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世界的律师:明星离婚案 116.后续任务(3/28)
张伟和方木又寒暄了几句,然后挂断了电话,跑回了任川他们那边。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任川看着打完电话之后面色有些奇怪的张伟问了一句。
张伟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什么事情:“没事,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这个官司解决好,对了,我们刚才说到哪里了。”
“走私。”邹雨提醒了一句。
“对。”张伟点了点头:“现在这个是比较麻烦的,其他的来说都没有确凿的证据,但他这个是被当场抓住的。”
说到这里,张伟有些烦恼的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走私罪的法律概念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一般要偷税5万元以上。
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了进一步规定,一年内因走私受两次行政处罚后再走私的,不受5万元税额限制。
之所以这样规定,也就是因为这些人员具有特定性,不是一般的出差人员、旅游人员,都不是自带行为。
而代购和走私是有差别的,代购本身并不违法,对于大多数喜欢海外购物或者帮别人代购一些商品的行为来说,只要主观上不具备偷逃税的故意,不是以经营为业且数额有限,都不会触犯刑律。
如果通过正常缴纳关税来代购,也完全合法。
如果代购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逃避了海关监管、偷逃关税,则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属于违法行为。
而程勇是通过货船逃避了海关的监管,更别说交关税了,所以本质上说他的行为是走私。
在原时空这个电影上映的时候,张伟在网上看过有人分析电影原型案子的帖子。
根据上面说的,这个案子很有意思的一个情况是,对于程勇或是原型海外购药的行为是否构成走私罪这一问题上。
无论是原型案的《不起诉决定书》和《释法说理书》,还是影片最后的结局,以及大量的网络讨论,几乎不约而同地回避了走私罪这一问题。
现在张伟也只能希望检方鉴于程勇不盈利的行为,忽略这一点,予以不起诉。
但是自己这边也要做好十足的准备,不仅是检方,自己这些人面对的还有那个瑞国医药公司的资本力量。
他们估计也是抱着杀一儆百,杀鸡儆猴的心态,想要把程勇这个案子处理成铁案,防止以后还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毕竟这几年因为仿制药的事情,他们在大陆的生意不说元气大伤大受影响的,也肯定是有波动的。
在资本家看来,任何触碰自己利益的行为,无论是大是小,都是要以铁血手段镇压下去的。
要快点行动了,时间不等人啊。
“邹雨,交给你一个任务有兴趣吗?”张伟又摆出了一副狼外婆诱拐小红帽的样子对邹雨问道。
邹雨看着张伟的表情,头上冒出了几根黑线:“说话就好好说话,不要把我当小孩子一样逗。”
张伟听到这话摆出了一副无奈的表情:“可是你明明就是小孩子?”
邹雨头上的黑线瞬间转化成了井字:“我比你大四岁!”
“嗯,生理上确实可以这么说。”
“心理上也是!”
任川感觉如果是漫画世界的话,估计邹雨身上应该已经燃起了熊熊的火焰,头发也直接顺着火焰逆天而上了。
张伟一摊手:“好吧,随便你怎么说,你开心就好。”
“到底什么事。”
邹雨果断的岔开的话题,继续跟他闹下去自己绝对会被他气死。
心肌梗塞触发的概率直线上升。
“发挥你女主光环的时候到了。
程勇他卖了这么长时间的仿制药,被他救过的人应该不在少数,在白血病人心中声望应该不小,你去想办法联系被他帮助过的白血病人。
帮他们联名写信,最好是他们自己写,如果有不识字的,你就帮他们,然后差不多收集完全了,上交给检察机关,记住,不需要其他人,只要白血病人的。”
张伟稍微强调一下,自己只需要那些白血病人的签名和信件,不需要其他无关人员的。
“好。”邹雨点了点头,表示这个交给自己,绝对没有问题。
他们本身就是受白血病公益协会的雇佣,所以找到那些曾经受到过程勇帮助的白血病人并不是十分困难。
只不过因为人数太多,所以这是一件很麻烦,而且极其耗时间的事。
“这件事情蛮重要的,你这么放心,就交给她了?你不是一直对她的能力不怎么肯定吗?”
任川笑着问道,邹雨的在刑事民事方面的业务能力并不是特别高。
毕竟她以前是专门负责企业类型的案子,律师也是有专业分工的,尤其是在大城市,很多就是专门负责一种类型的工作。
那种什么都能负责的律师是很少见的,因为俗话说的好,门门通不如一门精。
所以邹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算是半个新人。
“能力确实现在还不行,但,说真的说到用心,你说我们两个在做这种琐杂的小事的的时候,会有她这么用心吗?
在面对那些白血病人的时候,可以像她一样做到把心窝子掏出来感动别人吗?”
张伟反问了一句,任川听到这话摇了摇头,自己还真不一定有耐心。
“唉,帮白血病人哪有这么多麻烦,不懂法搞成现在这样一个烂摊子。”
张伟忍不住摇了摇头,要是自己来做绝对没有这么多麻烦的事情。
任川听到这话有些奇怪:“你有什么办法可以搞到这种药还不犯法?”
张伟笑了笑:“当然有。”
“是吗?”任川也没问是什么办法,“我们下面干什么?”
“去见这个案子当中一个重要的人物,张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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