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汉成帝:王氏对决 第148章 名利是非
陈汤得知张匡入狱之后,是十分的意外。想到张匡对自己这么够意思,陈汤心中觉得十分过意不去,他还在盘算着,如何给张匡说情。恰在此时,有谒者来传召他入宫面圣。
陈汤不知道刘骜传召他是因为有什么事,所以他带着疑惑,来到了未央宫。
刘骜此时在宣室殿,班伯正在整理这段时间被查处官员的一些情况。刘骜准备让他将这些人的劣迹都记录成册,发往各郡,用于警示他人。
尤其在这些被查处官员的故郡,刘骜还命令他们将这些人公之于众,让他们故乡的父老乡亲们知道,这些人在外为官,是如何欺压百姓的。
刘骜相信,每个人都会有乡土情结,很多人在外面可以无所顾忌,丝毫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可在故乡还是非常注重自己的声誉。刘骜这样做,就是要让他们遗臭故郡。
就在这时,有人来报说陈汤到了。刘骜这次决定单独与陈汤说话,便让其他人都回避了。
陈汤不知道刘骜到底要对他说什么,不过见刘骜如此,心中总有一丝不安。随后陈汤偷偷瞄了一眼刘骜的脸色,发现刘骜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那么和善。
刘骜此时脸色当然不会好看,这次发现了这么多的蠹虫,他们以前肯定横征暴敛,无恶不作的,大汉的根基,也就是这样败在他们手里。
刘骜见到陈汤之后,并没有立即就训斥他,而是想让他自己想明白这些事。
陈汤见刘骜一句话不说,他也只能干候着,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十分尴尬。
为了让陈汤自己意识到,过多的贪图钱财,只会让他身败名裂。一刻钟后,刘骜在深思之后,对陈汤问道:“名与利,孰轻孰重?”
陈汤见刘骜问出这么一个问题,也是有点奇怪,刘骜刻意的召他入宫,就是为了问这么一个奇怪的问题?
如果是一般人,他的脾气早就上来了,如今面对刘骜,他也不敢放肆。不过这个问题对他而言,在不同时期就有不同的答案。
没有科举之前,只有察举制的时候,名声对一个人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背景的平民,想要谋个好前程,除了学问好之外,还必须要有好的名声。
陈汤当年就是吃了这样的亏,在乡里名声很差,所以根本没有机会被推荐。他只能自己一个人来到长安,孤身闯荡。
虽然当时他文章写的不错,可没人知道他的来历,所以最后只得到了一个太官献食丞,也就是宫廷传菜员。如果当时有人能够推荐他,他也绝对是能有个不错的起点。
所以在这个时候,刘骜的这个问题,他的答案便是名。
后来陈汤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利用这个太官献食丞,结识了当时的富平侯张勃,也就是张放的爷爷。
张勃对陈汤非常赏识,很快便推荐了陈汤。本来按照正常的发展,陈汤便可以得到一个不错的官,可这个时候,突然传来噩耗,陈汤的父亲去世了。
这个时候,按规定要守孝三年。如果去守孝,陈汤就错过了这次机会,所以陈汤没有立刻回去守孝。谁知这事被人揭发了出来,陈汤不仅没有做成官,还以不孝之罪下狱。如果不是运气好遇到了大赦天下,他的命运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
不过对于现在的陈汤而言,答案又不一样了。名声他已经有了,然而却发现,名声只是一个虚的东西,已经不能够给人带来实际的益处,而利益却可以。他能够拥有的财富,与那些世代贵族子弟相比,是相形见绌。所以现在的他,觉得利更加重要。
不过在皇帝面前,当然不能直接表露出这样的心思。陈汤便道:“回陛下,名与利向联系紧密,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难以有统一的标准。”
刘骜见他根本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而是敷衍你一下。刘骜便直接厉声道:“朕问的是此时此刻的你,你若顾左右而言他,朕不轻饶你。”
陈汤见刘骜竟然抓住自己不放,突然他心中有了一丝警觉,难道刘骜是发现了什么?
陈汤此时不由得小心起来,缓缓回道:“陛下,臣以为所谓名利,名在利前,先求名,后得利。”
刘骜见他这么回答,便道:“现在你名震西域,确实已经求得了名声,可这便是你收受张匡钱财的理由么?”
陈汤听到刘骜这么说,直接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原来刘骜早已知道了这事,陈汤随后道:“陛下,张匡将家财赠送,说只为求一知己,臣并没有强迫于他。”
刘骜对陈汤大声说道:“家财?你可知这些钱财,全是张匡受贿所得!行军打仗你思虑周全,张匡无故送你钱财,你竟没有一丝警觉?”
陈汤此时立即后悔道:“臣一时不察,竟做了如此糊涂之事,真是愧对陛下。”
刘骜听他如此,便道:“你只是一时不察,还是你根本就不想查?”
陈汤这个时候,根本不知道要说什么,他没想到刘骜竟然知道的比自己还多。他虽然对张匡也有过一丝怀疑,可最终还是抵制不住诱惑。
刘骜见他哑口无言,便道:“追名逐利,本是人之天性,朕亦会用名利来赏赐有功之士。可你若是不能分辨,有所取舍,而是越陷越深的话,到最后,你不仅什么都得不到,还会名声尽毁。多少英雄人物,最终都没有逃脱这个宿命,你现在醒悟,还来得及!”
陈汤见刘骜这么说,明显还是给他机会,让他自己主动认错。陈汤当即拜道:“臣定痛改前非,绝不再犯。”
刘骜知道,如果不给陈汤一点教训,他绝记不住这事。所以刘骜说道:“张匡贿赂于你,便是想拿你做挡箭牌。虽你是受他懵蒙蔽,不过错便是错,错了便要受罚!朕会免去你的官职,给你一个教训,希望以后,你要以此为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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