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的杂货铺:正文卷 第三十四章 我可以学
叶寻解释完,叹气道:
“可惜,现在想给你买个什么东西已经没办法了。”
高远无所谓道:
“没事,反正有啥情况我躲在你身后就行。”
他吃软饭吃的心安理得。
如果是与人打架,可以靠高远,叶大少也能帮个一二;
但如果与鬼打架的话,高远就只能做一只瑟瑟发抖的小鹌鹑了。
……
二人走出小区,不远处是一所幼儿园,此时正是放学的时候。
经过幼儿园门口时,看见有个大概二十六七岁的女人正蹲着和一个小男孩说着话,神情很认真,也很温柔。
“小安,你要记住,
以后在和别人说‘谢谢!’时,要多加一个字,说‘谢谢你!’;
不要说——‘随便!’,要说——‘听你的!’;
也不要说——‘我不会。’,要说——‘我可以学。’;
还有不要问——‘听明白了吗?’要说——‘我说明白了吗?’”
……
女人教的很认真,最后问了句——记住了吗?
小男孩也很懂事,点点头,
“老师妈妈,我记住了,谢谢您!”
女人摸了摸孩子的头,
“小安乖,那你再给老师妈妈重复一遍。”
……
孩子就是一张白纸,你想让他将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取决于你在这张白纸上画些什么。
叶寻不由地想起了小时候母亲教导他时的情形,母亲是一个对生活习惯要求很苛刻的女人,教他待人礼仪,教他为人处世……
母亲对他的爱,不比父亲少。
眼前的这个女人,虽然相貌并不是特别的出众,但浑身上下透露出的温婉,却能令人眼前一亮。
对于某些爱好御姐的小弟弟来说,这个女人绝对是女神级别的。
她是一个幼师。
小男孩认真地重复着,
“……不能说——‘我不会’,要说——‘我可以学’……”
叶大少觉得很有趣,忍不住走了过去,蹲下身子,看着小男孩问道:
“会抽烟吗?”
小男孩眨了眨眼,
“我可以学。”
“……”老师。
“……”高远。
老师真的很温婉,见他这样调侃依旧没有生气。
叶大少反倒脸红了,于是又补充道:
“小家伙,你的老师妈妈还有话没说完呢,好的习惯,你要说‘我可以学’,但是坏的习惯,你就要说——‘我不会,也不想学’。”
“叔叔,什么是好习惯?什么又是坏习惯?”
“抽烟、打游戏……都是坏习惯,不可以学,要学好习惯,比如读书。
你会上网吗?
网上有一本书,叫《本王的杂货铺》,很好看的,回去看看。”
“好的,叔叔。”
这时,开过来一辆宝马mini,走出一个女人,看样子,也就二十多岁,打扮的花枝招展,手指间还夹着一根烟。
“哎,你这老师怎么还没完了?
天天乱教,搞得我在家里一骂人他就来教育我,告诉我老师说不能骂脏话,吃个饭也能把礼仪说的条条是道……
你上好你的课就可以了!
小安,快跟我走,我中午还有事。”
放学了,老师帮她看了半天孩子,她竟然连句谢谢都不说,态度很是恶劣。
老师什么也没说,让小男孩拿好书包,目送她们离去。
显然这一幕她已经习以为常了。
叶寻清楚地看到,小男孩看向来的那个女人时,目光中竟有些畏惧。
“刚才,对不起了。”
老师摇摇头,笑道:
“没什么的,我应该感谢你才是,我教的不对,方法还需要改善的。”
“那个女人是他母亲?”
“是后妈,小安和我说,他回家经常会挨她的打,可是我也没什么办法。”
老师的神色有些黯然,她的心肠确实很好。
“家庭坏境对一个孩子的影响很大,我想着,既然他的家庭对他的教育不到位,我就多教育一些。
其实我这里,还有几个孩子都是后妈在带着,但他们却不像小安这样,总是在家里受委屈。”
叶寻点点头,有虐待孩子的亲妈,也有疼爱孩子的后妈,
主要还是看人。
之后,老师点头笑了笑,转身走进了幼儿园。
高远凝望着老师的背影,久久没有离开。
“一见钟情了?”
