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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黑铁的荣耀:正文卷 第五十九章 拉尔多雪犬

    第五十九章拉尔多雪犬

    克洛德背着火绳枪慢悠悠的走在山路上,枪上挂着三只兔子和五只野鸡,这是前几天留下的那些连环套子陷阱的收获。这五天里克洛德和他的三个伙伴在这片土丘和山林地带留下了近百个套子陷阱,如果不是只设置在五个地方的话,那克洛德想撤除这些套子陷阱也不会那么容易。

    前几天克洛德带着伙伴们设置套子陷阱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选择的地方都是土丘下面山林中的那些草窝子和灌木丛,每次布下的套子陷阱都是数十至近百个,只要兔子和野鸡进入这些灌木丛和草窝子觅食,十有八九会踏入这些套子陷阱中。

    这也是前几天克洛德他们每次都有那么多捕获的原因,而每次去昨天设置陷阱的地方捡拾猎物,都会有一些套子陷阱因为无兔子和野鸡光顾还保存在那里,克洛德也就任由这些套子陷阱留在原地,第二天再过去看看,说不定还有意外的收获。

    现在克洛德挂在火枪上的这些猎物都是意外的收获,也就是前几天那些留存下来的套子陷阱所捕获的。而昨天所布置的那二十来个新的套子陷阱,却只有一只兔子被套住。由此看来,这片地区这些小动物的数量已经大幅下降,中奖率已经不高了……

    在土丘和山林之间逛了一大圈,花了近两个小时左右,将还留存的所有连环套子陷阱全部拆除,克洛德这才往回走。

    这八只兔子野鸡的份量还挺重,前几天有伙伴们分担收获,克洛德还不怎么觉得累。现在一个人背着火绳枪,还有这些猎物,就觉的走路负担不轻。干脆去前面那个白杨岭农庄看看那个瑞根是不是还要驾车去镇上,那样就正好带自己一程。

    白杨岭农庄的面积也不算大,不到百亩的农田,它并不出产粮食,而是以水果和蔬菜的种植为主,养鸡和产蛋为辅。据说农庄的主人是郡城的一个商人,买下这个农庄后只来过几次,平时都是他的一个亲戚在这里负责经营和管理。

    瑞根说农庄里一共有四户农民,他们受雇分别打理蔬菜田,蓝莓园,养鸡场和柑橘林。而他则是被雇佣的杂工,兼职狗倌,车夫,跑腿这些活。另外农庄里养了三只看门狗,个子很大,可惜中看不中用,除了会吃就只会叫了,平时连只兔子也抓不到……

    白杨岭农庄的外围是一条两米多宽的小河沟,这既是农庄的灌溉水道也是农庄的分界线。这里的农庄果园林场菜圃基本上都是这样,在边界先挖一条沟渠来表明地界,不过在这些沟渠和河道上面还架着一些简易的木桥,以方便行人的往来。克洛德沿着河沟往农庄的大门走去,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迎接他的竟然是三头大狗的狂吠。

    这好象不是看门狗吧,这体形明显比看门狗大了好多,毛色也不对,白鹿镇这里的看门狗也就是土犬的毛色大多是灰黑色的,褐黄色的也有但不多。可这三头大狗的毛色是花的,白色灰色黄色都有,克洛德突然感觉这三头大狗有点象前世那有名的“二哈”……

    听到犬吠声,不远处的一间农舍里出来一个胖大婶,呼住了三头大狗,然后走到大门边问克洛德有什么事。

    克洛德说自己找瑞根,那胖大婶上下打量了他一下,指指另一边的一排平房,说去那里吧,瑞根应该在那里忙活着。

    进了大门,那三头大狗也不叫了,只是不声不响的跟在克洛德的后面,仿佛在押送他一般。不过克洛德发现,这三只大狗感兴趣的不是他,而是那一串挂在火枪上垂下来的兔子和野鸡。同时它们看这些猎物的眼神并没有带着杀气,反而是一种非常好奇想探究一下的感觉,似乎想弄明白这些兔子和野鸡为什么会倒挂在这个铲屎官的身上……

    这一排的平房应该是马厩,马车就卸在平房前的空地上,那两头拉车的马则在马房里咀嚼着马料。瑞根正蹲在地上的一个大木箱旁边不知在忙活着什么,走近一看才发现他正在逗弄一窝的小狗,大概有两个月大了吧,这五六头白色的小狗很活跃,正在箱子里滚来滚去,不停的玩耍嬉闹,有两只小狗还在追逐着瑞根在它们头上拂过的那只手。

    “你怎么来了?”抬头看见是克洛德,瑞根问道。

    从火枪上卸下一只兔子扔给他,克落德说:“给你的,说到就要做到,不过这是最后一次的收获了。”

    “谢谢啊,”瑞根捡起兔子:“挺肥的,晚上可以加菜了。对了,你现在要回镇里?”

    克洛德点点头,把火绳枪倚靠在墙边。

    “那你就在这里再等半小时吧,我还有一筐的鸡蛋和几篮子蓝莓要送到镇里,你可以搭我的马车回去。”瑞根说。

    “那好吧,我就在这里等下吧。”克洛德回答。

    “那我先把这兔子拿到厨房去,你在这里逗逗这些小狗吧,它们很好玩。”瑞根提着兔子转身对跟在克洛德后面的三只大狗打了个招呼,摸了摸它们的头,又指指克洛德,示意是自己人,这才往外面走去。。

    这些白色的小狗确实很好玩,它们精力充沛,憨态十足。克洛德学着瑞根将手伸到它们的中间,它们便用乳牙去撕咬克洛德的手指,胖乎乎的身子拱啊拱的想爬到手背上面,欲把克洛德的手压到它们的身子下面去。可一不小就从克洛德的手上滚了下来,翻着跟斗趴在了箱子底下铺的麦杆上,然后又不气馁的一只接一只的爬起来继续往克洛德的手上拱……

    这六只雪球似的小狗简直能把人萌出一脸的血。

    而旁边的三只大狗也很安静的趴在地上,看着克洛德跟小狗们的玩耍。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克洛德以为是瑞根回来了,头也不回的问道:“这些小狗是什么品种的?不是你说的这三头看门狗生的吧?”

