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深渊学生:正文卷 106 智商/恭喜[我爱书痴我爱读书]在起点孤军奋战……
还记得,那是一个月光明媚的夜晚。(实际上就是一个小时以前。)
加菲拿着自己早上从十一那里要的零花钱,兴致勃勃的去了,暂停留在别墅门口的水果摊。
水果摊的摊主是位和蔼可亲的老奶奶,大概三十出头,其年龄大概是加菲的120倍有余。(加菲的猫龄约3个月)
这是水果摊第一次出现在这里,安奈不住自己想要亲自花钱的欲望,加菲飞一般似的去了水果摊跟前。
兴致勃勃的挑选,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心里不禁豪气万丈的感叹:
“妹的,没一个我看的上的!”
于是乎,大手一挥,豪气万丈的指着那如同毛线球大小一般的苹果,道:
“我要二十快的!”
加菲,不爱吃苹果。
既然是自己不吃的东西,那就丢给十一吃好了。
于是乎,愉悦的等待着老板装好苹果,又愉悦的数着找回来的钱。
却不料,天降狂喜,得知,此水果摊摊主,智商远不足以与聪明的自己相提并论。
自己可是知道100减20等于80的,可无奈天底下聪明人太少。
水果摊老板不知道也是情有可原。
加菲不会去责备。
但是,人类必须得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
于是乎,拿着整整多找的十块钱和本就该有的八十,加菲马不停蹄的回了别墅。
任由那个老板在后面大喊大叫。
——
聪明人果然是老天爷最喜欢的孩子。
加菲如此心想。
自己这次一定要在十一面前好好长脸,让他对自己平时的轻视追悔莫及。
加菲如此打算。
终于,等待许久,铲屎官总算回家。
加菲勇往直前,拿出了自己今天的战利品,并很有风度的以短小篇幅说完了前因后果。
加菲实际上是个很谦虚的人,她不想十一把自己捧的太高,于是乎只是简单的描述了一下事情大概。
却不料,十一却是看了看他昨天买的火龙果。
火龙果加菲还比较喜欢,因为她吃的比十一快,很有成就感。
但他不明白十一为何还要去看那东西
难不成是不想夸自己?装傻充愣!
加菲绝对不能容忍这事,正打算名正言顺的提醒一番,只听到十一的突然一问:
“那你苹果呢?”
你苹果呢?
苹果呢?
果呢?
呢?
如此简单的一句话,却是如同余音绕梁,使得加菲,刹那间脑如枪响。
自己……
好像忘拿了……
回过神来,眼睛渐渐变得模糊,这是眼睛要流汗的征兆。
但是加菲自认为自己是只坚强的小猫,于是乎,委屈巴巴的看着十一,一副要哭出来的惨状。
十一有些无语,却也没有多说些什么,而是道:
“吃饭没?”
“吃了!”
加菲泪眼婆娑的回答道。
“吃了什么?”
“泡面!”
说完,还不忘立刻补充一句:
“王子给的,他很懒,一天到晚就知道玩电脑,泡个面都是我亲自倒的开水!
他只是烧了开水而已。”
“嗯嗯,委屈你了,加菲最懂事了,加菲最勤快了,待会儿我就去骂他一顿!”
姑且先不理会泡个面都觉得自己有多勤快的加菲,十一只是安慰般的摸了摸她的头。
小兔崽子就快哭了,这个时候还是别说自己的真实想法为好,不然哭起来太吵。
十一每安慰加菲一句,加菲便重重的点头,认为十一说的那些夸自己的话很有道理。
旁边的月王看在眼里满是羡慕之意,回过神来,电视正在播广告,灰姑娘也趴在沙发上看着自己。
“主人,我饿了……”
她弱弱的说道。
“是吗?这么快!”
十一笑了笑,心想这孩子真禁不起饿,不是才吃过泡面吗。
“不快,中午的时候吃饱了后,就再没吃东西了!”
“不是说吃了泡面了吗?”
十一有些不解了。
“没有,就加菲自己一个人吃了。
贝贝也没吃,她说等你回来的时候一起,我和小狗也这么想,所以都没吃。”
说这话的时候,灰姑娘完全是一副抱怨告状的语气。
加菲已经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灰姑娘故意当做没看见,继续看着十一,期待着。
“那好吧,你们等我一下,我去弄点东西吃!”
十一去了厨房。
“主人我帮你!”
月王连忙跟了上去,对他而言,只要和自己的主人待在一起,那么做什么也都是幸福的。
毕竟,单纯的小奶狗就是如此。
——
——
——
晚饭过后,贝贝先睡了,十一把邀请函的事跟王子月王他们说了一下。
邀请函暂时就由十一保管。
但对于聚会一事,大家的兴致却都不是很高。
“我后天要跟网友开黑的,不去行吗?”
王子吃了一口火龙果,认真的问道,十一也不说啥,就这样一个劲的盯着他。
“好吧我去!我去还不成吗!”
王子改口,然后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鼠女似乎有些不安,事实上她很不喜欢出门,外面的世界让她恐惧。
加菲似乎好点,可也看不出有多少向往之意,只有月王,回答的很果断:
“主人去我就去!”
他永远都是偏向十一的一边。
关于去白云飞邀请的聚会一事,五人说好了,暂时就不跟贝贝提,怕小丫头心里多想。
所以后天集体出门的理由,便成了公司有事要做,得马上赶回去处理。
毕竟在贝贝眼中,这个家除了她自己就都属于公司的成员。
晚上,关灯,回到床上,十一望着漆黑的房间。
心血来潮,打开手机QQ,先忽略掉郭芳的没营养消息,倒是去看了一下王子的空间。
最新的一条消息发布是在昨天。
其如下: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乱了,对孩子的教育也越来越差了。
很多的孩子走上了不正确的道路,从而陷入了犯罪的深渊,为了阻止这样的悲剧,我们能做的就是把这种可能扼杀在摇篮中!!!!!!!!!]
看上去似乎有些道理,只不过有些极端。
再看看评论,一个网名为“犬妖王”的家伙评论:
[但这并不能成为你手银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