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药神:正文卷 第四十二章:一天比一辈子强【三更】
对于整天喜欢说着,一大堆人生大道理的田老头,小混蛋简直是跟他说一句话都有点欠奉。
但是出于对自己所占领的这具身体的最后一点歉意,他还是和声细气的跟两个老人,说了一遍蓝海城的事情,甚至告诉他们那些宗门的丑恶嘴脸,以及不久未来,魔族对地方上可能带来的伤害。
但是田老头,却是一句都听不进去,一直嚷嚷着,小混蛋罪大恶极,杀害官府人员,污蔑宗门长老,是一个该下十八层地狱的大恶人。
“我考!哪里来的蠢老头,真想一巴掌拍死算了!”小混蛋心里愤懑的想道。
最后好说歹说,老头还是不愿意跟着小混蛋到山里之中去定居。
老头说道:“老头我,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俯仰天地而无愧于心。老头,无需躲躲藏藏做人。既然你们两个,打算到山里中当野人,那么你们就去吧!到时候别哭着喊着回来求我就好了。”
“老头,到时候,一定会是你求我们俩母子。”原本一直表现得非常虚弱,连路都走不动,话都说不了的老太婆,说了一句很有骨气的话。
“嗤,两个因为干了坏事,要改名换姓,躲到山林之中隐居的野人,老头我,会有去求着你们的那一天?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人呐,就是要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怎么能当人当成了老鼠呢?到处躲躲藏藏的,像个什么话?”老头挺胸抬头,显露一番他的刚正挺直,磊落光明。
“呵呵,哎,我觉得改个名字,没什么大不了的,萧馄儋,挺好的名字啊!”小混蛋笑着说。
小混蛋将自己在城里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之后,然后就借机,给自己改名换姓。美其名曰,躲避仇家,隐姓埋名。
其实就是想找个法子,更换回自己的真实名字。
但是如果非常生硬地给自己改名换姓,又觉得有点对不起,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
现在师出有名,一切自然而然,也就算是皆大欢喜了。
田老头呵呵大笑起来,说道:“萧馄儋,好,好,好个屁,萧馄儋不就是小混蛋了吗?枉你还是读过武学院的,居然给自己起个这么没有水准的名字。就算是隐姓埋名,那起码也要给自己起一个什么龙傲天、赵日天之类霸气一点的名字。怎么能起个,那么蔫蔫歪歪的名字呢?”
“哎,老头,我这是在躲避仇家,避免灾难呢。你难道不知道,越是吊炸天的名字,越是会招灾惹祸吗?低调,低调懂不懂?越是下贱的名字,越是能活得长长久久,就像你的细水长流远一个道理,懂不懂?”小混蛋挠了挠头,拐着弯,拍一下田老头的马屁。
田老头果然吃这一套,一听到小混蛋拍马屁,立即点着头,说道:“嗯,不错不错!你这回说的,还是有点道理的。低调,确实是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的。行吧!老头子我,准了!以后,你就叫小混蛋,越是下贱越好,小混蛋小混蛋,很下贱的嘛。不错不错!”
得到二老的认可,小混蛋算是,圆圆满满的,改回到自己原来的名字,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就在当日,小混蛋带着老太婆,前往村子附近的山上。
就在当天的晚上,老太太终于尝到了无数甜美的野果,吃到了香喷喷的烤野鸡。
吃着味道鲜美的野果,咬着香气逼人的烤鸡,老太太嘻嘻呵呵的笑着说:“嗯,这才是人生嘛!老头就是一个呆瓜,整天说什么细水长流,细水长流。我觉得啊,今天这样的生活,就算是只活一天,也比以前那种细水长流的一辈子强得多了。
哎,想不到,在这个山林里面,一直都有着这么多好吃的东西,自己却一直饿着肚子。老头啊,真真是害人匪浅,还是我儿子好。儿子啊,以后,你可要每天都带着老太太,过这样丰衣足食的好日子哦!”
小混蛋也咬着烤鸡,津津有味的吃着,忽然听到老太太这些话,心里不禁有点愧疚。觉得自己还真的是有点自私自利,以前自己每一天都吃得饱饱的,却是忘记了家里面两个老人。
“没问题,以后我们的日子,只会是越来越好。”小混蛋满口答应老太太的要求,其实这些对于小混蛋来说,根本就不能算是要求,太容易了。
“儿啊,你今年也已经十八岁了,如果有机会,那就找一个女人吧。孤孤单单的,也挺可怜的。”老太太忽然转换了画风,说起娶媳妇生儿子的事情来。
“啊——”小混蛋都有点跟不上老太太的思维节奏了,怎么刚刚说着吃饭的问题,转眼之间就又说上了老婆孩子的事情了。
老太太眼光一下子变得冷下来,冷声冷语地说道:“啊什么啊?难道你不打算让我活着的时候,见见自己的儿孙吗?”
小混蛋不得不在心里暗暗吐槽:我考!原来,老头老太太,都是一路货色,一个个都是非常固执的家伙,只是他们固执的方向,不一样罢了。
既然占据了人家的身体,也不好太过忤逆人家的父母,只要还是勉强可以接受的事情,小混蛋都还是愿意帮着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去完成它。
“呃,好的好的,我会尽快达成老太太的愿望,到时候,生一大堆孩子,一个个的萦绕在老太太的双膝边,让老太太享尽天伦之福。”小混蛋只好屈服在老太太威严的目光之下。
“老太太,今天给你下达的任务,必须在两年之内,完成娶妻任务,三年之内,我必须见到自己的孙子。如果不能完成任务,我就回村子里去找老头去了。”老太太非常固执的说道。
良久,老太太叹息了一声,说道:“哎,我也是没办法,整天被老头的细水长流,折磨得死去活来,整个身体都变得非常的空虚。三十多岁的人,现在几乎跟八九十岁,风烛残年的老太婆,已经相差无几了。没几年活头咯!只是希望,在死之前,能够看到子孙后代,人丁兴旺,绵延不绝。”
“嗯,这个老太太,言语不俗,看来也不是一个凡俗之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呢?难道这一家子的人,大有故事?他们其实都是大有来头之人?”小混蛋在心里暗忖。
这也不怪小混蛋多心,主要是他看过太多的小说故事了,这种情节在故事小说之中,非常常见,这就是经验主义搞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