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正文卷 第五百三十六章 看守岁月
没捕到曹云,让诸葛明有些不甘心。那能不能寄希望欧阳逸咬曹云呢?
很难,首先欧阳逸做为主律师,他是伪证罪的首犯。减轻首犯刑罚为条件,去抓捕从犯,这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
欧阳逸有两个选择,一,坦白从宽,也许会少几个月乃至数年的刑期,把曹云拉下水。二,死扛。死扛的第一个好处,钱坤证词还没有出来,还有无罪的可能。死扛第二个好处,曹云这笔人情无论大小,算是欠下了。
综合利益考虑,欧阳逸必然死扛,除非检察官违反规则和法律,为了将曹云定罪,不惜开出免罪条件。拖家带口的欧阳逸才可能会考虑拖曹云下水。
四份口供一做完,诸葛明判断:“我很肯定这个主意是曹云想的,但是这次拿不下曹云。”
桑尼:“别怪我坦白。你们检方这次手很脏,完全破坏了游戏规则。通过拿不上台面的交易,依靠CA收集全球信息给一个人定罪。”
诸葛明:“越三尺送证据,我能怎么办?我不收?是啊,如果没有越三尺,没有CA,根本就打不赢这场官司。所以本案虽然赢了,但我一点都不开心。让我最不开心的是,我为了赢,可能扭曲了正直的人的心态。”
桑尼:“九尾?”
诸葛明:“她在哪?”
桑尼:“还在审讯室,风雪陪着她。”
……
曹云佩服道:“厉害了九尾,你竟然也会当庭撒谎,公然讹诈。厉害,厉害,换了诸葛明,换了司马落,我必然垂死挣扎最后一搏,不承认你们提出的证据。可是,你是九尾,你在法庭上从不撒谎,从不讹诈。你说明证据的那种沉稳和自信,让我放弃了质疑。”
九尾有伪证罪吗?九尾只是说了几月几号,并没有说明具体时间。她提出的证据是真实的,但是在时间上并不匹配账户出钱的时间。
法律规定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
最主要是钱坤当庭认罪,结果真的很重要。这个结果不会让人去追究九尾提出的证据是真是假。
曹云基准点出现了错误,前文介绍过曹云的基准点判定。在曹云判定中,九尾不是这样的人。要讹诈也应该是诸葛明或者司马落,不会是九尾。基准点判定错误,让曹云读出的信息出现了错误。
被人骗一次,特别是被九尾骗一次,是正常的。如同高山杏要骗曹云一百万一样,很容易,打个电话,曹云就汇钱过去了。
九尾没有为自己行为辩解,也没有表现出羞愧,一如往常冷漠的表情,道:“我记忆中,这是你第一次输。”
曹云心态很好:“总会有第一次。”输了,反而让曹云放下了。
九尾道:“你有可能会坐牢,也可能被吊销律师证。”
曹云:“我必然会死,难道我就不活了?”
九尾:“我们事实分析一下:钱坤是烈焰的人、泰德账户是假的。这个结果符合事实的结果。本案没有因为律师的原因改变最终的判决。你反过来看,需要动用多少资源,才能不受律师影响做出正确的判决呢?”
曹云:“九尾,什么是游戏规则?以象棋为例,炮必须有炮架,才能吃掉对方的棋子。你却说,我这门炮是曲射炮,不需要炮架。兵每次走一步,你却说我的兵是特种兵,可以横冲直撞。请问这象棋还有什么意义呢?烈焰为什么要使用很多国外资源,就因为这办法在规则范围内,东唐难以查证国外资源。但是你们开挂了。”
曹云:“也许最后结果反应了事实,如果你认为事实比规则重要,你为什么不加入越三尺的粉丝团呢?我告诉你,这个案子在业内会非常出名,几年内都会成为研讨对象,甚至不排除进入教科书的可能。或许你说这只是一次单一案子,我无所谓,我输就输了,撞到枪口上。九尾,我问你一句,下次你再告不倒对方,越三尺给你送来情报,你用还是不用?”
