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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天大圣:陈郡风波 周一求票!

    “喔喔喔……”

    公鸡的鸣叫声,在朝阳还未升起的时候,就已经传遍整个小山村。

    硬木床上,孙恒睁开双眼。

    身边是木头,屋顶是草棚,一只蜘蛛正在那里费力的编织着自家的屋舍,混不觉自己占了别人的地盘。

    穿越了!

    孙恒再次眨了眨眼,即使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年,有时候他依旧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

    异世界远没有书本里写的那么好。

    衣,衣**体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成语,一家四口人只有两套衣服的情况,才是正常。

    食,吃的是什么先不论,这里的人一年有半年都要挨饿,冬天的时候,饿死几家人,那是常事。

    住,茅草屋,四面不透风那是好的,一下雨就没有一家不漏水的。

    行,这个没什么好说的,除了靠自己的两条腿,根本没有别的选择。

    民风淳朴,这倒是真的,这种日子,怕就是勾心斗角都没有力气。

    小山村几十口人,寿命平均却不足三十,这还不算上一出生就夭折的那些可怜孩子。

    此外,据孙恒所知,整个村子里,只有两个人走出过十里之外的地方。

    没人识字,就连说话,都透着股土气。

    “二蛋!起了没?”

    隔壁的孙二叔拍响了孙恒的房门。

    看着那一晃一晃的门板,孙恒十分担心它会不会直接倒了过来。

    这种事,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叔,起了。”

    孙恒回了一句,掀开被子,心中再次暗叹一句,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

    穿上短褐,一种粗麻布做成的上衣,下摆到臀部,麻裤,用麻绳在腰间箍紧,踏上草鞋,起身站起。

    此身的他,今年才刚刚十岁,父母前年就因病去世,留下他孤零零一个人,也得了风寒,躺在床上等死。

    而就在那个时候,他穿越过来,附身这个姓孙名二蛋的少年身上。

    上辈子虽然没什么本事,但终究活了那么多年,还是位医药器械销售人员,对于解决风寒,总算有点主意,这才让孙恒没有刚刚穿越过来,就再次咽了气。

    打开门,让孙二叔进了屋,虽然都姓孙,实则两人并不是多近的关系。

    孙恒在屋角打着火石,开始烧水,同时不忘开口:“二叔带肉干了没有?”

    “带了!”

    孙二叔拍了拍自己后背包裹,一脸的干劲。

    山民大都面黄肌瘦,孙二叔也不例外,常年吃不饱,山民的身材个子发育自然也好不了哪儿去,他二十出头的年纪,看上去还不如前世的初中生来的结实有力。

    “烧什么热水?浪费时间!”

    孙二叔看着孙恒的动作,撇了撇嘴,伸手把墙上的一把长枪和一柄磨得锋利的猎刀取了下来。

    “喝热水,不容易生病。”

    孙恒依旧慢条斯理的做着自己的动作,甚至还花时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二叔最好也多喝热水,不过是浪费点时间。”

    “有那功夫,搂婆娘在床上躺着多好。”

    孙二叔翻了翻白眼,拿起孙恒的猎刀来回舞了舞,倒也气势十足:“你那陷阱不知道有没有猎到东西,马上就入冬了,不存点东西,今年冬天又要难熬了。”

    “二叔应该不缺东西了吧?”

    孙恒看着身前的陶壶,默默发呆:“我记得咱们今年猎的东西不少了。”

    “大丫想要身新衣服。”

    孙二叔眨了眨眼,扫去眼角的涩意:“她的衣服太小了,再说冬天穿着也冷,去年她的手都冻坏了,我准备买些棉花,让孩他妈给她缝一身。”

    孙恒默然,拿出碗来用热水冲了一遍,这才再次满上,同时拿了一块腌好的肉,放在火上轻轻烘烤。

    “二蛋。”

    孙二叔咧着嘴在孙恒身边蹲下,一脸好笑的看着他的动作:“我发现,自打你病好了之后,你真是越活越……那什么了,就跟个财主老爷似的。”

    “我是活的爱惜。”

    孙恒面无表情的开口:“那场病能扛过来,是我命大,我可不想再来第二次了。”

    “你福大命大。”

    孙二叔笑着开口:“以后肯定会有好日子的,对了,你看大丫怎么样?要不然让她跟你一起过日子吧?”

    十岁,这里的人已经开始谈婚论嫁,而且都是三两语就定了下来,孙恒也已经习以为常。

    不过习以为常,不代表他就能接受。

    “不了。”

    孙恒默默摇头:“我托张家大伯在镇上帮我找个活来着的,万一找到了,我就得去做几年学徒,可不能耽搁了大丫。”

    “镇上的活,哪有那么好找的?”

    孙二叔依旧不死心,竭力推销着自家的闺女:“而且,外面人生地不熟的,还是自家好。”

    孙恒没在搭腔,只是默默摇头,喝了碗热水暖了暖肚子,起身端了盆来,洗手准备吃肉。

    因为关注卫生的原因,孙恒要比小山村的其他人显得白净一些,尤其是一双手,几乎没有什么老皮,被孙二叔戏称,比女人的手还要好看。

    “也许,你真的是过镇上生活的人。”

    看着孙恒有条不紊的动作,孙二叔呆了呆,随后才长长叹了口气。

    他能看得出自家大丫的想法,可惜,这个孙恒却是死了心一般,总想着往外跑。

    甚至,他还鼓动自己一家人往外走,说什么一辈子待在这里,太过无趣。

    无趣?

    这日子过的,怎么才叫有趣?

    能吃饱我已经很开心了!

    算了,既然他不愿意,那就东头的黑蛋吧,大丫跟他也谈的来,而且力气够大,也是个能过日子的。

    “二叔也吃点吧。”

    孙恒把自己的吃食匀了一小半给孙二叔:“喝点热水,能暖和暖和。”

    “我有肉!”

    孙二叔从背后取下包裹,从里面切下一块肉来,狼吞虎咽般塞进嘴里,端起水灌了一口:“你自个吃吧,谁不知道你饭量大!还有,别磨磨唧唧的,快点!”

    孙恒一笑,村里的人饭量都很大,因为从来没有人说他们吃饱过。

    不过他的饭量更大,这点却是与他们不同。

    他吃的多,却不会浪费!

    没有理会孙二叔的催促,孙恒依旧细嚼慢咽,肉下去的速度也并不慢。

    吃完肉、喝完水,孙恒直起身,轻轻活动着筋骨,体会着自身肉体的情况,不禁慢慢点了点头。

    作为穿越者,孙恒也是有着金手指的!

    虽然目前来看,用处不大。

    在前世,他作为医疗器械推销员,推销的是体内注入芯片,也就是把一个放在皮肤内,它会随时监控宿主的身体情况,并在电子仪器上给出反馈。

    听上去挺高科技的,实则也没什么用处。

    而今孙恒的金手指,就和这东西有点相仿。

    他可以远超常人的感知到自己的身体情况,那里不舒服,那里需要调整,只要静下心来,他都能一一察觉。

    “唰……”

    单手一伸,孙二叔手上的猎刀已经来到孙恒掌中,朝前虚劈几下,虽然十岁孩子的力气还小,但是在他使来,虎虎生风,竟然也不比孙二叔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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