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元的杂货铺:正文卷 第一百一十七章 这章略甜
竹林内,林轩挥斧伐竹,一斧,便顶他人几日功夫。
捏起一根竹木,淡红气息围绕。淡淡清香飘起,竹木开花,结成竹米。
搓着竹米,起身,洒向四周。
“你这般做,有何意义?”林萩不解。
竹木能开花,虽不常见,却确实有花。
竹米,是竹木种子,由竹花凝结。竹木开花,留下种子,后成片死亡。
开花留种,这是竹子延续后代的最传统的方式。
“我剥夺竹木生命,理应为它们,延续后代。”林轩目光柔和。
“终有一日,种子会发芽生长,长成大竹木。届时,我或已离去,但它们,是我亲手种下的生命。会替我,注视这个世界。”
“林萩,你知道吗?”林轩张开双臂,“生命的意义,是一样的。我借它们生命,理应为它们留下种子。而我,则需背负它们生命,继续前行。”
“你难道是那种圣母?”林萩忍不住问道。
“圣母?”笑了,他走回草棚,席地而坐,“我和你不同。”
“你虽为妖,却未杀人,我虽为人,却沾满鲜血。”
“说的也是。”虽只有几日,林萩却似乎明白了,他是个怎样的人。
“你很矛盾,爱着生命,却杀伐果断,信奉利己主义,却从不考虑自己。”
“你是第一个,这么对我说的人。”轻笑一声,“啊,我很矛盾,纵使爱着生命,亦无法掩盖我沾满鲜血的过去。”
“但正因如此,我必须活着,背负着死于我手之人的生命,活下去。”
“所以你探求永生?”
“不,我只是好奇。”果断否认,名为林轩的男人摇头,“永生,方才是对生命最大的亵渎。”
“我爱着生命,却不排斥死亡,有生有死,方为天地正理。”
“确切而言,我爱着的,是生命的过程。”
“你呢?”略过话题,微微抬头,温柔看向那白衣妖怪,“你不是,想活下去吗?”
“嗯,我现在,不是活得好好的吗?”
“你会死,若留在此处,会死。”
“呵,你这是想赶我走?”
“我只是不希望你死。”
“我会留下。”白衣妖怪缓缓蹲下,目光平视,苍白的脸笑着,“我流着你的血,不是吗?”
昏迷时,她虽不知,少年做了什么。
但醒来后,她明白,自己体内,多了不属自己的血。
人类与妖怪,本应相互排斥的血液,在她体内流淌、融合,不分彼此。
妖怪,由畏惧而生,天生属于黑暗。
自诞生以来,隐于黑暗、活于黑暗,她如黑暗延伸,每日活于觅食、休息,两点一线,如行尸走肉般,无自我意识的活着。
有时,她会想,或许,她会如此活到被阴阳师讨伐,或被更强大妖怪吞噬。结束毫无波澜,亦无人得知的一生。
那日,她回去了。
漆黑洞穴,肮脏、凌乱,蛛网随处可见,地面杂草丛生。
明明,是自己一直生活的地方,明明,从前从不会有,这名为嫌弃的情绪。
沉默半响,微微摇头,甩开脑海思绪。
今日,她累了。
伸手,随意结网,后欲化身本体,于蛛网休息。
但最后她放下手臂,低头看着身上衣袍那是,他的衣服。
第一次见面时,他穿的衣服。
褪下衣袍,露出完美身材,后化身本体,随意丢弃衣袍,爬上蛛网。
“”
大约十分钟,她于黑暗中睁眼,射出蛛丝,捡起衣袍。
“为什么我要在意人类的衣服!”
目光略显挣扎
月光下,赤人走出山洞,在河流边,笨手笨脚,却又小心翼翼的,清洗着那件,有些脏乱的衣服。
那夜,她睡得很舒服。
曾经的冰冷、孤独,被温暖驱散,如被人抱着。
那一天,她是笑着,于睡梦中醒来。
天生地养的妖怪,第一次,从他人身上,感觉到温暖。第一次,感觉心脏在跳动,第一次,感觉自己真正活着。
那时,她便明白,自己的心,刻上了一个名字,一个人类的名字。
那个名字,叫林轩。
“活着”
玉指抵在唇边,将话语止住,“现在想抛弃我,是否太迟了?”
“平城京内,是你在保护我,对吗?”
“精气吸收过多,妖气会弥漫,是你掩盖我的妖气,护我生命。”
“从那时起,我便知道,你便甩不开我。”
“你怎么知道?”林轩略显好奇,他的行动无声无息,纵使慕容云崖,亦难察觉。
“我喜欢什么口味,你不是很清楚吗?”
眨眨眼,林轩似明白了什么。
昨日,林萩与林轩一同去了平城京,路上,林轩曾指着两个女子,调侃林萩,说,你最喜欢她们的精气吧,不再试试吗?
“现在,我最喜欢你的精气!”
手臂发力,扑倒林轩,白衣妖怪埋入少年脖颈间。
微风掀起,朵朵竹花飘扬,气氛似有变化。
温润小嘴贴着脖颈,白衣妖怪贪婪却又小心,如视珍宝般,舔舐着精气。
没有反抗,任由妖怪吸气。
日落西山
草棚内,草席上,林轩轻抚怀中妖怪,“时间,差不多了。”
“要跟我回去吗?家中还有空房,尚可再住一人。”
“不必,人妖有别,你姑且不论,我若与两位老人居住一起,妖气会侵染他们。”
略带不舍抬头,林萩眼中,尽是爱人。
这是借口。
林轩知道,有他在,她的妖气,不会显露。
林萩或许,是害怕见家长吧。
“这样啊”轻笑摇头,“照顾好自己,我明日再来。”
话未完,白衣妖怪再次压下,此次,并非脖颈
再次抬头,略显苍白的脸,带着红晕。
“这是印记,你是我的!”
强势、霸道,这就是妖怪,这就是林萩。
那气场,让林轩微愣。
终离草棚,他背着竹木,渐行渐远。林萩眺望爱人身影,直至消失。
她喜欢他,但他却并非喜欢她。
她感觉得到,因爱着生命,他的感情,亦比常人活跃,但他不懂拒绝,对她的爱,不懂拒绝。
所以
。
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