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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文娱巨星:正文卷 4、我就唱一首

    “程凡?你也来参加考试?”

    当程凡即将走出中央艺术学院大门的时候,迎面走来了一男一女,身穿连衣裙身材高挑的女生非常的惊讶。

    “肖薇,好久不见。”

    程凡点了点头,除了刚才在教室里跟徐磊等人对话和唱歌,这还是他三年来第一次跟同学开口说话。

    长相甜美身材不错的肖薇,曾经是他的同学,三年前中央艺术学院到荔城去招生,因为程凡嗓子坏掉没能参加考试,肖薇成了那一年的幸运儿,被中央艺术学院提前录取。

    经过三年的打磨和发展,她现在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歌手。

    当年还在荔城的时候,程凡才貌双全,肖薇的长相不差,加上唱歌也不错,所以被同学们戏称为天生一对的小情侣。

    不过谁都没有想到,命运的转折竟然来得如此突然。

    事隔三年,程凡身上的天赋光芒褪尽,在众多学生眼里成了一个怪人废人,留了长发和胡茬,越来越颓废消沉。

    肖薇则一步登天,走进了国内最好的艺术学院,在乐坛上立足了下来,签了经纪公司,有了自己的小团队,有了不少的粉丝,也有了名气。

    两人的境遇,天壤之别。

    “没想到你的声音变成这样之后,竟然还会来参加考试,怎么样?过了吗?”听到程凡沙哑的声音,肖薇没有露出半点的惊讶,就像早就知道了似的。

    “刚考完,还不知道结果。”程凡淡淡地笑道。

    “薇薇,我们赶紧走吧,老师还在等我们呢。”站在肖薇身旁的男生,拉了拉肖薇的手,还充满敌意地看了程凡一眼。

    “那预祝你通过考试。”肖薇对程凡淡声说道,然后挽起男生的手臂,向着学校的办公楼走去。

    当程凡走出了学校大门之后,肖薇的脸色冷了下来,对身旁的男生说道:“不管他的成绩如何,我都不想在校园里再看见他。”

    “薇薇,我又不是校长,招生的事情我管不了阿。”男生为难地说道。

    “你表哥不是管着招生吗?让他动一动手脚就行了。再说以程凡那副模样和沙哑的声音,成绩肯定不会好,被淘汰掉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这样不太好吧。”

    “这件事情你办不到,以后就别来找我。”肖薇甩开男生的手臂,冷着脸扭头往别处走去。

    “办得到,办得到,薇薇你等等我……”

    ……

    程凡离开中央艺术学院没有多久,一个身高至少一米七六以上的女生,穿着一身休闲运动服,踩着一双小巧的白色帆布鞋,急匆匆地来到正在考试的教室。

    女生的穿着很普通,不过搭配得很好,加上人长得好看,整体看上去就像一幅优美的山水画,刚出现就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人呢?”

    女生穿过整个走廊,都没有看见想要找的那个人,于是随便找了男生就问。

    “谁阿?”男生有点懵逼,你要找人总得说个名字吧。

    “程凡阿。”

    “程凡是谁?”

    “程凡你都不认识?你是从神农架来的吗?他就是《我们的青春》的原创作者。”

    男生恍然大悟,答道:“噢,你在找那个长头发的考生阿,他已经考完了,背着吉他走了。”

    “哎呀,还是来晚了。”女生懊悔地跺了跺脚,转身就追了出去。

    看着身材苗条的女生,迈着大长腿离开的背影,男生吞了吞口水,向旁边的人问道:“这女生是谁阿?长得跟明星似的。”

    “她叫许青瓷,中央艺术学院今年的新生,不过人家跟我们不一样,人家不需要参加考试,而是直接保送的。”旁边的人解释道。

    “凭什么她就可以报送阿?难道就因为她有一张明星脸么?”有女生不满地说道。

    “就凭人家十岁就过了钢琴十级,十六岁就拿到了世界钢琴新锐冠军,还跟朗哥和迪哥都合作过。”

    这么优秀的人,都是她在挑学校,而不是学校在挑她,事实上她完全可以去国外深造,不过因某种原因,她最终还是选择了中央艺术学院。

    许青瓷小跑着追出学校大门,却很遗憾地没有看见她想找的那个人。

    程凡回到中央艺术学院附近的小旅馆,先把吉他放好,重新出门找了一家理发店,把长长的头发剪掉,也把胡茬刮掉,三年来终于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庐山真面目。

    对着理发店的镜子照了照,他笑道:“果然长得很帅。”

    特么的,差点就爱上自己了。

    ……

    理发花了他八块钱,在旅馆楼下的餐馆里又吃了一碗十块钱的麻辣烫,等他付完钱才发现,自己身上的钱似乎不足以撑过这三天。

    因为来得匆忙,所以他没跟家里人要钱,除了几身衣服和一把吉他之外,他就只带了一百多的现金。

    不算这三天吃饭的钱,仅是住宿加起来就要将近两百块,还有回去的路费呢?

    这是要住天桥加吃土的节奏阿。

    钱不够用没关系,这点小事根本难不倒程凡,因为上一世的他,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在酒吧里走穴当临时驻唱。客人花一百块钱点一首歌,他能拿到五十,运气好的时候一天也有两三百块钱的收入。

    对他来说,只要手中有一把吉他,走遍天下都不怕。

    用手机查了一下地图,找到了最适合的交通路线,程凡背起那把陪了他五六年的旧吉他离开了旅馆,经过半个小时的公交车颠簸,终于来到了酒吧街。

    因为还没到晚上,所以酒吧街显得有些冷清,有些酒吧甚至还没有开门,不过有些工作人员正在道路两旁挂着横幅和海报,似乎有什么大型活动要举办。

    程凡没有理会,径直走进一家开了门的酒吧,找到了酒吧经理,表达了自己想在酒吧里当临时驻唱的想法。

    “抱歉,我们酒吧有常驻的歌手,不需要临时驻唱。”

    连续问了几家酒吧,程凡都得到了相似的答复,被酒吧经理婉拒门外。

    最后,他走进一家名为永夜的酒吧,再次表达自己想当临时驻唱的意思后,酒吧的女老板看了看他背后的吉他,说道:“今天晚上汪亦伦会在Forever驻唱,客人基本上都会去那里捧场,我的酒吧肯定是亏本的,要是再花钱请你来唱歌,那我会亏得更多。再说你的嗓音……应该不会太受欢迎吧。”

    汪亦伦,十几年前唱过一首红遍全国童谣的过气歌手,没想到如今沦落到要在酒吧里演出了。

    难怪一路上都挂着他的横幅和宣传。

    程凡裂嘴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我的时间可以跟他错开,另外我只唱一首歌,你要是觉得好听就给钱,不好听就算了。”

    可能是觉得眼前这个男孩有着一股独特的气质,酒吧女老板皱着眉头想了想,最后点头说道:“那行吧,汪亦伦大概八点左右到,那你就七点开始吧。”

    “谢谢。”

    程凡看了看时间,已经下午五点多,索性在酒吧里角落里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用手机上网了解这个世界的文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