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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漫里的葫芦娃:正文卷 第九章 我是要成为反派王的男人

    “嘶——呼——”

    尽量压低了声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胡禄做好了一击必杀的准备,手中的板砖已经饥渴难耐了,它即将和四眼“弱鸡”的脑袋进行一次亲密的接触。

    ……

    多尔,一个看似柔柔弱弱的四眼弱鸡,但是,事实上他其实是一个杀手,不过和一般的杀手不同,他不喜欢用枪,他觉得用枪杀人没有任何的艺术感。

    他最喜欢的是纤细的蝴蝶刀,小巧,灵动,就像他曾经看过的一本来自华国的小说里面说的:“天上地下,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刀是怎么发出来的。刀未出手前,谁也想象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大家只知道一件事——刀一定在它应该在的地方。”

    虽然里面说的刀其实是飞刀,但是多尔觉得更适合他的刀,毕竟飞刀杀人,简直如同天方夜谭,飞刀飞的再快,能有握在手里的刀快吗?

    更何况,刀划破人体的那种感觉,通过刀子本身传递到手上,再由手传递到大脑,同时伴随着鲜血喷涌而出的视觉效果,在多尔看来,根本不是枪支或者其它方式能够赋予的。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次接受七个妹子同时服务,尽心尽责的照顾着每个敏感部位,在持续不断的冲击中达到巅峰,然后一泻千里。

    这种感觉,就像是毒品一样,让多尔深深的沉醉其中,但是为了隐藏身份,平时的他,只是一个四眼“弱鸡”,想要享受只有在完成任务的时候,以至于他疯狂的去完成任务,成为了杀手界的劳模。

    不过任务再多,也有完成的一天,就像今天,因为他的勤劳,居然出现了真空,附近的城市都没有能够让他执行的任务了,多尔只能默默的回家。

    本以为今天又是无聊的一天,没想到,多尔非常的幸运,遇上了一个自不量力的二傻子,拿着一把枪就敢在哥谭街头抢劫,熟不知哥谭简直就是卧虎藏龙,白白丢掉了自己的小命。

    不过多尔会记得他的,怎么说也让他缓解了一下压抑许久的瘾头,并且还给他贡献了一大笔的现金,足够他一个星期不用去银行了,作为一个杀手,少去公共场所就能减少暴露的几率,还真是个大好人呢!

    “唉,手还是很痒啊!早知道不下手那么快了,应该多给他几刀的!”

    多尔慢悠悠的走在回自己的住所的路上,柔弱的脸上总是挂着那极具欺骗性的表情,唯有时不时抽动一下的手出卖了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这是一条幽暗的小巷,比刚才的那条还要更加偏僻、寂静,满地都是乱七八糟的杂物,以及各种各样的垃圾。

    “哥谭的政府简直就是废物,街道都快成垃圾堆了也没有人来清理,简直就是在浪费我们这些纳税人的金钱!虽然我没有纳过税!”

    艰难的在各种杂物中穿行,多尔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他可不想带着什么不明的污秽回到自己的家中。

    “偶买噶,他们是打算把这里划为第二个垃圾堆填区吗?明天老子就搬家,就算会被警察盯上老子也不再窝在这种地方了!”

    “终于出来了!”

    “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

    “是吗?你也这么觉得!偶……买噶!”

    突然有人和他有着相同想法,多尔想都没想就顺嘴接道,肮脏的街道让他几乎失去了作为一个杀手的警惕心。

    不过多尔能够成为横行哥谭的二流杀手,也不是浪得虚名的,几乎就在这一瞬间,他就反应过来,飞快的掏出了惯用的蝴蝶刀,没有多余的花俏动作,直接就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扎去。

    可惜,迎接他的,是不断在眼前放大的板砖,至于他的手,才刚刚伸出一半就戛然而止了。

    和板砖的亲密接触带给他无尽的眩晕感,恍惚间,他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上帝,是那么的闪耀,那么的夺目,亲切的从他的口袋中拿走了他的战利品,走时还亲切的叮嘱他,这是为他将来能够上天堂而赎罪。

    ……

    “尼玛,这里可真够脏的,真是得谢谢那哥们了,等下一定要给那家伙来个狠的,然后再把他扒个精光。”

    巷尾的转角处,一股股难以言喻的味道不断的钻入胡禄的鼻子里,刺激着他的神经,胡禄觉得自己再呆一会就要神经衰弱了。

    “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病毒啊,是不是需要全身消毒一下呢?来了!”

    就在胡禄胡思乱想的时候,从脚步声中听到,四眼“弱鸡”已经穿过了小巷,就差几步就会转过弯来,胡禄心中计算好时间,默数三下之后,拿着砖的手狠狠的砸了过去。

    同时,顺口应和了四眼“弱鸡”一声,没想到,还有奇效,四眼“弱鸡”下意识的回应让他的反应顿时慢了半拍,当砖头在他的脸上两开花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反击了。

    “砖袭,街头常见攻击技能,不适合正面作战,但在背后突袭时有着奇效,正中头部时,未经训练的正常人均会有眩晕感,眩晕时间取决于砖块敲击的力度,力度过大,有毙命之忧!”

    “咦,居然没倒,莫非是我用力不够?再来一下好了。”

    头一砖结结实实的砸中了四眼“弱鸡”的额头,一时间,血流如注,不过意外的是,四眼“弱鸡”居然还能站着,这让胡禄有些惊讶,虽然他是一个死宅,但好歹也是个肥宅,力气还是有点的,一砖头下去,居然没把人放翻,这一点也不科学啊!

    不过好在胡禄不是什么追根究底的人,一下不行,就再来一下,彻底把四眼“弱鸡”放到在地。

    紧接着,胡禄飞快的摸起了尸体,埋伏了好一会,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嘛!

    两分钟后,胡禄悠哉的走在大街上,紧紧裹着的风衣的口袋里已经塞满了富兰克林,虽然没有数清楚,但是从厚度上看,少说也有个几万块。

    果然是杀人放火金腰带啊!

    如果是普通人,胡禄还是会有些心理障碍,但是黑吃黑嘛,难不成对方还去警局报案不成,就算是哥谭,法律也不会保护不正当途径获得的金钱。

    “果然,我是要成为反派王的男人!”胡禄四十五度望天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