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人猜想:正文卷 七十一:宴客云宾
“要是真是他,也和我没有任何的关系!”
“怎么能说没有关系呢?毕竟是咱们君家的种。”
“我不承认一个奴隶有资格做君家的女人,而且父亲,当初我赶她滚蛋您是支持的。”
“人老了,总会做一些糊涂事的,当初是你对不起人家,你看,人家不仅不怪你,还给咱们添了个男人,多大的罪过都可以抵消掉。”
“父亲!”君切云怨怼着说,“我们君家的血脉可不能被污秽沾染,就算是他,这么多年了没有找来,一定是不想承认自己的身份,而且我们对她母子的做法,他们会怎么想?一定恨死君家了。”
“没关系,没关系,亲生血脉之间能有什么怨恨?给他点儿恩惠,再亲热地叫声孩子,多冷的心都要被融化掉,外面那么乱,这么多年委屈他们了,去吧,去看看,我希望能听见一个好消息。”
“父亲!”君切云还要说什么,但君剑摆摆手,就着袖子躺在松软的椅子上睡下了。
古门人把自家的房子拆了,花整整两天时间把房子改造成一个会客厅,整整雇佣了五百多号工人,各种家具和器材买之不尽,光铺地的地毯就养活了布庄一整年的工资,而且不要杂色的,但凡有点儿瑕疵,立马赏给下人。最厉害的是砌墙用的砖,古门人要求太高,高等的好砖一时半会儿烧不出来,砖老板合计着,咬咬牙一拍大腿,把自家房子拆了。
女儿嫌他浪费钱财,多次劝阻,古门人却挺着装满资本主义的肚子憨笑连连,说:“没关系!爸爸高兴,啊,高兴!”
古门人激情澎湃,生龙活虎地四处乱转,挑挑这里毛病,骂骂那里的仆人,十足十地表现出对这座即将是有史以来以最早完工速度建造的最贵会客厅的不满意。
最后心血来潮,卖弄一把跟肚子不成比例的墨水,亲自为这建筑提名,毛笔在宣纸上豪迈挥洒,落成四个龙精虎猛的大字:凤倚龙轩!
凤倚龙轩在当天夜里完工,通上电,五色斑斓的水晶灯登时照亮一整片天空,这里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次日凯宴宾客,仪仗十里,华灯满街,迎客用的红毯子铺开了半条街远,喧天锣鼓响得全城无人不知。
请帖广发百家,招来宾客如云,只半天,已经门庭若市,各种车轿堵成围墙,华美的宛如朝霞晚照。
宴会在晚上开始,宴会的主角,是剑无。
主角剑无抱着自己的刀坐在一个角落里,左面是一个垃圾桶,不过不会有人过来倒垃圾所以很清静,右面是高高的柜台,台子上琳琅着各种漂亮的酒杯,高脚杯配鲜艳的红酒,八角杯装烈性白酒,啤酒满在带把手的大杯中。
人群陆续过来,酒保陆续走过,从哪个方向都看不见剑无这个乞丐。
他一遍遍回忆着那天的比斗,一遍遍怨恨自己为什么还是不能杀掉哪怕一个君家的混蛋。
比斗在五位老师联手中被阻止住,剑无杀红了眼,连着砍伤三位老师,有一个被他用刀捅穿左肩,还好刀子很窄,没有太大杀伤力。
之后没有人敢对剑无说三道四,当然不是不能,而是他凭借残翼竟然在君国最有才华的少年面前傲然出睥睨的实力,这让人们佩服。
古门人是当中最高兴的一个,他赢了那场豪赌!一夜之间他那万贯财富翻了一番,对剑无奉若神明,一门心思想把女儿倒贴给他。
而点金石……那个贯会阴谋的家伙在阴沟里翻船,发疯了,拉了满满几车的财富妄图跑路,不说他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君国国法,在执法者还没赶到的时候就被同样因为发疯而暴乱的人群弄死,人群中不仅有赢钱的更多是那些输了的人,愤怒把矛头转移给这个该死的赌场老板,竟然真的做到了生吞活剥的地步。
执法者赶来时人群蝗虫一样散开,点金石已经被碎尸万段。
但这些大人的游戏跟剑无是没有关系的,就像这个宴会跟他无关一样,他只是应了古门人的邀请,并准备在宴会结束后拿到古门人许诺给他的钱财。
可云是第一个找到剑无的,他永远那样,在没有人的角落里独自警惕着整个世界,像一个脑子有病的疯子。
可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人。
可云在剑无身前蹲下来,穿深色的衣服,内衬已经有些破了,她喜欢上一身衣服,没穿太久,而且有碎花的边儿,配上自己骄傲的身材,就算只能在穷人里也得称做鹤立鸡群。
今天她也是预备着穿那身衣服的,接到邀请时她就连忙洗了洗,按说是要干的,都怪剑无收衣服时把裙摆拉进泥水里,他倒是毫无所谓,随便揉搓两下就重又递给自己。所以现在她成了一只露毛的丑小鸭。衣服是她以前的,有点小,而且和剑无流浪的那些天自己本来就丰腴的体态更结实了些,把娇小的衣服撑起不得体的弧度。
而她身后,那些大家闺秀和有权势的妇人无时无刻不在炫耀地走来走去。
她们的衣服大都是订做的,一流的布料和一流的技术,还有现在最流行的样式。黑束身裙必然开叉到腰技,深V的衣领则配上动物的围裘,华美宫装就佐以仆人搀扶,在娇弱中显示出高贵。
比可云这仅以遮掩为目的的布可好了十万八千里。
宴会中来了许多大人物,年轻英伦的贵公子把头发整齐梳在脑后,一个个向漂亮的小姐眉目传情,被光顾最多的则会被其他女士投注怨毒的目光,但这正是最好的奖励。
可云本来希望有一个少女梦中才会出现的那种有着优雅气质的豪门侉富,他冷峻地走过身边的百花争艳,少女都会被这气质折服,他拂一拂衣角,仿佛掸开沾染上的胭脂俗粉,这动作,又会让万千红粉兴奋不已。然后他就昂着头往前走,在走过自己身边时不经意瞥见自己那藏在旧衣服里的魅力,就像发现一颗被灰尘掩盖住的宝石,珍惜地再也挪不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