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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史:正文卷 第七十七章 兔子的功劳

    冯立,同州冯翊人,翊卫车骑将军。

    给了侯大宝一屁股的就是这家伙,亏得李建成发现的早,否则侯大宝非变相片不可。

    “怎么拿了兵刃过来,亏得某今日未带手弩,否则罪过大了!”冯立一边帮侯大宝拍灰一边解释。

    小侯拿着菜刀很勉强的挤出个笑脸:“杀兔子,晚上加个菜。”

    冯立瞅瞅圈里的兔子,又瞅瞅侯大宝的菜刀,一脸鄙夷地说:“杀个兔子,小事,要杀哪个,某家三两下给你弄好,免得你拿着兵刃乱跑。”

    “兔肉骚腥,此菜不加也罢。”李建成有些不喜欢,估计以前吃过几次。

    “那是厨子不会做,我做的可是美味。”侯大宝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

    李世民见识过侯大宝的手艺,笑着说:“大哥且让这小子试试,西苑打劫来的兔子怕是跟别地兔子味不一样。”

    冯立跳圈里捉拿草兔,侯大宝怕不够,又让冯立多拿了两只大点的山兔,反正现在没怀孕的都是公兔,没了也无所谓。

    不愧是吃军粮的,手一用力兔子就暴毙而亡,手叉子在皮上开个口,用力一拉,跟脱衣服一样快,内脏脚趾都扔掉,侯大宝这边还没看清动作,三只裸体兔子就放地上了,杀手连个气都没喘。

    ......

    《膳夫经手录》“累日不食由得,不得一日无茶也”

    都说了是晚宴,刚过晌午,赴宴的客人就到了,嫌屋里太热,都跑院里乘凉。

    桃子知道来的是大唐亲王和家眷后,身子抖得像筛糠,本来腿脚就不便,现在更是连路都不会走了,直接用跳的,也不知道她怎么把那壶茶端院子里。

    自从见识过九江号称宫中第三的茶艺,侯大宝就对茶汤深恶痛绝,自己用蜀中的新茶扮着桂花炒了一罐,虽然工序不对,但泡出来后依稀能品出后世的茶味来,侯老爷子尝完就给了一个字----苦。

    大唐人对外来事物的接受能力很强,胡饼,马球,龟兹音乐,甚至波斯人的澡堂子都能在长安落地生根,侯大宝对自己的新茶充满信心。一声“呸”代表个别人的不认同,一阵“呸”就是惹众怒了,看来大唐人对新事物的认同还需要时间。

    “不会烹茶就别烹,拿苦水给人喝算怎么回事?”九江得意地端杯茶水看着侯大宝忙碌。

    “你懂什么,这叫雅茶,先苦后甜,口中回甘,少拿你的盐汤跟我比。”侯大宝在拿刀砍兔子。

    “你这弄的什么肉,为何我没见过?”九江觉着眼前的尸首有些陌生。

    “兔子,公的,不是你的玉兔。”

    “侯蛋糕你不是人,玉兔的夫君就这么被你杀了,你要让玉兔的娃成遗腹子,还连具全尸都不留。”

    “这不是还留了身皮子给你的玉兔吗,赶明你让宫里给做成皮偶,留给玉兔的娃做个念想。”

    九江头也不回的走了,对玉兔夫君没有半点留念,或许一会还要多吃几块给玉兔报仇,毕竟皇家玉兔岂是你只草兔能染指的。

    菜弄好了,侯大宝家没矮几,只能把大桌搬院子里,留个小桌给女眷在屋里,道门三人借口警戒,硬是要留在后边跟宫女一起吃,侯大宝觉着这三个神兵是准备泡人家小姑娘。

    李家兄弟俩,侯家爷孙,侯君集父子,加上李承乾和冯立,正好八个,把大桌一占就吩咐宫女上菜,李家兄弟余毒未清,酒就不敢上了,只能放杯九江刚弄的盐汤做饮料。

    干煸兔肉,黄焖鸡,韭菜炒鸡蛋,凉调野菜,红烧肉,炸排骨,糖醋丸子,末了还有道猪肚莲子汤。

    这年头贵族吃猪肉的少,更别提是猪下水,侯君集和冯立先试了试菜,等了一会没反应,李家两兄弟才开始动筷子。

    与宫中不同,到了农家没食不言的规矩,饭桌上谈话很平常。

    侯君集和冯立刚才试菜吃到了猪肚,觉着这种肉很对胃口,现在抢着捞。

    李建成觉着奇怪,夹一块放嘴里,脆,嫩,有嚼头,还有股莲子的清香味,越嚼越香,当即问道:“此是何物,为何如此美味。”

    直接说猪肚估计会被当成欺君之罪砍了,谁让你骗太子吃肮脏的下水,侯大宝只能小心翼翼地答道:“猪宝,一头猪就巴掌大一块,故称为猪宝。”

    堂堂太子没事哪会研究这个,当即吩咐:“冯将军,明日叫人多购些,给宫里膳方送过去,叫父皇和嫔妃们都尝尝,如此美味孤竟然今日方知,可见宫里的厨子都该拖出去揍一顿。”

    冯立苦着脸领命,心里盘算着要不要把这东西的来处说出来。

    屋里的两贵妇吃相有些不文雅,看到红烧肉觉着腻,装着斯文专检野菜吃,九江给两个嫂子每人夹了一筷,现在停不下来了,听旁边伺候的桃子说肚汤养颜,连渣都没放过,硬是三人分了个干净,现在正忙着给玉兔的夫君剔骨。

    “这就是兔肉?我杀的?”冯立反射弧有些长,地上的骨头都堆一堆了才发问。

    李建成有些尴尬,他面前的骨头也不少,原本以为是别的,没想到就是自己认为骚腥的兔肉,当即夸赞起侯大宝的厨艺来。

    李世民笑呵呵的问:“这兔子是就这么吃光,还是有别的打算。”

    侯大宝正发愁兔肉的推广呢,当即答道:“养,兔子一年最少产两窝,半年出栏,又不要精料,给草就能活,明年我就把兔肉给卖长安城里,兔皮全做手套耳包子,保证不浪费。”

    “手套?耳包子?”李家兄弟皱着眉头反问。

    坏了,大唐现在还没手套,长衣长袖的服饰导致贵族的手都是缩在袖口里的,手套用处不大,至于耳包子,敢戴出来就是仪容不整,会被御史参的生不如死。

    小侯只能把这两玩意扯到军备上:“北地冬日奇寒,爷爷告诉过我,冬日握刀双手发僵,因此导致战力受损,如果在手上套个皮套子,就能解决这些问题,耳包子就是套耳朵的。”

    李家兄弟都是带过兵的,冬天别说手僵这种事,冻掉脚趾耳朵的都常有,如果侯大宝说的是真的,这就是个大功了。

    “大哥,这奏报该你来写。”

    “二郎,你久居军中,比我有威信,该你写。”

    “大哥莫非还在怀疑为弟否,军中之事我已全交父皇,自此皆不插手。”

    “二郎,大哥要有此意天打雷轰,叫孤不得好死。”

    明明屁大点事,哥俩硬是闹的像生离死别一样,侯大宝小声嘟囔着:“这功劳该算是我的吧,为何不让我来写。”

    “放屁,首功乃是两位殿下的,次功乃是兔子,你最多捞个末功。”听到抱怨的侯君集警告侯大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