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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烽帝国:正文 第二十八章 济世乱民

    大帐内,唐曦与白括边吃边聊,一直到深夜,白括才起身离开。没有人知道他们聊了什么,只是白括离开的时候似乎一脸轻松。

    三天后,唐曦在景兴郡固云城下与邵星海的二十几万济世军碰了个正着,那二十几万流民组成的大军松松垮垮的挤在一起,没有秩序,更没有列队结阵。

    除了邵星海身边的一千多人穿着铠甲骑着战马,其余人都是破破烂烂,甚至连把像样的兵器都没有。他们有的拿着削尖的树枝,有的拿着锄头,有的拿着木棒,更有甚者拿着竹耙、扁担。

    唐曦见此,没有对峙,没有骂阵,直接出击。他一声令下,两万多弓箭手一起朝二十多万人攒射,不需要瞄准,只要朝着天空抛射,保证两万多支箭矢支支不落空。

    乌合之众就是乌合之众,对付毫无抵抗的平民或者弱小的世家官吏还行,碰到真正有纪律的正规军团顿时不堪一击。

    只不过一轮抛射,便杀死了一万多人,其余的二十万人见此吓的丢下手里的锄头、木棒,扭头就跑。任凭邵星海和将军们怎么喊都止不住颓势。

    有几个将军甚至抽出战刀连砍数人,但毫无作用,人群跑的更快了,而那些个百将、二五百主早就跑的没影了。

    一些聪明的流民逃到负责运送粮草的后军,麻利的划开一袋粮食。顿时,金灿灿的粟米从麻袋中滑了出来,这个聪明的家伙撩起衣袍接了满满一怀之后,撒腿就跑。

    其他人见状,有样学样,有的甚至两三个人一起扛起一袋就跑。济世军所谓的将军们见大势已去,也不再听从邵星海的将令,扔掉手中的兵器就随着人群逃跑了。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原本二十几万人只剩下了千余人。

    唐曦军令一换,令旗手挥舞着令旗下达唐曦的新军令。武装到牙齿的巴图越众而出,举起手中的鬼煞大喊。

    “玄武军的儿郎们!随本将军杀呀~!”

    说完当先冲了出去,身后只着皮甲的玄武军卒们各个腰揣六支短矛,手拿狼牙棒,喊叫着冲了出去。

    巴图那巨人般的身躯如一座小山向前冲去,虽然身负七八百斤,但是丝毫没有影响他的速度,轻轻一跨便是两丈的距离,顷刻间来到了邵星海面前。

    邵星海慌忙命令一千亲兵放箭,箭矢“叮叮当当”的砸在玄甲之上,留下一道道白印,除此之外再无任何效果。

    巴图认准邵星海,一下一个砸开阻拦在他面前的护卫,用力朝着邵星海和他的战马撞去。“砰”的一声,战马和邵星海同时飞起,砸倒了一大片的侍卫。

    巴图抡起鬼煞猛的转了一圈,逼开进攻的护卫,然后朝着压在马身下不能动弹的邵星海砸去。又是“砰”的一声巨响,鬼煞直接抡爆了邵星海的脑袋重重的砸在了地上,白色的脑浆和红色的血液混杂着撒了一地。