曹云见九尾不吭声,后靠椅背:“风雪,送我去拘留室,还是看守所?”刑拘都去看守所。假设在短期内还需要提审,会暂时羁押在拘留室内。
风雪很客气:“曹大哥,你先喝茶,一会再吃午饭。我现在也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从这点曹云基本读出另外三律师的证词,自己没有问题。曹云有些担心欧阳逸。钱坤会咬欧阳逸吗?就利益来说,钱坤没有必要咬欧阳逸,咬了欧阳逸,钱坤也没有损失。那咬还是不咬就看钱坤对欧阳逸的主观看法。这个看法还包含了对律师的看法,对庭审满意度的看法。
曹云:“我能打个电话吗?”
风雪道:“曹大哥你说号码,我拨。”
曹云:“联系高山杏。”
风雪开免提,放在桌上,曹云道:“高老板。”
高山杏着急问:“怎么回事?”
曹云道:“别急,你帮我做一件事。”
高山杏:“说。”
曹云道:“暂时关闭律师所账户,不接受大额进账。官司打输了,钱不能要,等过几天我出去再说。”基本委托一千万美元,和官司胜负没有关系。但曹云不接收这笔钱。作为一位名律师也有自己的小小骄傲。赢了我死要钱,输了我不要钱。也是因为这么高的报酬,才让曹云提出违反自己原则的提议。
高山杏:“好。你什么时候出来?我让陆一航去看你?”
曹云:“刑拘而已,还没提出指控,不着急。安心拉。我挂了,拜!”
曹云挂断电话,九尾站起来:“风雪,我先走了。”
“哦,好的。”
九尾看了曹云一眼,离开了审讯室。
风雪道:“曹大哥,诸葛明没有要求前辈刑拘你。”
曹云点头:“我知道。桑尼开刑拘通知书,是为了我好。他担心某些人输了官司找出气筒。既然我都落到被刑拘的地步,某些人也没有理由先找我发火。”四大名律师两个进去了,必然是先找另外两个的麻烦。
风雪很抱歉道:“所以曹大哥还是要去看守所住一些日子。”
曹云道:“那走吧?顺便外面吃个午饭。”
……
桑尼开车送曹云,三人在外面先吃了午饭,再前往看守所。
桑尼:“我帮你跑了点关系,单独牢房。”
曹云好奇问:“如果我出不来呢?”
桑尼:“我会再跑点关系,让他们对你好一点……呵呵,看你的神情真应了那句话:落败凤凰不如鸡。”
曹云回答:“凤凰始终是凤凰,诸如丑小鸭始终是天鹅,别人再奚落它,它还是天鹅。”
桑尼:“你们败了不是好事。”
曹云:“越三尺?”
桑尼:“就在一个小时前,有人匿名送搜查一课一条消息。”
早上发生一起抢劫导致他人死亡案件,一课迅速锁定嫌疑人甲。甲坚称案发时间,自己和邻居在一起喝茶。匿名人送来消息,提供了一份社交聊天记录,证明邻居和甲是爱情关系。邻居提供的不在场证明作废,在证据面前甲承认自己抢劫导致他人死亡。
桑尼:“按照规定,我们要申请搜查令,才能获得社交聊天记录,一来一回怎么也得到明天。一个电话,一份记录把步骤省略。办案探员对此非常高兴。”
曹云:“也就是说,有人知道案件进展,通过骇客手段拿到聊天记录。”
桑尼答非所问:“我不知道会怎么发展。很明显这是有人的故意试探行为,试探探员是否乐意接受这样的信息。假设一课有八成探员不排斥接受类似信息,你说我是坚持自我被大家所排斥好?还是同流合污好呢?”
曹云:“明确告诉你,不同流则分流。”众人皆醉你独醒,你就危害了他人的利益。
桑尼换了话题:“你认为钱坤会咬欧阳逸吗?”
