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之逆贼:并州平乱 第一章 时空交错
人是群居动物,久处荒野,大脑就容易退化,四肢得到加强,时间一长,就如同野人一般。
特别是在荒凉异常的大西北,转悠大半个月,别说人,就连动物也不会遇到时,人的心理极容易崩溃。
谢云现在就极为后悔,很想抬手抽自己两巴掌,自己好好的贪图什么红玛瑙,戈壁滩的宝石不好拿吗?
四个人结伴而来,遇到沙尘暴,现在就剩他一个人苟活着,要不是在部队待过两年,懂点野外生存之道,自己早就魂断大西北了。
天色已晚,四周无人,谢云对月苦笑,自嘲的举酒邀月对饮,没想到宁夏本地产的宁夏红后劲大的厉害,最后小半瓶,居然能灌醉他这位酒场老将,也许是自己想大嘴一场吧。
这一夜梦到很多,父母,女友,朋友,还有自己舍命找到的红玛瑙,拳头大小,鲜红似血,真的很美。
明月高悬,似水的月光开始缓慢的改变起环境,干涸的盆地成为了一个烟波浩渺的湖泊,各种野草发疯一般冒了出来,野花也悄悄冒出,荒凉的西北滩一夜见成了一个水草丰茂的大草原。
………………
第二天醒来时,谢云痴呆的看着眼前波光粼粼的大湖,一人多高的野蒿,成群的野花。他心乱如麻,这里不应该是寸草不生,乱石遍地的大戈壁吗?
昨天自己还背着旅行包,在那个荒凉之地寻找水源,现在却身处生机勃勃的草原上,昨晚半夜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阵凉风吹来,光着屁股蛋的谢云打了一个哆嗦,从茫然中惊醒过来,这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穿越、外星人绑架、南柯一梦一一划过脑海,他颓然的坐到了地上。
从野蒿的生长状况来看,现在依旧是四月,这里依旧是地球北方。
这时候的西北虽然已经是晚春,但远不到可以不穿衣服的地步,特别是在野外,衣服鞋子有时候比起食物更加重要。
还好野外没人,没羞没躁的谢云甩着小弟弟,四处乱晃,也不会有人告他流氓罪。
在穿过一人多高的灌木丛后,他眼睛一亮,在清澈见底的湖边,飘着杂乱的迷彩服、背包、睡袋,甚至还有一个黑不溜秋的平底锅……
大喜过望的谢云顾不得冰凉的湖水,飞身便扑进水里,废了好大的劲,终于从水中捞出了自己的全部家当,死死抱着不放手,这是他在野外活命的本钱。
谢云拧干衣服,撑起睡袋,将靴子倒挂在树叉上后,就蹲到阴凉处,思考下午吃什么,他相信正午的热风会很快带走里面的水分。
上古传言,天道五十,天衍四十九,遁去其一,化作一线生机。老天还是给自己留了一线生机,不让自己在荒野中从零开始。
四月北方的太阳威力也不容小觑,晾在灌木丛上的迷彩服不到半个时辰就干透了。
谢云胡乱的将衣服套在身上后,就取出完好的指北针,用教练教的交线法和地图对比,他发现,自己的位置好像并没有发生变化。
红色的S针还是指着远方的一个巨大的土包,地面熟悉的大叶黄杨,金叶女贞,灰灰菜,毛马草,牛筋草,还有遍布的臭蒿……无不都在说明,这里就是转了半个月的荒戈壁,就是水草丰茂了点。
性能强大的国产山寨机在遍布全国的信号塔下,没有丝毫信号。
谢云不敢相信,他低头看握着指南针的手,细嫩白皙,这绝不是一个已经三十岁大汉的手,身上套着的迷彩短袖也如同长裙一般。
这是哪?精神崩溃的谢云抱着胳膊蹲到湖边,无声的哭泣起来,地点没变,人也没变,变的只有时间,老天爷把自己带到了哪里?自己再也回不去了吗?
自己难道穿越了!想到这里,谢云心里默默地祈祷起来,基本的历史知识他还是有的,夏商周,秦汉晋,隋唐宋。
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哪一朝,千万别是春秋战国,那时候大西北还是蛮族的势力范围呐!纵然强秦也只是拥有名义的统治权。也别是乱世,他能力不足,到了乱世,万万生活不下去啊!