    甩了甩黏在鬼煞上的脑浆,巴图那冷冷的眼神透过玄甲头盔看着四周的护卫。护卫们见状,一个个左看右瞧,皆不敢上前。

    说是很久,其实这一连串的动作不过只几个眨眼的功夫,而后面的玄武军卒才刚刚赶到。雷雄分出一千人将一干护卫团团围住,自己则带着其余八千玄武军卒朝后军奔去。

    护卫们看着一个个与战马上的自己齐高的巨人,生不起一丝反抗的意志,纷纷扔掉兵器,下马投降。

    战斗结束的很快,在雷雄抡着大了一号的狼牙棒砸烂第三十九个人头的时候,终于止住了抢夺粟米的流民。

    玄武军卒们没有追杀已经逃跑的人,而是守卫着那些粮草,等待着唐曦过来。

    那一车车的粮草,怕是有六十万石粟米,唐曦在欣喜之余又吩咐行军书记将这些粮草记录在案,便带着大军来到固云城下。

    固云城城守叶群,字守之,固云城世家叶家之人。当年景兴郡郡守为了稳定固云城的统治,特意让他做了城守。

    此时,固云城头,这位城守大人看着战斗结束了,便匆匆的让守城的衙役打开城门,自己则整了整衣冠来到城外,见到唐曦后疾步上前,一撩衣袍便双膝跪倒,恭恭敬敬的一揖倒地,然后直起身抱拳道。

    “下官固云城城守叶群,参见世子殿下!”

    “守之兄无须多礼快快请起,我早已不是什么世子了。”唐曦见状,赶紧跳下战马,扶起叶群。

    “世子万不可如此说,这个王子的身份可是会给您带了不小的便利啊。而且下官也当不得世子称兄,这是让下官折寿啊。”

    叶群抓着唐曦的手,轻轻的说道。

    听到这话,唐曦直勾勾的看着叶群,似乎要看透这个固云城城守,而叶群也是坦然的迎向唐曦那刀锋般的目光。许久,唐曦收回目光,两人不约而同的大笑出声。

    “哈哈...”

    “你叶守之的大名我是如雷贯耳啊,烽国七郡饿殍遍野,独独你这里太平无事。为何?”

    其实唐曦也有很多办法可以预防蝗灾,只是人在深山中,靠天眼搜集情报并不全面,而且他也不能大张旗鼓的出来。

    “世子谬赞了!”

    叶群拱手谦虚的说道:

    “世子,你们一路舟车劳顿,要不先到府上歇息一晚,容下官好好的给您说一说这治理蝗虫的因由。”

    “如此甚好!”

    “世子请!”

    叶群右手一引,唐曦也不客气,带着巴图等将朝城内走去。

    其实叶群治理蝗虫的办法很简单。

    首先,早几年前他就下令由官府出资,配给固云城及其下属县村的农户鸡、鸭、鹅,由农户饲养,官府则收取鸡、鸭、鹅所下之蛋来抵债。

    所以这几年附近的农户都养了大量的鸡、鸭、鹅,而鸡、鸭、鹅最喜欢吃的就是蝗虫及其虫卵,这就比其他地方少了很多蝗虫。

    其次,他鼓励百姓吃蝗虫,并且自己带头吃。后来,他发现蝗虫的味道非常好,吃着像是鸡肉,尤其是过油或者火烤之后的蝗虫,特别美味。

    慢慢的,百姓们也开始捕食蝗虫,当七郡各地都在焚香祈祷蝗神能够体恤下民,不敢杀死一只蝗虫的时候,固云城却在大肆的捕捉。

    其三,将蝗虫过水晒干制成蝗虫粉。蝗虫粉是名贵的中药,主治哮喘、咳嗽、头风、小儿疳积等,亦可润肺,无病食之也可补养强壮。

    当然,蝗虫不可能全部抓完,但是至少还留下了五成多的粮食,加上蝗虫和鸡、鸭、鹅等禽类,这里的百姓日子过的还算安逸。

    唐曦看着滔滔不绝的叶群,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不禁想道:

    “这家伙确实有点本事,在这个年代居然能想到这样先进的方法,不简单。”

    他想起自己前一世在云南吃的虫宴,那油炸蝗虫味道确实异常鲜美,而蝗虫粉主要是蛋白质,这是在这个吃不到肉的时代最缺少的东西。看着依然口若悬河的叶群,唐曦咳嗽了一下,叶群停止了讲述,看了过来。

    “守之可知蝗虫粉还有一大好处。”

    “噢~?请世子赐教。”叶群好奇的问道。

    唐曦:“夜盲症,我中原十国皆有的毛病。”

    叶群:“为何?”

    唐曦:“无肉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