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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人生:正文卷 第512章 匹格害怕肥壮

    西餐师傅这还是第一次主勺,有点久旷『骚』动的感觉,明显的超常发挥了一把,到是给张彦明涨了不少面子。

    这哥们今年四十多了,二十来岁出国混了十多年,然后攒了些钱回国,想在京城开家西餐厅,结果差点没把裤衩子赔进去。

    西餐这东西不像小吃,你找个地方支个铺面就行了,这在国内算是高档消费了,不只是位址面积,还得有客源才行,也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大底气。

    主要是现在的老百姓还没到用吃西餐来显摆的年代。

    不过这哥们手艺确实不错,用装『逼』点的话来说就是天赋极强,是天生干这行的料。也就是常说的技术型人才。

    所谓技术型人才就是,这个人除了干活特么什么也不懂,什么也弄不明白,情商无限接近零。相当于夸女人美的不太明显。

    这哥们是张永光捡回来的,还带着两个徒弟,到是正好把西餐厅支起来。

    他那小店儿开在张永光家附近街面上,让张永光连房子一起收了。按张彦明的话来说,这年头的门面随便买,以后都是钱。

    张永光记的牢绷的,到这会儿手里门面弄了不少了。

    不过怎么说呢,国内的西餐弄的再好,在老外眼里也就是个中规中矩,弄好了是应该的,弄不好是理所当然,就像我们去国外吃中餐一样的感觉。

    老外的餐饮有点一言难尽,除了用所谓名贵食材之外就是努力的人为拔高所谓享受过程,把简单的东西弄的贼特么复杂,人家叫格调。

    现在比较知名的什么牛什么鱼什么蟹什么『露』的都是这些人硬炒起来的,真有那么好吃?这东西未必,反正就是那么回事儿,东西整值钱了大伙都受益。

    奢侈品市场这东西,本来就是个系统的欺骗工程而已,用来彰显差异拉开阶级。

    真要论起手艺,一碗老京城炸酱面都比他们有内涵。

    不过这玩决儿没法这么比,人家就敢大声说你的东西不好,他们的就好。关键是真特么就这么认了。

    出去溜达过的都说在国外吃不饱,东西不好吃没法吃,但是你看看,还不是都感觉吃西餐牛『逼』吗?心里的趋附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事儿。

    就像那些跑阿米丽卡赞叹历史的震撼的,他不知道那边没有历史吗?心里跪了没法说。

    餐点本身没什么惊奇,到是酒让布雷和他的同事们感觉很惊喜。

    他们估计是从来没想过在中华的京城能见到这么系统的家乡酒吧。

    都是那边餐桌上比较常见的各种口味的葡萄酒,有史密斯在这东西就变得相当简单了。

    老外吃饭喝酒就相当于咱们喝汤或者弄瓶饮料的感觉,是一种习惯,不分什么贵贱,这东西也不存在品牌,就是合口就好。

    你能说在饭桌上喝橙汁的就比喝雪碧的高级?哪怕橙汁比雪碧贵。

    咖啡就比大蒜高雅?开玩笑。这就是一种刻意抬高的心态而已。

    有了家乡酒,这顿饭吃的就比较舒服了,也有一种被重视的感觉,就相当于咱们去国外做客,主家给你下了碗炸酱面又剥了头大蒜,于是就有一种被认同的滋味油然而生了。

    宾主尽欢。

    “我在苹果城有几家公司,我的主要业务其实都在阿米丽卡。”闲聊的时候张彦明和布雷透『露』了一点儿自己的信息“我和贵国很多富豪都是朋友,兄弟一样的朋友。”

    “我的个人信息还需要你们保密,在我们国家私人太过于出名被认为不是好事儿,这是一种传统。枪总是打先飞起来的那只鸟。”

    “ok,我知道的,人怕出名,匹格害怕肥壮。”

    “对,看来布雷先生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还是有研究的。”

    反正正事儿也谈完了,便宜也占了,商业互吹也就不是什么大事儿了,捧呗。外国人也喜欢这玩意儿。

    吃完了饭,又陪着布雷在三楼回廊上转了一圈儿,吹着小风看了看周边的景『色』。

    “这里将是一座酒店,建筑设施都是按照我们古时候的风格制式,小桥流水庭院草木,以后有机会布雷先生可以来感觉一下,给我们提提建议和意见。”

    参观了一下酒店,又去后面正在做细节工作的王府逛了一圈儿,张彦明彻底征服了这个有点高傲的老外。

    王府就相当于国外的古老城堡,老外对这玩意儿特别痴『迷』,间接的毫无道理的就会接受拥有者的地位高度,至少一半是脑补。最恐怖的自我脑补大法。

    “这座宫殿是张你的私人收藏?”

    “是的,我比较喜欢古老的东西,我手里除了这座王府,刚才的酒店以外,还有一些老院子,如果你喜欢,以后到是可以借给你居住。”

    “真的?”

    “是的,我喜欢交朋友。”

    “哦上帝,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布雷相当开心。

    老外这种事物很奇怪,一边在各种方面瞧不起我们,打击贬低,一边又疯狂的喜欢我们的传统以及历史,包括老物件老建筑手工工艺什么的。相当痴『迷』。

    不要以为老外就没有私心,这要看利益有多大而已。

    而且飞机这东西的利润。布雷的权力不小,能决定很多东西,借一套房子就能换来利益张彦明相当有兴趣。

    晚上自然是酒吧。

    张彦明做东,请布雷一行到酒吧听歌品酒。

    蓝彩衣的外语相当不错,张彦明紧急让她练了两首英文歌应场。

    kisses

    thed,eyeson。

    两首不错的歌,曲调也相当优美,而且非常适合蓝彩衣来唱,和她的嗓音声线很配。

    很多人不喜欢英文歌,主要原因是听不懂,听不懂就没办法投入,没有感觉和共鸣。这不是审美的事儿。

    所以说知音这个东西才显得特殊稀缺,非常难得。什么是知音?懂你。

    布雷有点遗憾,这里距离外国人居住区有点远了,他一再表示张彦明应该把酒吧开到三里庄那边去。

    抛开了公事,没有语言障碍,老外还是比较好打交道的。只要你得到他的认同。

    正巧张彦明各方面都满足了这种要求。

    ……

    回到家里又是十点半了。

    孙红叶有点小怨气儿,鼓着腮帮子瞪装傻的张彦明。

    “干什么这个眼神儿?”

    “我发现自从这酒吧开业,你回来晚就成了趋势了,是不是以后慢慢就住到那边了?”

    “不可能的事儿。你这小脾气来的有点莫名其妙。”

    “哼哼,狡辩。”

    “来吧,体检一下,让你放心点儿。”

    “滚。你滚哪,哼哼,不准碰我,我还生气呢。哎呀,哼哼。”

    随着汗水气就消了,两个人相拥着聊天儿,小日子又是和和美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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