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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唐风:第一卷 背剑入长安 第4章 诗与酒与远方

    李苍玉来了大唐这么久,第一次感觉到自己还是拥有一点“幸运值”的。因为他这辈子的生日,恰好就是上元节。

    大唐以道教为国教,按照道教的“三元说”来讲,“上元天官紫微大帝”诞生于正月十五日,“中元地官清虚大帝”诞生于七月十五日,“下元水官洞阴大帝”诞生于十月十五日。

    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

    大唐因此将正月十五日定为上元节,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十月十五日为下元节。这个习俗,一直保留到二十一世纪。

    谁都想在正月十五上元节这一天,求个全年的好彩头。因此上元节成了唐人最重视的一个节日,甚至远胜春节。

    李苍玉的生日刚好就在这一天,因此他一直都是猎园人们心目中的“福气宝宝”。再者他今年还举行了成丁礼,礼成之后还要举行宴会。这样的宴会对猎园的人来讲,本身就是一场难得的盛事。

    为了这场宴会,高玉一家可是准备了大半年的时间。他们不仅很早就开始省吃俭用的积攒食物,还从大山之外买来了许多的果子和酒水,专门用在成丁礼这天。

    唐人说的“果子”,就是各种各样的糕点小吃。这对于食难裹腹的猎园人来说,绝对是一种奢侈的享受。至于酒就更不用说了,饭都难吃饱,谁还有多余的粮食去酿酒?

    除此之外,今天还煮了一头刚刚捕获的野猪。按勺分米的猎园人,今天全都可敞开肚皮来吃肉。

    用高玉的话来讲,“今日之事,堪称猎园所有人来此定居之后,第一盛会。”

    傍晚时分,猎园的几口大锅煮好了肉,架起长条的案板摆满了果子和酒水。那些结着冰棱的树枝上挂起了各家自制的花灯,虽然简陋,但也一派喜气洋洋。女人和孩子穿上了他们珍藏在柜底的最美衣衫,男人则是盯着那些盛酒的瓦瓮垂涎欲滴。

    当太阳的最后一丝光芒消失在山巅之时,猎园中响起一阵锣鼓之声,上元节的狂欢夜,开始了。

    李苍玉见识到了从未见识过的,猎园人的另一面。

    这些隐居在穷乡辟壤的人们,平常总是很忙碌,很清苦。为了食得裹腹、衣能蔽体,他们常年累月的辛勤劳作,生活非常的艰苦。但在今日,他们欢天喜地敞开胸怀,来尽情的享受生活了。

    那些搬着大瓮喝酒的男人,李苍玉原本以为他们除了打猎吃肉、睡老婆打孩子,别的都不会。没想到他们把酒喝到了兴起的时候,还会列起队挥起剑,敲着瓮唱着歌,跳起粗犷而雄浑的军舞来。

    他们的妻子儿女都来围观,每个人的脸上都映着火光和笑容。她们说这是《秦王破阵舞》,是糙老爷们儿的舞。他们一年也难得跳一次。

    实话实说,这些家伙们的唱腔真不怎么样,舞步也有些蹩脚和零乱,一点都称不上整齐划一。但恰是这些男人醉酒后的嘶声怒吼和天然不雕饰的狂野,让李苍玉隐约感觉到了一种,心灵的震撼。

    这样的嘶吼和狂野,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深植于唐人血脉之中的——尚武精神?

    酒是浊酒,“一壶浊酒喜相逢”的那个浊酒。

    它的名气虽大,但其实非常廉价并且难喝,有点像敞放太久了的啤酒味道。尽管如此,李苍玉也跟着大家一起喝了不少,隐约也感觉到了一丝醉意。一时兴起,他也加入了这些糙老爷们儿的队伍之中。

    挥刀拍瓮,引项高歌。虽然中二,但很欢乐。

    “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这舞,粗糙狂野。

    这歌,雄浑奔放。

    这群糙老爷们,让围观的女人们霞飞双颊,美眸泛春。

    有剑有酒,岂能无诗?

    《秦王破阵舞》在一片大笑声中收场之后,几个穿着大红冬袄的女子在一片喝彩声中登场了。其中就有李苍玉的舅母一个,她怀抱着一面琵琶。另有两个与她差不多同龄的女人,一人拿埙,一人横笛。

    李苍玉开了眼界。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舅母还会弹琵琶,并且还弹得非常的好。那个吹埙的大娘更是深藏不露,以往她都是一天到晚的洗衣服,李苍玉几乎没见过她做别的任何事情。吹笛子的那个更令人称奇,那是一个整天蓬头垢面只会砍柴扫地的寡妇,平常毫无存在感。

    悠扬清冽的琵琶,古朴悲凉的陶埙,还有轻盈灵动的竹笛,被三个普通到寒酸的妇人,奏出了天音妙曲。

    喧闹顽皮的孩子和那群高歌乱舞的糙老爷们,竟然,全都归于一片宁静。

    音乐,果然是人类共同的语言。

    李苍玉不知道她们奏的是什么曲子,但真切的感觉到,那些音符仿佛一个个的全都飞进了自己的心里,在与灵魂交响。

    他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平静,还有另外的某种震撼。

    这些人们在隐居到猎园之前,肯定都曾有过不同的生活和际遇。现在,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那么穷困和潦倒。但是,这并没有抹煞他们对音乐的热爱,和对浪漫的追求。

