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龙门:正文卷 第六十二章 吃宵夜(2)
面对诗淇不停的引诱,说来有点奇怪,在这一刹那间,唐徨的脑海里居然浮现出了前世的一桩往事。
那还是四年前的事,发生在高考结束后的那个夜晚。
当时高中班里有个混社会的男生,江湖人称“飞机哥”,为了庆祝高考的落幕,记念高中生涯的结束,非要带着唐徨和另外两个男同学一起去玩,说要帮他们安排成人礼。
于是酒足饭饱后,飞机哥就带着他们去酒店里面开了一间房,然后打电话约小姐姐过来。也不知道是那天晚上小姐姐们的生意实在太好,还是飞机哥这个人比较节约,几通电话结束,最后只来了一个小姐姐。
那个小姐姐一见房间里连同飞机哥在内,总共是四个男生,当场就吓傻了,说什么也不肯干,转身就要走。但是飞机哥酒劲上头,再加上面子挂不住,说什么也不让她走。
最后小姐姐只好求饶,说她自己一个人实在没办法同时服务四个身强力壮的男生,要打电话再叫三个姐妹过来帮忙。飞机哥一想也是,就让她打了几个电话。谁知二十分钟后,过来的根本就不是三个小姐姐,而是三十个大哥哥,当场就把飞机哥暴打一顿,扒光了拖出酒店,直接丢到马路中间。
幸好打电话叫人的那个小姐姐还是很讲道理的,说唐徨和另外两个同学没有欺负过她,于是三十个大哥哥只是象征性地教训了他们几句,然后搜光三个人身上的钱,就把他们给放了。
所以有了那一次的经历后,直到现在,唐徨对这类服务始终有点心理阴影,总觉得水特别深。
如果只是单纯地花钱买服务,那当然很好,就怕花了钱也享受不到服务,甚至还要倒贴进去。
当然,除了这个心理阴影,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唐徨对于这类歪风邪气,也是一直采取着“洁身自好,坚决抵触”的态度!
现在,面对诗淇这个“漫画级别美女”的挑衅,唐徨能否还能抵抗诱惑?
答案显然是不能。
桌子上面,诗淇还在轻轻舔着夹起的那根火腿肠,用期待的眼神望向唐徨。
桌子下面,诗淇的一只脚已经踢掉拖鞋,直接伸了过来,轻轻踩在唐徨的两腿之间。
一下、两下、三下……她踩得很有节奏。
“刚才人家急匆匆地跟你出来,关上门才发现忘带钥匙啦。今晚我可以去你家里睡一下吗?”诗淇给出一个任何男人都无法拒接的理由。
“……”唐徨。
这一刻,他已经有了明显的生理反应,心理防线也彻底崩溃。
唐徨是一个正常男人,杨炜的身体也是正常的男人身体。
如果这都能忍,那他简直配不上“男人”这两个字……
不就是一桩买卖吗?管她是“公交车”还是“高铁”,就算是仙人跳,又有什么关系?
唐徨猛然起身,当场就将整张桌子都给掀翻了,上面的碗筷随之洒落一地。然后他使出一招“公主抱”,将诗淇整个人抱了起来,转身就往店外飞奔,拼命冲向共富新村的方向。
诗淇的两条手臂顺势搂住唐徨的脖子,把脸靠在他的肩头,轻轻摩擦。
唐徨觉得自己快要等不及了……
凡人皆有其命,有的人五行缺金,有的人五行缺水,还有的人五行缺五行
——而这位诗淇小姐姐,显然是五行缺太阳!
看到这一幕,“鲨县小吃”的老板也惊呆了,急忙追到店外,高声大喊:
“不就是吃个霸王餐吗?三十六块钱都付不起吗?至于掀翻我的桌子,跑得这么惊天动地吗?”
…………
唐徨把诗淇紧紧抱在怀里,沿着深夜的街道狂奔。
现在的他,全靠残存的一点人性苦苦支撑。
因为他知道,人和动物是有区别的,当中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人能够控制自己的兽性。
作为一个念过大学的人,唐徨努力控制着自己。
虽然是深夜,但也总不能直接在马路上开工吧?
而且自己住的地方离这里本来就很近。
不过短短5分钟,远处的共富新村已经遥遥在望,然后唐徨抱着诗淇路过一家鸡排店。
凌晨两点,鸡排店当然已经关门了,拉下了厚厚的卷帘门,门上还用红漆写着“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四个大字。
但是,透过卷帘门下面的缝隙,店里显然有灯光映照出来,说明里面有人。
兴奋中的唐徨抱着诗淇跑出十几米,才忽然想起那家鸡排店上面挂的招牌——江湖一鸡排!
是杨炜的鸡排店?
不对,应该说是自己的鸡排店!
唐徨立刻在狂奔中停下脚步,渐渐冷静下来。
刚才离店的时候,他已经锁好了卷帘门,而且也关好了店里的灯。可是店里现在怎么会有人?
难道是小偷?
又或者是苏姝回来了?
甚至——是龙门的人来了?
“怎么啦?”怀里的诗淇娇嗔,小手在唐徨身上乱摸。
“……”唐徨。
这好像又是一道选择题。
理智与情感……
但是唐徨很快就做出了选择,因为“龙门”。
自己是唐徨,身负血海深仇,如今重生成为龙门的杨炜,当然要一步一步打入龙门内部,查清真相、报仇雪恨。
这才是自己的主线任务!
作为一个主角,怎么可以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这就好比是玩RPG游戏,怀里的诗淇现在已经是自己的伙伴,是自己的囊中之物。要和她一起玩,以后有的是机会。
但是现在从鸡排店里透露出的灯光,显然是剧情替自己安排的一个新任务,而且很有可能是主线任务——就算是支线任务,多少也会有点奖励。
如果因为随时都能享用的诗淇而耽误了任务,显然很不划算。
同样是两件很重要的事,应该优先选择重要且紧急的事。
唐徨已经将怀里的诗淇放下。
“……”诗淇。
她的拖鞋丢在“鲨县小吃”里了,只能赤着脚站在地上。
唐徨这才发现,她的脚很白、很小、很纤秀——目测不会超过36码。
和她的血统很不符合啊……
“我店里好像有人,有可能是进了小偷。要不……你先回我家,我去店里看看先,很快就回来。”唐徨说。
他摸出自己的钥匙递给诗淇,因为诗淇说她出来的时候忘带了钥匙,今晚只能在杨炜家里借宿,要明天才好找开锁的师傅。
诗淇显然很生气,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人家陪你去了啦!”诗淇嘟着嘴说。
“别啊,你还是先回去吧,如果真的是小偷,说不定会有危险。”唐徨将钥匙硬塞到诗淇手里。
凭诗淇这点砸啤酒瓶的本事,如果鸡排店里的人和龙门有关,是真正的“道上的人”,带她一起去岂不是自找麻烦?
“你会很快回来的是吧?”诗淇问,又补充询问:
“不会又像那晚一样放我鸽子吧?”
“不会……”唐徨回答。
那天晚上自己根本就没答应过要去找她“收钱”,怎么就成了“放鸽子”?
诗淇咬了咬嘴唇,忽然伸手,使出“一指禅”的神通,在唐徨下身最敏感的那个部位,轻轻点了一点。
“要是再敢骗我,我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她威胁说。
“……”唐徨。
他差点就要重新燃起冲动,那种不顾一切的冲动!
幸好诗淇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就一个人走了——拿着钥匙,赤着脚,往共富新村的方向离开。
望着诗淇离开的背影,唐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了两分钟时间才彻底冷静下来:
“特么的到底是谁在我的鸡排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