证人保护小组接走。王传再出庭需要很多程序。程序没问题,六月有这个价值让自己走程序吗?但是不挣扎对不起自己控方的身份。
曹云不一样,他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他超级无敌闲。本案对魏君来说意义重大,辩方是不怕马拉松的。同时打赢官司对他们来说非常有价值。
另外一个问题,就算九尾有十天时间收集材料,能不能收集到对六月不利的材料呢?就算收集到了,曹云他们这十天不会什么都不干。下次开庭再碰撞,估计又是火星慢慢撞地球,你不死我没亡的一个尴尬局面。
曹云敏锐发现九尾有些走神。作为一名专业人士,不能因为庭审的进展影响自己的心情。因为心情会影响你的工作。
曹云让魏君稍停,突然开口:“既然控方对被告协助烈焰团伙的危害没有反对的看法,我认为法官可以下结论了。”
“等等?”九尾醒转:“什么时候到这个辩题了?”这是控方核心内容,怎么必须反对。
九尾忙道:“不好意思,刚才有些走神,麻烦辩方律师再说一遍。”
曹云道:“检方把这么重要的案件交给一个迷糊小姑娘,是不是有些不妥当。如果检方需要更换主控官,为了司法公平,我同意休庭。”
“对不起,对不起。”九尾深深鞠躬。
法官:“辩护律师请再说一次。”
魏君道:“……综合庭审情况,请法官大人进行阶段性裁定。”魏君将刚才主辩的情况总结后,让法官阶段性裁定。根本就没有进入控方需要的主题。
九尾一听,双脸通红,不仅是羞,还有气。如果是卡通片,曹云保证九尾双耳和鼻孔正在冒烟。曹云在九尾看来,是一只吵了自己一个晚上的那只蚊子,明知道它在,明明很讨厌他,就是无法消灭他。
法官询问:“控方对此有什么说明和补充吗?”
心乱,气乱,九尾根本没有准备台词,站起来后许久没开口,她在搜寻脑海中有利控方的庭辩内容。
法官无奈道:“本庭裁定,被告没有主观协助烈焰犯罪团伙的意愿。不过被告客观上协助了烈焰犯罪团伙,接下去的内容是,被告的行为对烈焰犯罪团伙的帮助有多大,被告是不是不可代替的等。”
拿下一分!在海洋法系中,主观是很重要的量刑标准。即使最后被认定危害极大,但因不存在主观恶意,量刑上会有充分考虑。
法官道:“鉴于控方主控官经验不足,本席决定暂且休庭。辩方有意见吗?”
魏君回答:“没有。”
法官道:“再开庭时间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今天庭审就到这里,散庭。”
……
曹云心情不错,第一个环节胜出后,一百万美元奖金已经稳了。除非第二次开庭翻船,否则怎么也不达不到五年。
魏君有魏君的优点,上车后魏君说了自己的担忧:“曹云,烈焰法庭曾经当众射杀了警方卧底。”
“只是线人。”
“我担心检方会特别提出有证据的这桩命案。我的思路是,命案发生时候,王传还没有加入烈焰。不应该要为此买单。”
曹云道:“不,不是这样。假设一个流窜抢劫团伙,干了两年了。第三年A加入团伙,第四年A被捕,你说A要为第一年和第一年抢劫团伙的犯罪买单吗?”
魏君想了好久:“应该不会吧?”
曹云道:“假设这个团伙做的案没有和这个团伙联系上,那A是没问题的。但是注意一点,烈焰法庭杀人、绑架,挟持都有罪证。警方通缉抢劫团伙,这时候A加入抢劫团伙,就算什么坏事也没干,也算犯罪团伙成员。”
真实案例,张X强,HK启德机场一亿多抢劫,绑架首富孩子,最终在大陆被捕,团伙成员均死刑。其中有一位马仔才跟了他几天时间,一样死刑。
曹云道:“不过真实案例有其特殊性。按照法律理解,王传后期加入团伙,烈焰后期不存在太激烈的犯罪行为,理当从轻处罚。不过本案之所以没办法从这点入手,是因为王传签署了交易书,交易书是法定文书,上面认定了王传是主犯。主犯不仅要为个人犯罪买单,也要为团伙犯罪买单。犯罪团伙重要成员以上身份者必须为团伙犯罪负责。”
曹云:“王传之所以迟迟不接受交易,也是有这方面的期待。王传的下属是六月,六月是绑在王传这条船上,王传无罪,她自然无罪。王传有重罪,她就有重罪减。也就是俗称的从犯。你考虑的角度有一定道理,但是无法适用本案。”
魏君道:“我们接下去的辩护切入点在哪?”