    “这三头可不是什么看门狗,它们是正宗的拉尔多雪犬,这些小狗也是,年轻人。”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克落德连忙站起来转身一看,却见一个花白胡子的老人站在他的身后。

    “很抱歉,瑞根说农庄里有三头看门狗,而我对这些犬类的品种没啥研究……”克洛德连忙低头致意。

    “没事,年轻人,我叫默克罗,是这座农庄的管事。”老人笑着说,走到箱子的旁边,弯下腰伸手摸了摸几只小狗的头。

    “嗯,你好,默克罗管事,我叫克洛德,是瑞根的朋友,准备搭乘他的马车回镇上。”

    “我听瑞根说过了。”默克罗管事饶有兴致的站起来,转到墙边,看着倚靠在墙边火绳枪上挂着的那一串野鸡和兔子:“这些都是你抓到的?都活着……不是用火枪打的?”

    “是的,设了陷阱。”克洛德回答。

    “瑞根说是用什么秘方药剂浸泡的麦粒?”看来瑞根也是个大嘴巴,幸好克洛德没告诉他实话。

    “还有小菜叶子和一些果实,豆子,干浆果之类的,这些兔子和野鸡都爱吃。”克洛德回答的面不改色。

    “我以前听说有人用浸泡了烈酒的麦子去引诱野鸡食用,等它们吃了这些麦子就象醉了酒,很容易就抓到了。”

    克洛德笑了,摇摇头说:“这是骗人的,我记得好象是哪本小说上写的猎人用这方法捕捉野鸡,实际上这只是作者想象的办法,现实中不可能办到。第一,野鸡根本不会去吃这些浸泡了烈酒的麦子,那气味它们并不喜欢。第二,烈酒其实挥发的很快,过个大半天就没什么作用了。第三,野鸡不是我们人类,它们会不会醉酒都很难说。”

    “可你那个秘方药剂不也是象烈酒一样的吗?”默克罗管事说。

    克洛德笑了笑沉默不语,这老头没安好心,很明显是想从他那里知道秘方药剂是怎么回事。

    见克洛德不说话,默克罗管事也不以为然:“莫尔桑主管是你的父亲?”

    克洛德点点头。

    “我见过他几次,他是个好官员,白鹿镇有他这样的行政主管才发展的这么快……”默克罗管事说。

    “谢谢你的赞扬,我想我父亲听到你这么说一定会很高兴的。”克洛德很有礼貌的回答。

    “喜欢这些小狗吗?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送给你一只。”默克罗管事突然说。

    “哦,谢了,这些小狗很可爱,不过我不需要。”克洛德开始警惕起来,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其实拉尔多雪犬是孩子们最好的玩伴。”默克罗管事走到木箱子旁边,看着箱子里玩耍嬉闹的小狗说:“这种拉尔多雪犬来自大陆北地的冰雪荒原,北地人将它们看做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它们忠诚,可靠,勇敢,而且还机敏,聪明非凡。

    我们王国拥有拉尔多雪犬的历史并不长,最早是两百多年前,来自北地的商人献了三头雪犬给斯特林三世作为其生日贺礼。但很快这三头雪犬在宫廷中生活,与别的犬类杂交,没留下纯正的血统。直到斯特林九世登基后,派人前往北地才又有了纯种的拉尔多雪犬。

    当然我们农庄这三头也不算是特别纯种的拉尔多雪犬,不过它们的谱系可追溯到前三代。目前在王国的各大城市,拉尔多雪犬是最受欢迎的宠物,人们用它们来看家护院,陪伴自己的孩子玩耍。而它们也以自己的忠诚来回报,从来没让主人失望过……”

    克洛德终于有些动心,他想起自己答应小胖墩的那些不平等条约,如果有一头白色的拉尔多小雪犬送给他做伴的话,那什么礼物和条件都不需要了,小胖墩一定会开心直至。而且有了小雪犬陪他,他也不会再要母亲抱抱了……

    “你真的要送我一头小狗吗?”克洛德舔了舔嘴巴。

    “是小雪犬,不是小狗。”默克罗管事不满克洛德将拉尔多雪犬与那些看门狗相提并论:“当然,你喜欢的话我可以送你一头。你父亲为白鹿镇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你可以把这个当成是我们农庄对他的敬意。”

    “那我不要了,我父亲不准我们以他的名义收取礼物。”克洛德看了看木箱子里那些雪球似的小狗:“不过我可以拿我的猎物和你换,一只野鸡和一只兔子换你一头小雪犬行吗?”

    默克罗管事哈哈大笑,他伸出手来做势与克洛德击掌:“行,一言为定,我们成交了,你可以选一头小雪犬带回去。”

    顺便解释一下,本书慢热型,所以我一直没签约,起码得等主线真正铺开后再考虑签约的事,因此这几章不是水,而是关系后主角后来的发展,可以说是隐线,同时也没浪费各位书友的起点币。

    更新慢点我承认,没办法本人手残,也没用什么智能协作软件,码每一章都得考虑到主线的发展,又要交代清楚世界背景,好让各位书友能理解主角将来所做出的选择......码字真的很难。

    我还在养病中,去年养了一年的病,每月的药费两千多,每天要吃十一次药。今年去复查说正常了一些,药费也减到了六百多,每天也只用吃五次药了,这才开始写书玛字,所以希望各位书友多体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