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关往事:轻舞飞扬 第一章 西关街
今天的西关街热闹非凡,两家新开张的商店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商店外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了以前小时候在阴历初七举行的农村大集市,依昔记得有次集市上的二人转演出几乎令小镇里所有的男人都倾巢出动,原因一来是那时的娱乐活动相当的少;二来是舞台上小姐姐的裙子相当的短。现在回想一下真是令人感叹万千:当时的二人转台词竟然比我现在的文笔都下流,可见时代在发展,文艺在退步。演出到了“有钱捧钱场,没钱去借钱捧钱场”的最后,一胖一瘦的两个人因为谁先上去给短裙子的小姐姐献花而大打出手,他俩在我的视线里从东打到西。刚开始我以为肥头大耳的胖子会靠优秀的抗击打能力而取胜,没想到瘦子以秦王绕柱而走式的游击打法成功耗光了胖子的体力,瘦子最后凝聚真气的一拳将胖子以四脚朝天的姿势打翻在地。看到这令人大跌眼镜甚至眼睛都跌碎了的一幕,我突然恍然大悟为何当年实力看起来比较强的蒋介石会在国共战争中输得一败涂地从而沦落为台湾岛岛主。
鲁迅有篇文章写到“门前有两棵树,其中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现在西关街也新开了两家店,其中一家是饭店,另一家不是饭店而是水果店。当年鲁迅和泰戈尔都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那么鲁迅和泰戈尔会怎么分别描写买水果的经历呢?鲁迅可能会写成:西关街有许多水果店,我为什么老去她家买呢,大抵是因为她家的水果太好吃的缘故吧;泰戈尔可能会写成:我望了望她/她望了望我/我买了她的水果。综合比较一下,诺贝尔文学大奖最后颁给了泰戈尔。
号称“为期十年的清仓大甩卖”的打折促销活动使西关药店里的顾客异常爆满,如果这是在印度的话,此情此景会让他们印度人大跳特跳一段令人不太尴尬的带有浓重“咖喱风情”的舞蹈,没有咖喱和舞蹈的印度就好像是没有性与杀戮的《权力的游戏》,那将会变得毫无乐趣可言。此时此刻药店里卖艾瑞可药物的窗口处挤满了中老年人,这不禁令人担忧中老年人的夜生活,排起长龙的队伍前面有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回头瞟了我一眼,虽然鄙夷的神情从他浑浊的眼睛中转瞬即逝,但不难看出他要表达的中心思想:这么年轻就用这个,真是个废物。艾瑞可的窗口服务员是个热情到不得了的彬彬有礼的看上去三十岁到五十岁的女人,不得不说化妆品真是个神奇的东西,二十个年龄段都能跨越。不知道她这服务态度是天性使然还是此药店有丰厚的服务奖励金制度,如果你经常出入车站、医院那么就会对服务员面无表情的机械式的服务习以为常,但是这位药店服务员肯定会让你竖起大拇指的,更难能可贵的是,她对艾瑞可的持续时间和副作用了如指掌,相信她私下里一定对艾瑞可药物做过亲身的实践与调查,这份敬业精神也令人十分动容。
最后屁颠屁颠准备走的时候,我假装随口问了她一句:“你还记得我吗?”
