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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世药神:正文卷 第三十一章:嗜血魔刀的来历

    忽然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哎,终于还是到了这一天了。”

    “谁,是谁?给我出来?是不是你偷了我的宝剑?给本少爷滚出来!”刚感受到一股信息,灌进脑子里的小混蛋,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吓了他一跳,大声的喊着,为自己压惊。

    “别找了,别找了,我就在你的脑海之中。你就安安静静的听我说吧,我的时间有限。”那个声音对小混蛋说道。

    小混蛋一听,心里一喜。小混蛋可不是一个没有根底的人哦,他是有个一个伟大地球在他的后面,给他当后台的。所以对于这种小小的惊异,他觉得简直是小儿科,不值一提。

    安静下来的小混蛋听到了那个苍老声音讲述的一切。

    原来,这把剑,不是魔指的,也不是他的叔叔大魔王的。

    这把剑正式的名字叫做吸灵神器,是一个名叫药宗的九品宗门的镇宗之宝。

    在好运大陆,宗门以一为贱,以九为贵。九品宗门药宗,曾经是属于大陆上最最顶尖的宗门。

    但是在很多年前,因为镇宗之宝吸灵神器,被人觊觎,所以引来了群雄逐鹿,竞相争夺。

    当时的药宗,正好处于人才青黄不接的关口。宗门之中,真正厉害的人物没几个,一直都是依靠着老祖宗们的威名,在吓唬人。

    人才凋零的药宗,在很多门派的攻击之下,早已岌岌可危。

    这个时候,被一个非常厉害的魔族高人,趁虚而入,夺走了吸灵神器。

    可是,经历过很多年代,魔族无数高人研究无果,最后当成一把普通的武器,拿出来奖励给了魔族的天才。

    大魔王惊才绝艳,得到了吸灵神器。

    这个家伙,还是很有天赋的。

    他居然将魔族的吞噬技能,融入到吸灵神器之中来,骗取了吸灵神器器灵的信任,掌握了这把宝贵的法宝。

    只是后来,因为大魔王大肆吞噬低等次的血能,引起了器灵的反感抗拒。所以大魔王慢慢的感觉,他手上的嗜血魔刀,不再像以前那样如臂使指。

    这也是大魔王之所以愿意,将嗜血魔刀交到魔指手上的缘故,如果还是一把应用的得心应手的法宝,那就没魔指什么事了。

    这一切,那个隐藏在吸灵神器最深处的古老灵魂,都能感知的一清二楚。

    但是这个古老灵魂必须在非常极端的条件之下,才会被激发。

    第一,宗门败落,不复存在。第二,新的主人,必须是纯粹人族。第三,新主人,必须修炼正宗药宗吸灵诀,身体里面拥有纯正的吸灵诀特色的灵气。第四,新主人,必须是武夫境界的底层修士。

    魔族就算是拿着吸灵神器一万年,那都是没用的,他们不可能激发神奇深层的那个古老的灵魂。

    古老的灵魂,在慢慢的讲述了一遍,吸灵神器的来历之后,似乎真的已经油尽灯枯了。

    他气喘吁吁的说道:“孩子,既然你能够激发老夫留下来的这个宗门最后的传承,那么,药宗一定早就已经灰飞烟灭了。希望你能将我们药宗的最后一点传承,好好的传承下去,别让我们药宗断了传承。”

    “好,本少爷答应你,像本少爷的这种千年不遇的武学奇才,将一个小小的传承发扬光大,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这个时候,小混蛋已经选择性的忘却,自己是公认的绝世废柴。

    那道灵魂,善意的笑了笑,说道:“孩子,如果是别的门派,你这资质可不是什么千年不遇的天才,而是千年不遇的废柴。

    但是咱们药宗的功法,另辟蹊径,跟别的宗门功法却却相反。

    别的宗门,追求的是专、精、简,咱们的宗门,追求的是厚重,承载,以势压人,以量取胜。所以你的灵根越多越好,越杂越好,越是没有主导性的灵根越好。

    你身上的九行杂灵根,在别的宗门是超级废物,但是在药宗,却是超级天才。因为灵根越多,越能在身体里面开发出更多的丹田。那么你的灵气储备量,也就会越多。”

    “真的?”小混蛋似乎听到了天籁之音,心里非常的舒坦。但是小混蛋也就是听一听,乐一乐而已,不当回事,他觉得应该是那道灵魂的一个善意的谎言。

    “真的!”灵魂回应道:“孩子,我不能再多说了,灵魂能量快全部消散了。最后就让我,将本门的完整地传承,全部传送给你吧!以后好好努力,别丢了药宗的脸面。”

    说着,小混蛋就感觉到那股灵魂全部消散了,只剩下一股最纯粹的灵魂能量和记忆留在了小混蛋的脑海之中。

    小混蛋足足消化了三天三夜,才算是完完全全接受完,那股信息。

    得到了完整地传承,以前很多很多不知道的,想不通的地方,现在全部一下子豁然开朗了。

    小混蛋感觉再留下来,似乎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再加上他非常非常的牵挂萧大小姐主仆俩,非常非常的牵挂家里的那两个老头老太太,归心似箭。

    小混蛋顺着悬崖峭壁,慢慢的往上爬,希望能够回到地面上。

    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小混蛋都不知道一直摔倒过多少回。

    但是不屈不挠,坚韧不拔,那根本就是小混蛋的本性,只要他还是正常的时候,他从来都是一个不肯认输的人,哪怕是失败过成千上百回,他依然坚韧,依然会坚持到底,永远不服输。

    就是这样,经历过千百次的失败,千百回的跌倒,浑身上下,都被摔得破破烂烂。最后,终于被他成功的,登上了悬崖的顶峰。

    就在小混蛋以为道骨仙风,应该早回已经回去驱逐魔族,悬崖上完全没有人的时候,小混蛋居然发现道骨仙风还在上面等着他。

    只是此时此刻的道骨仙风,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顾及他小混蛋。

    因为此时此刻,道骨仙风正在与一个魔族的顶级高手在做殊死搏斗。

    轰隆隆......

    魔族高手虽然境界没有道骨仙风那么高,但是他的进攻非常非常的凶猛,一招紧接一招,追杀的道骨仙风,只有招架之力,没有还招之功。

    “该死的魔族崽子,你一定要苦苦相逼吗?你就不怕两败俱伤,同归于尽。你要知道,一个巅峰境界的大宗师,自爆起来,那是非常恐怖的!”被打得根本就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的道骨仙风,气喘吁吁地喊道。

    魔族高手却是得理不饶人的大肆讽刺道骨仙风道:“呵呵,老头,拳怕少壮,你老了,就不要再出老晃荡了。想不到,你这老东西,不但敢出来晃荡,还敢出来杀害我们的少主,我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

    自爆啊,自爆啊,你倒是自爆一个给我看看!你这油尽灯枯的死老头,就算是玩自爆,你又能炸得了谁啊?你倒是自爆一个给我看看啊!怎么?不敢啊?切!人类就是这么虚伪。明明只是一个胆小鬼,偏偏要装英雄,吓唬谁呢?”

    小混蛋见到这一幕,心里暗爽:该死的道骨仙风,好好的大事不去忙,放着满城的老百姓不去搭救。愣是躲在这里,想要擒杀老子这么一个人族的小蚂蚁,真不知道你还算不算一个人类大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