以前看新闻,总有节目报道,游牧民族会在粮食不足,人吃人,想起损友给自己发的带牙印的人骨照片,谢云现在遍体生寒。
平生从不信鬼神的他恭敬地站起来,对着大湖磕了三个头,心里向着满天神明虔诚祈祷:苍天大爷,如来佛祖,玉皇大帝,上帝啊,真主啊,把所有记得的大神念了一个遍后,谢云提出自己的小要求:千万不要把我丢到荒蛮之地!我还小,不懂事,到了那里活不下去啊。
人想的多了,肚子总是饿的特别快,尤其是像他这种身体年纪十四五岁的少年。半大的小子饿死老子,这句话绝不是虚言。
人的脚丫带着咸味,谢云在湖里泡脚想事的一会功夫,七八条尺长的草鱼就围了上了,迟迟不愿意离去。也不知道这里多久没来人了,鱼根本不怕人,连抓了三条都不知道跑。
趁着天没黑,谢云升起篝火,虽然好几十大洋的打火机已经没气,但他随身携带的镁棒依旧功能不减,能够轻松点燃枯叶。
三条处理好的草鱼架在烤架上滋滋作响,肥美的鱼肉渗出鱼油,滴在火堆上,发出滋滋的响声,抹上香料,浓香简四溢,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天色已经暗下来,来自西方最后的霞光映着湖水,微风吹来,水面波光粼粼,将霞光打碎,半人高的青草里传来虫叫声,一切很祥和。
谢云伸了个懒腰,顺势躺下,自言自语道:“还是要出去,就是死,也要四个明白!”
半个时辰后,鱼烤好了,浓香四溢,他一个轱辘爬起来,早就饿的前心贴后背了。三条草鱼,鱼肉雪白,肥而不腻,鱼腥味几乎没有,远比自己当初数百块大洋买的日本鱼味道更好。
谢云小心挑出几根大刺后,狼吞虎咽起来,一盏茶的功夫就解决了三条,舔了舔手指,摸着肚子,八分饱!
铺好睡袋,重新给篝火添上柴后,他抬头看着天空,远离了城市的灯红酒绿,这里的星空显得特别深邃,紫色的银河像放缓的河流,静静的流淌着,星星闪烁着,传递着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光芒。
《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
现在生存才是最重要的,再次进入梦中的谢云含泪告别父母,朋友,女友。现在他需要的是活着,活着才能谈论其它,在强行赶走自己和前世最后的留恋后,他终于睡了过去。
危机无处不在,特别是食物的味道,往往会吸引来意想不到的危险,随着篝火逐渐熄灭,隐藏在茂密野草中的一匹青狼借着灌木丛的掩护向着谢云摸了过去。
牛犊子大的青狼呲着惨白的犬牙,油光水滑的皮毛说明它在狼群中地位不低,高高吊起的肚子,滴落的口水证明它已经饿了很久。
昨晚它就发现了谢云,只不过昨天这里有股很奇怪的威压,让它一直忍耐着,现在黎明,是时候动手了。
“呱呱呱!”
湖边露水很重,天还不亮,不知何处的青蛙就叫的烦人,蒙着头的谢云正半睡半醒。突然间,身边多了一股腥臭味,透过晨曦,不远处的灌木丛中闪出两个绿光。
不好要糟!他还没看清,一张血盆大口喷着腥臭的气息,似箭一般扑来。
青狼身为草原上最强的王者,它认为,在自己地盘上讨生活的动物都是自己的食物,包括昨天来的那个奇怪的家伙。
远古流传下来的捕猎本能给了它极度自信,没有能挡住自己的钢牙,眼前这个奇怪的家伙居然还想拿一根木棍来挡住自己,太天真了,最坚固的牛角自己都能咬的断,何况一根木棍呢?
“铛,嗷呜!”,金铁交际声过后,一声凄厉的狼嚎声传来。
多年的野外生活让谢云身手敏捷,就在电光火石之间,他闪电般抽出工兵铲挡住狼口,只听几声咔嚓,锋利坚固的狼牙在更坚固的特种钢制成的工兵铲前,硌断了好几颗。
“嗷呜!”满口的鲜血和从未有过的剧痛让青狼忍不住嚎叫起来。
趁他病,要他命!谢云深以为然,
他双手紧握住工兵铲,抡圆了直接拍在狼头上,又是“嗷呜”一声,青狼倒地不起,大股的鲜血从它的七窍中流出。
对敌人手下留情就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更别说是这样的猛兽,不彻底杀死就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谢云深吸一口气,抡起工兵铲对着狼脖子就是一刀,硕大的狼头掉落在地上,残破的身体不甘的抽搐一下,就重重倒在地上,睁大的狼眼中透露着不解,猎物怎么变成猎人了?
一切不过十几秒,谢云却感觉心都要从嗓子眼跳了出来,太吓人了,差点就死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