她挤眉弄眼地做出思考状,不过一脸茫然的表情表明她思考的结果并不理想,出于良好的职业服务态度,她最后还是笑呵呵地说:“记得,你是老顾客了。”
以上就是我第一次来这家药店给室友小四买艾瑞可的过程。小四是个很有生活规律的人,八点准时起床,七点准时排尿,床单换得那叫一个勤快。俗话说嫁鸡随鸡,他的女友也变得很有看望规律,她每周六下午六点准时来看望一次小四,每次周六晚上小四屋子里的电视机声便连绵不断,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我以前还纳闷为何这两人精神充沛到能看一晚上新闻联播,现在想想开电视机极有可能是为了掩盖其他不可名状的声音,分析过程省略一万字。每当周六晚上女友有事不来或者有月事不来的时候,小四便高呼没有她的限制,于是乎今晚他就可以为所欲为,比如拿着性感女郎的杂志去洗手间冲一个可疑的长时间的热水澡。
西关药店隔壁是一家简称“黑店”的黑暗料理店,菜单上的菜谱有着令人不可思议的香蕉炒肉和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猫肉过河,谢天谢地西关街的爱香蕉以及爱猫人士没有爱狗人士那么激进,否则爱狗人士便可代替城管对此黑店进行“拆迁”了。正当我思考猫肉过河究竟是啥菜时,一个步伐妖娆的阿姨过来请我点菜,我睁大了小眼睛然后一眼望去,菜单上我能接受的只有烤猪排和西红柿炒鸡蛋了,看到猪排就勾起了我遥远的回忆,我老爸的棺材之所以从小号变成了大号,就是因为老妈烤得一手好猪排,为了不成为大肚便便的老爸2.0版,我选择了西红柿炒鸡蛋。毕竟没有宰相的富贵命,也最好别有宰相那能盛船的大肚子。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我向上帝发誓这绝对是我吃过最难吃的西红柿炒鸡蛋,甚至可以登上我所吃过的难吃食物排行榜前三名。如果我是闪电侠的话,我肯定用0.01秒的时间风驰电掣地冲进厨房把厨子海扁一顿,然后看着一脸茫然的厨子时,高声质问他究竟是哪家烹饪学校毕业的。不过由于我不是闪电侠而且厨子因为颠勺普遍上肢肌肉发达,所以我打消了冲进厨房的念头,选择灰溜溜地走了。
西关街上的礼品店正在准备以次充好、假货真卖的礼物,因为我家楼上胡子拉碴的大哥下周就要结婚了。当我受到他最后的单身派对邀请时开始还是很兴高采烈的,我不奢求他从对面隐蔽的红灯区里请一个一丝不挂的女士来跳段钢管舞,但至少得来点令人惊喜又意外的派对活动吧,而不是一堆大老爷们挤在一间狭小的屋子里进行“愉快”地畅谈。你们都知道这种聊天活动最没意思了,总会出现我一朋友或我一同学如何如何的无敌话题,除了让你自叹弗如之外,这对于整场的尴尬氛围毫无所助,有这时间还不如宅在家里看一场丰富而生动的新闻联播。
我出来之后走进了西关街尽头的网吧,去年有个热心网友六月份穿着背心裤衩走了进去,他再离开的时候外边已经下起了鹅毛大雪,据说他当时就被冻昏了过去。网吧是个消遣时间的性价比很高的地方,同等的时间,无论是和对象去看电影或者是去酒店开房然后三分钟之后再退房都比上网贵的多。网吧的音乐在人声沸腾的环境中夹缝生存,最近林肯公园乐队的主唱自杀了,我喜欢听他声嘶力竭的歌曲,有些歌手天生就自带着狂野的歌喉与燃烧的生命力,而不是像那些中气不足的歌手那样哼完歌词后就拿钱走人。这时网吧正在放王菲的《百年孤寂》,王菲唱到:“你属于谁的/我刚好经过/却带来潮起潮落/都是因为一路上大雨曾经滂沱/证明你有来过/可是当我闭上眼再睁开眼/只看见沙漠/哪里有什么骆驼。”这歌词写得让人捉摸不透,让人大呼看不懂,只是莫名地觉得它的构思非常宏伟。
网吧的角落里经常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大龄女孩单独上网到凌晨,你们都知道一个胸肌肌肉发达的女孩深夜回家的话还是很危险的,如果不是中国法律视强奸案件情节严重程度判处疑犯三到十年监禁处罚的话,大多数男人可能都会系不好自己的裤腰带,所以我觉得她可能急需一个憨厚的男孩晚上送她回家,即使这个男孩骨瘦如柴甚至还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的金丝眼镜。有句老话叫“爱拼才会赢”,如果我走过去至少还有1%的机会,如果不去的话我连1%的机会都没有。当我走过去以借个火的名义进行搭讪的时候,她的电话突发其响让我伸出去的左手不得不尴尬地停留在了半空中,她拿起来轻轻地对电话那头说:“老公,打完这把我就回家。”