    李苍玉感觉,自己对“唐人”的精神世界,似乎有了更大的好奇。

    曲乐奏到妙处之时,一个年轻女子在大家的众望所盼之下,羞涩的走了出来。

    李苍玉可认得她,她就是表哥高锋的妻子,陈鹂娘。

    陈鹂娘少言寡语一天到晚只知忙于家务,典型的农村家庭妇女。她长相平平毫不起眼,属于扔进人群中很难一眼认出来的那种普通女子。与之形成了强烈反差的,是她丈夫高锋极其俊朗的五官与挺拔英武的身姿。在李苍玉看来,无论是按大唐的标准还是21世纪的审美指标,高锋都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帅哥。

    高锋和陈鹂娘,向来极其恩爱,相敬如宾。

    所以有时候李苍玉会禁不住想,高锋究竟看上了陈鹂娘哪一点呢?

    此刻,随着曲风转换,原本羞涩不安的陈鹂娘昂然抬起头来,脸上和眼中竟然全是自信和骄傲的神彩。她放开歌喉,吟唱起来——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好!!”

    糙老爷们儿们发出了大声的喝彩。

    这是猎园今晚仡今为止,最大的喝彩之声!

    李苍玉顿时惊呆,真正是人不可貌相!

    陈鹂娘的唱腔,绝对称得上“天籁之音”。一首王昌龄的边塞诗竟被她一介女流,唱出了慷慨激昂的热血豪情!

    大唐的诗,都是可以用来唱的,所以才叫“诗歌”。谁写的诗被传唱得最多,谁就最受世人推崇。王昌龄就是如今大唐最著名的诗人之一,他的诗家喻户晓闻名遐迩,素有“诗家夫子”之称。若以21世纪的标准来衡量的话,王昌龄就是如今风行天下的大明星。

    “再来一曲!”

    在众人的呼唤声中,陈鹂娘神彩飞扬,歌喉婉转。

    “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

    越人语天姥,云霞明灭或可睹。

    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

    “好!”

    一阵疯狂的喝彩声雷鸣响起,都打断了陈鹂娘的吟唱。

    今晚的气氛,到达了热烈的顶点。

    李苍玉赞叹不已,居然是李白的传世名篇《梦游天姥吟留别》!——我最喜欢的唐诗之一!

    “千岩万转路不定,迷花倚石忽已暝。熊咆龙吟殷岩泉,栗深林兮惊层巅……”

    如果说诗家夫子王昌龄是风靡天下的大明星,那么人称“谪仙人”的李白,就是方今天下首屈一指的天皇巨星。

    因为蒸溜技术尚未普及,大唐的酒基本上都很淡。

    但是,莫道大唐无烈酒。

    眼下,陈鹂娘婉转的歌声与谪仙人的千古名篇,就如同香醇而劲烈的美酒,让在场所有人如痴如醉。

    李苍玉看到了站在人群中一脸温情微笑的高锋,他的神情完全可以用“骄傲”来形容。他仿佛明白,高锋为什么会看上陈鹂娘了。

    李苍玉记得自己曾经不止一次的在书上看到过类似这样的描述,说大唐是一个文化极度繁荣的时代,诗歌的创作和发扬尤其“趋于鼎盛”。哪怕是乡间僻野的五尺孩童,也以不识诗歌为耻。若是一名女子能把诗歌吟唱得漂亮,那她就是一位宛如耀眼明星的才女。

    唐人对才华的欣赏,近乎于偏执。才女,必然是人见人爱,奇货可居。

    李苍玉仿佛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混在大唐,没有文化简直寸步难行!……还好我是中文系的,家里还有四个教书匠!

    玩得正嗨的时候,高玉走到了李苍玉身后一拍他的肩膀,“来。”

    舅甥俩走到了一个远离喧闹人群的火堆旁,各自坐下,高玉开门见山的道:“长安,你可愿去?”

    “愿去!”李苍玉答得毫不犹豫,安史之乱还有四年。趁盛唐还在,必须去长安看看!

    “约在十日之后,猎园会到山外出货一次。你锋哥带队,到时你跟着一起去。我让栝儿与你作伴同行。”高玉说道,“大小事宜我都已经铺排妥当,来和我们做交易的将是一位长安的客商,彼此颇为相熟。你们兄弟俩人,可以跟着他们一起去长安。”

    李苍玉点点头,“我听阿舅安排。”

    “你没有户籍,独自在外行走会相当困难。暂时栖身于商旅之中,至少能在京城寻得一片立锥之地。往后如何造化,全凭你自己去努力。”高玉拿出一封书信递给李苍玉,“去了长安,记得把这封信拿去递给仪王府的徐慎元。”

    “仪王府?徐慎元?”李苍玉多少有点惊讶,舅舅居然还能和京城的达官贵人搭上关系?

    “徐慎元是我故交,你只管投信,旁的不必多问。”高玉淡淡的道,“就当是,帮我一个忙。”

    “阿舅言重了。”李苍玉忙道,“我定会亲自把信,送到徐慎元的手上。还有,我一定会照顾好栝弟!”

    “好。”高玉站起身来,用力拍按了一下李苍玉的肩膀,“愿做鲲鹏飞万里,不学燕雀恋子巢——别忘记,你自己说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