第一庭是行为,曹云赢了,法官认为六月主观不存在故意犯罪。
第二庭是结果。
曹云道:“我不看好结果,烈焰法官之间的金钱流动都是以千万甚至以亿为单位。一旦检方拿出比较准确的金额,那就要命了。”
用金钱量化来计算是法律的一个特点,前文提到逃逸之间的区别,是不是逃逸主要看造成的财产损失有多大。盗窃犯罪行严重与否和盗取的金钱额有直接关系。王传投资烈焰超过最高法律认定限额,就是最高一档刑罚。作为王传助理的六月自然也水涨船高。
在法律估算中都比较保守,似乎规则是为穷人定的。(高岩)最重大财产损失才一百万,现在随便一套房子都不止一百万。诸如贪腐最高一档金额是很低的,导致了只要贪腐基本就是最高一档。按照法理来说,贪三百亿和贪三百万是没有区别的,因为都是最高一档。最高一档十年起步。
王传这个金额和其烈焰法官身份,还有主犯身份的认定,代表了王传投资烈焰的行为极其严重。王传在烈焰中的事情,一是投资,二是出席庭审。投资的事务基本由六月完成。所以曹云认为第二庭很不乐观。并且从第一庭看,检方重点准备了第二庭的材料。
这个阶段法官不休庭,曹云也会要求休庭。
曹云在阶段性裁定后爽快认罪。认罪好处在,刑期五年左右。认罪的坏处在刑期五年左右。以曹云的判断,六月被判三到七年之间的刑期都算合理。不争第二庭,等同把命运完全交给法官。
争,又要怎么争呢?
……
深夜,曹云还在自己卧室内偷偷加班。在今天晚饭曹云表示案子第二部分就由魏君自己搞定,他和令狐兰约好去欧洲。高山杏等人就曹云小牛吃老草行为进行了批评。司马落饭后偷偷的溜走,查询旅行社发现曹云还真预定了机票和酒店。
但是司马落已经不信了,被玩很多次了,再信就有鬼了。但是他也不肯定曹云是在耍自己。和九尾迷糊通话,九尾迷糊非常坚定回答:她不在乎自己对手是谁。九尾迷糊之所以如此坚定,是因为在庭审后,其迷糊的外号在业内传开。甚至检察长都找她聊了一会,判断九尾到底是迷糊还是被迷糊了。
在检察长看来区别不大,九尾在心理素质方面不如司马落,对上曹云很可能再次吃瘪。不过九尾迷糊的态度非常坚决,检察长只能鼓励,顺便联系奸细司马落。司马落打探到最新信息后立刻向九尾迷糊汇报,没想到九尾迷糊已经杠上了。
九尾迷糊出身世家豪门,从小处尊养优。一腔热血为了正义成为一名检察官。凭借其聪慧和能力,在名唐中杀出了名声。名唐当年两大新生代女性检察官,一位是九尾,一位是越三尺。越三尺主特搜部,九尾主检控工作,她们也被称为名唐双娇。
到了东唐,三尺还是那个三尺,九尾第一庭就现行。九尾认识到这是自己赌上名誉不能输的一战,性格倔强的她不会退让和放弃。
辩方这边拿着高薪的曹云背后也有不为人知的付出,曹云深夜加班在看六月的材料。
材料相当糟糕,六月帮助王传操作账户,和三家皮包冼钱公司有直接金钱往来。其中知更鸟提供的公司两家,银行一家。账户流水清晰明了,无法狡辩。金额也很惊人,达到了四千万美元之多。目前还有一千多万美元被冻结在银行账户内。
银行是国际冼钱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据说俄国有官办专门从事冼钱的银行,主业务为国内大佬转移资产。
本案证据链太清晰,王传全招了,想要翻案是不可能的。问题严重在金额实在太高。头疼。法律不是法师,不能将账户变没。
要翻案只能出奇兵,超级奇的奇兵,奇到自己都不敢想的奇兵。至于胜率……反正没有什么希望,说不准能赢呢?
至于追逃远征肯定有一些事,不过一件事一件事的处理,本书时间轴并不重要。
“喂!”曹云接狐狸送来的电话。
狐狸:“需要做点什么吗?”
曹云:“什么意思?”
狐狸:“第一庭虽然赢了,但是第二庭难度很高。我们这边有专业的好手,如果需要从盗窃,涂改,绑架,威胁,甚至是杀人……”
曹云问:“你哪位?”
狐狸:“嗯……”
曹云道:“莫名其妙,不要再乱打电话,小心我报警。”才不会和你讨论犯罪的事,哥是律师,就你们那点钱也想拉我下水,去死吧。以曹云目前的收入,钱已经不可能将曹云拉下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