我转身悻悻地回到座位上,然后心情平静地打开电脑,我最喜欢看的节目是《美国女子自由搏击赛》,比赛开始前两位壮如熊的女选手将双拳放在头部并做出跃跃欲试的试探攻击,她们这个动作就像是在给一头巨大的隐形的母奶牛挤奶,谢天谢地她们的拳法是左右迂回的而不是上下运动的,否则场景就要换成给公牛“挤奶”了。当前绝大多数的女性在遇到危险时只会放声尖叫,即使她们明知道尖叫对于目前的险境毫无帮助,但是她们还是一定要义无反顾地尖叫下去。搏击场上的胸肌发达的女拳击手能让你感受到女性生命的力量,她那不漂亮的脸蛋被揍得鼻青脸肿并且耳朵都被咬掉了一半,但是快输掉比赛的她还是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继续战斗。看到这里不禁让人情绪激动到热泪盈眶,如果我在现场的话,肯定要在她被抬上救护车前向她要个亲笔签名然后挂在我的床头上,或者是把她那被咬掉的一半耳朵捡起来当做收藏品。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还要踩在板凳上与她吻别,根据她的身高判断,我需要的是加长加高版的那种板凳。事实上和女拳手约会的好处有很多,比如和这样的身材壮硕的女孩一块出去旅行,即使到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蛮荒之地,她那强壮的双手和健壮的体魄也能大大增加我在野外生存的几率。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在晚上神志不清的时候写点东西然后早上迷迷糊糊地去上班,希望我在昏昏欲睡的深夜中加工出来的文章能得到大家赏识。每当回看自己学生时代的作品时都会感叹才华和青春就像十八岁的晨勃一样一去不复返了,现在的写作状况更像是鸡舍里的母鸡,每天被残酷无情的鸡主人强迫下蛋。当然除了写吃个饭、放个屁都能悟出的人生哲理与心灵鸡汤之外也有些让人想不到东西,比如前两天遇见三个流氓在夜晚四点半于五四路口拐角处调戏良家妇女,可能是见义勇为的段子写多了成了好人,也可能是以前战士职业玩多了从而变得每时每刻都想冲锋在前并且保护队友,后续结果是我以80分贝的声音成功吸引到了流氓的注意力,然后被他们暴揍一顿,再后来我获得由民警同志颁发的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优秀市民奖章。奖章说实在的,上不及奖金的实在,下不及的奖杯的大气,所以我没有接受。
和警局刘队长的对话至今令人记忆犹新,刘队长问到:“这位戴金丝眼镜的小伙子,你当时带武器了吗,会像电视剧里的武林高手那样露几手吗?”
“我……没带……露不出来。”
“那你没能力救她,你只是替她受了折磨,”刘队长顿了顿,又望了望鼻青脸肿的我,“赶紧回家看电视去吧,一会儿赶不上二路的公共汽车了。”
上述事件吧,荒谬的是并没有什么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记者进行采访报道,我甚至在背地里连采访稿都写好了。更荒谬的是英雄救美的后续艳遇也没有,我甚至连那个良家妇女的名字都不知道。写到这段不禁感叹世风日下,好汉难当。
只要有机会,死神就会要了你的小命,当然也可能不是命而是你的自由,这可比命贵多了,然后你余下的时光都得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与其那样挣扎,其实我更乐意死于车祸或者坠亡。你要我回去接受优秀市民奖章然后把它挂在墙上,每天笑嘻嘻地看着它,提醒自己有多勇敢吗?不,如若果真如此,我需要的只是面镜子。
海明威曾说过:“这个世界很美好,我们应该为之而奋斗。”我同意后半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