叶寻调侃道。
“有点儿,我喜欢温柔的女人。”
“大部分的一见钟情,其实都是见色起意。”
“咿咿!”
“……”高远。
叶寻正想着接下来该去哪时,电话忽然响了,是林沫的,邀请他去酒吧里坐坐。
反正下午没什么事,也没地方可去,干脆去林沫那里呆会儿也好。
这时候,幼儿园门口散的差不多了。
叶寻带着高远,正要打车时——
“嗡——!”
一辆迈凯伦,呼啸着从二人身边快速驶过,轰鸣声很大,带起了一阵尘土,呛地叶大少连连后退。
“靠!我特么现在才觉得,这种富二代真够可恶的!!”
他隐约可见,里面开车的是个年纪不大的男人,副驾驶坐着一个女孩,经过二人的时侯,女孩还转头朝着他笑了一下。
高远哑然,
“你以前干过这种事没?”
“干过,下雨的时候,把等公交的路人溅了一身泥。”
“活该你倒霉。”
“……”叶大少。
出租车来了,来得很快。
二人上了车,刚前行了一段距离,就遇到了红绿灯,巧的是,停在他们右边的车正是刚才的迈凯伦。
迈凯伦的车窗是降下来的,年轻人的胳膊伸在外面,正在抽烟。
但副驾驶,却没有人。
年轻人盯着红绿灯,看都没看叶寻一眼,显然刚才经过他时压根都没注意到他。
但叶寻记得,他的副驾驶刚才明明有个女孩来着,怎么突然不见了?
难道是我眼花了?
这款迈凯伦是两座的,后面没有座椅,女孩是真的不见了。
大白天的,莫非又见鬼了不成?
当然,也可能是刚才女孩下车了吧,虽然这之中的时间好像有点儿短。
这时,
红灯变了。
年轻人一脚油最先开出了线,透过迈凯伦的后车窗,叶寻隐约可见,他的副驾驶位上好像又出现了一个女孩,
女孩娇嫩的白皙手臂,探出了座椅,清晰可见。
……
进酒吧之前,叶寻与高远先吃了个饭。
虽然还不到晚上,但酒吧里的人还是不少的,一进门,听着舒缓的音乐,淡淡的晕眩感又缓缓袭来了。
看来,这所谓的音频dupin还是很受欢迎的,酒吧的生意非常好,或许晚上天天都是爆满状态吧。
林沫带着他们径直上了三楼,让服务生上了些果盘之类的。
“叶寻,我在新闻上看到你家的事了,你——”
叶寻摊了摊手,显得很无奈。
林沫掏出烟,给他们点上,认真道:
“叶寻,凭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我也不多说什么了,你要是有困难的话就找我,我家就是你家。”
大学时,叶寻也就交了这么一个好朋友,其他人基本都已经不联系了。
在落难之时,能有个朋友这样说,其实是很感动的。
但叶寻却意外的没有多少感动之心,他的心似乎已经很冰冷了,自从那天在桥上发泄过之后,情绪就变得很少有起伏波动了。
不过他还是点了点头,
“如果有困难,我会来找你的。”
听见这话,林沫却有些生气,
“你这就是明显的不拿我当朋友,这半年来你都在花你父母的钱,你和我说过的,现在你还不算困难?”
说着他掏出一张卡,放在叶寻跟前,
“这钱你先用着,等以后缓过来了再还我。”
叶寻摇摇头,将卡又递回去,笑道:
“我真的还有,不用。”
这可算是自尊心在作祟了,也不能说是贱吧,在有些人心里,确实有很多东西比钱更重要。
而且他还年轻,赚钱的渠道多了去了,没必要接受施舍。
当然也还是看关系的,如果是高远的话,大概他就不会去计较了吧。
他与林沫,
只是好友,
却还不是生死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