曹云:“以我读的信息来看,会。钱坤最后承认自己的罪行,说明他接受了自己这个人设。他不一定会出卖自己老板,因为他认为自己要为烈焰的失败负很大责任。他很可能出卖欧阳逸的原因类似,因为欧阳逸没有完成自己的工作。”
桑尼:“你怎么解释听起来很不讲道理。”
曹云:“他们有自己的道理,不需要你去赞成。名唐副局长要接任局长了吗?我听说李龙最近很勤快。”
“你说刘浩?”桑尼道:“李龙拜访了多位警局元老,还会见了寺长。目前任命搁浅,寺长似乎被李龙说服,希望能在警局高层提拔一名局长。不过作为搜查一课,我很明确告诉你,刘浩很快就会上任。李龙要保的是李墨,他希望李墨留在一课担任课长,不要离开一线。诸葛明也是同样的态度,据说是总检察长的态度。不过一课探长任免权在局长手上,局长任免权在寺长手上。”
寺长为了连任,他必须保证一定的治安。治安好坏,很大程度依赖于警局局长。一课负责重特大案件,是治安好坏的标尺。他们都必须保证自己的下属的能力,否则他们就会跟着倒霉。市民不用理会局长,课长都做了什么贡献。治安好就让寺长连任,治安不好,寺长就下台。
用刘浩是好棋。刘浩一线经验丰富,加之初来乍到,强龙不压地头蛇,有利于警局整体团结和稳定。
一路闲聊到了看守所,在办了手续后,看守送曹云到监舍。单人监舍的条件不错,有立独卫生间,甚至是坐式马桶。有电视,但是只有一定时间段才能看电视。桑尼早先联系过司马落,司马落以检察官身份和看守所打过招呼,曹云不用体检,也不用接受心理勘察。
这类朋友在你犯了罪后,会把你送进监狱。但他们会尽可能让你在监狱过的好一点,你有合法要求,他们也一定会帮忙。
进看守所,会进行一次正式询问。询问你是否对案件不满,对被指控罪名不满等。实际上看守对你的案子一点都不关心,他们关心的是你有没有过激的情绪。
曹云作为被刑拘者,是看守所内最受忽视的住客。高一级是被指控的待审者。再高是两年之内的服刑者。再高就是死囚,被判死刑等待审核的囚犯。最高是暴力死囚,日常脚镣手铐。但是一般没有单独关押,也有放风时间。单独关押通常是处于保护的原因。
曹云入乡随俗,当大家知道曹云是律师后,纷纷询问自己的案子。曹云既来之则安之,很耐心的听取案情,很热心的给出意见。不过进去了两天,看守所就受不了了,这两天见律师,案件重审的申请堆满了看守所办公室。
“你赌输了金项链,想拿回来,发生争执,你打了对方,拿回金项链。对方造成轻微伤,对吧?”
“对。”
“你这行为不属于抢劫,由于没有对对方造成轻伤,不构成刑事责任。你属于治安处罚范围。根据法律规定,抢回自己被偷走、抢走或者是赌输的钱财和物品,不是抢劫。因为赌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你拿回金项链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所以不属于抢劫罪。你要咬死金项链是赌输的,不是卖掉金项链换取赌本。他们两人是一伙的,你的证词和他们的证词是对等关系。他们布局赌赢你不受法律保护,并且涉嫌诈骗,警察没有立案调查他们诈骗,只是以赌名义拘留,你可以告警察不作为。”
“曹律师,也就是说,以后我拿十万去赌,赌输了可以拿回自己的钱?”
“法理上没错,前提是你别被人打死,另外你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诈骗。”(虽然法律保护,但在高岩未必能用。本书为理想法律执行环境。)
一名看守进入餐厅:“曹云,跟我走。”
曹云问:“什么事?”
看守:“你可以走了,和我去办手续。”
一位犯人急道:“警官,先吃饭好不好?好不容易排到我。”
众犯人纷纷劝说,大家意思是让曹云多留两天。
曹云劝说:“别急,很快会有大律师进来住几天,别欺负他,我先走了。大家再见。”
在众人惋惜的眼神中,曹云无奈的离开了看守所。曹云发现一条致富道路。没案源?没案源可以去看守所找啊,能进看守所的谁没几件官司?即使打不赢也能骗点钱花嘛,再说打不赢他就出不来,找不了你麻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