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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在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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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在前进:正文卷 0042 养马的部落

    经过小心的辨认,这个会养马的部落总共有五个人被俘虏了,他们都被挨个的只认了出来。

    于是朱文把他们每一个人都分开的进行审问,然后毫不犹豫的用刑。

    鞭子的威力还是很强大的,抽了一会之后,这些人就都开口了。

    原来他们是生活在“马氏”部族最西边的一个部落,对于朱文来说应该是西北方向,他们部落本来不大,人口也不多,和朱文所在的“孔雀”部落差不多的人口。

    这种规模的部落在整个族群中是处于比较边缘的位置的。

    但是他们幸运的是,他们部落的附近生活着一群野马群。

    经过了长时间的围捕之后,他们终于发现这种体格庞大的生物,除了吃肉之外还有别的用处。

    几十年过去了,一代一代的传承下来,他们逐渐的掌握了一种抓马的技术。开始能够活捉野马并且把它们饲养起来。

    当然了,一个几十人的小部落,他们要太多的马也没啥用,于是他们开始用这种畜生来做生意,一匹马的肉十分的多,更不要说还能爬得快,上面还能骑人。

    于是在“马氏”部族的血亲聚会上,这种牲口特备的受欢迎,“马氏”部族也渐渐的凭借交易到的马匹提高了生产力和战斗力,开始慢慢的从采集和打猎像抓捕奴隶干活的奴隶制转变。

    如果没有碰到朱文的话,这个部族很可能就凭借着马匹带来的优势,逐渐的转型成为游牧民族。

    当然了,现在一头撞在了朱文手上,这种好事就不要再想了。

    于是朱文又细细的询问,他们部落所在的方位,部落周围有什么参照物,有多远的距离,部落里还有多少人。最重要的是,还有没有马。

    这些俘虏们隐约的能猜到朱文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所以他们一个个的都很激动,为了亲人的安全,没有一个人老实的回答。

    不过朱文到这个时候反而一点都不着急了,毕竟人都已经落到了他手里,只要持之以恒的用鞭子抽,还怕他们不开口吗?

    于是他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瘸子,然后留下了十几个原始人们配合瘸子进行审问。

    瘸子和这些俘虏之间简直是有血海深仇,毕竟他就是被“马氏”部族抓住变成奴隶的,在这个过程中他的亲人们也都被抓住或者杀死了,所以他兴高采烈的接受了这个任务。

    别的都不为,就为了能使劲的用鞭子抽他们。

    “审问”足足的进行了一下午,到了旁晚时分,瘸子一脸卑微和变`态的笑容,找到朱文说他已经问出来了。

    这个部落的方向位于朱文现在所处的“鸡部落”的西北方,距离十分的遥远,如果要是走路的话很可能会超过20天的路程,部落里已经驯化的马匹应该还有三四十匹,毕竟这些原始人们也不识数,没办法统计明白。

    倒是部落里面的战士并不多。

    他们在这次参战的过程中伤亡了大概有20个战士,部落里剩余的成年男性不超过30了。

    距离太远了,20天路程所带来的困难并不是单单的20天那么简单,算上来回的时间,如果部落里的男人们出去的时间太长,只剩下老弱的部落里面就很容易出问题。

    更何况带领几十上百人,在野地里跋涉前行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更是一场灾难。依靠每人背负自己口粮的原始社会没办法支撑这种长行军。

    否则的话,很可能还没走到对方的部落,自己这边就全军覆没了。

    但是好歹朱文现在有了终极解决办法,那就是抢过来的10匹马。

    在等瘸子的这几天里面,朱文也并没有闲着,他又搞出来了两个跨时代的发明。

    那就是马鞍和马镫。

    当然了,区区十来天的时间里,他也没有办法做出像上辈子那种成熟的产品,他做出的只是原始的简陋版本。

    比如他做出来的马鞍就不是那种两边高高隆起的造型,他只是用了一大块的鹿皮扑在了马背上,然后在马肚子那里绕了两圈把它固定在马背上。

    马镫也不是他记忆中的造型,仅仅是把一块木板的两头绑在铺在马背的兽皮上,左右个绑了一块。

    这样当骑在马上的时候,就可以把脚才在上面。只要脚上有东西能踏实了,就比较容易控制身体的重心,学习骑马就很方便了。

    当然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这10匹马都是被“马氏”部族从小养大的,已经很习惯被人乘骑了,即使更换了主人也没有太大的反抗。

    发明了简易的马鞍和马镫后,朱文就一直在安排“孔雀”部落的原始人们在学习骑马,借助这两件“神器”的帮助,几天的时间里,这些原始人们已经可以骑在马背上让马小跑而不会被摔下来了。

    虽然短短几天时间里,他们不可能学会策马奔腾之术,但是能驱使着马一阵小跑已经够了。至少能够大大的提高每天前进的路程了。

    马这种牲口和汽车是不一样的,它并不能加了油之后就一直跑。马的体力其实十分的有限,每奔跑个一到两个小时,就要休息几乎同样的时间,所以说一天的马程其实不是跑一整天,真正奔跑的时间还不到一半。

    但是如果不是狂奔而是小跑的话,马的体力消耗就会慢得多,连续跑动的时间就会大大的加长,所以古代的骑兵行军都是采取让马匹小跑慢跑的行军方式,只有冲锋的时候才会不惜马力展开狂奔。

    马即使是小跑的速度,也是人行走速度的四到五倍,即使算上休息的时间,人行军20天的路程对它们来说也只需要5天左右。

    毕竟人长途跋涉速度会越来越慢,到了后面人就会相当的疲倦,一天还走不了刚出发时候三分之一的路程。

    而马的长途行军消耗就小的多,四五天的时间还不至于有体能上的太大差异。

    所以朱文决定,这次前往那个部落抢夺马匹,我们要骑马去。

    只不过马的数量还是不够,对付一个有30个成年男性的部落,就算是训练有素的“孔雀”部落的战士也不能太少,如果只去10个人的话很可能会有大的损伤。

    但是如果要去的人多的话,马匹的数量并没有那么多。

    于是他们开始了双人骑一匹马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