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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爸大文豪:正文卷 第九十一章 百闻不如一见(4/5)

    吃过午饭之后,张重带芃芃午休了一会儿,大概三点多钟的时候,沈健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说是已经到了久久咖啡门口。

    张重让他沿着大路再开了一段,到他们小区门口。

    带着芃芃走到小区门口之后,张重一眼看到了门口沈健的车,他没有第一时间往车那边走,而是很警觉地朝四周看了看,大概看了有一分多钟,确定没什么异常之后才往车那边走。

    走到车旁边之后,沈健正要下来给他开车门,他却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直接上。

    本来张重应该要坐在副驾驶的,不过因为带着芃芃,就坐在了后座上。

    沈健转过头,笑着道,“张老师,这是你女儿么,这么可爱。”

    芃芃看到沈健之后,忽然一脸惊讶地捂着小嘴。

    然后凑在张重耳边小声说道,“爸爸,爸爸,他是电视上的人唉。”

    沈健上了几次春晚,前段时间又上了南怀卫视的中秋晚会,芃芃跟着爷爷奶奶见过他好多次,当然有些印象。

    不过她只知道沈健是电视里面的人,却不知道他具体是干什么的。

    沈健也被她逗笑了,“我现在可不在电视里面哦。”

    张重把女儿往前抱了抱,“叫沈叔叔。”

    “沈叔叔。”虽然还很惊讶,但芃芃还是乖巧地喊了一句。

    “乖,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张芃芃。”

    “嗯,芃芃真乖。”沈健笑得脸上的褶子都快脱落了,在口袋里面摸了摸,掏出一个小盒子,“来,芃芃,沈叔叔送你一样东西。”

    张重看了一眼小盒子,问道,“沈健,这是什么意思?”

    沈健笑道,“就是个小玩意,送给芃芃玩的。来,芃芃,拿着吧。”

    芃芃没有伸手去接,而是先看了看爸爸。张重朝她点了点头,她才喜笑颜开地接过小盒子。

    “别人送你礼物,要说什么?”

    “谢谢沈叔叔。”芃芃头都没抬,注意力完全放在小盒子上,但还是很流畅地说出了这句话来。

    “回去再拆吧。”张重说了一句,在华夏当众拆礼物并不是一件礼貌的事情。

    不过沈健却摆手笑道,“没事的,拆吧,看看喜欢不喜欢。”

    芃芃本来拆到一半,听到爸爸的话,又停了下来,现在沈健说完之后,她又看向爸爸。

    张重又朝她点了点头,“既然沈叔叔让你拆,那你就拆吧。”

    芃芃咧嘴呲牙笑了笑,三下五除二就把小盒子打开了,随后脸上就笑开了花。

    “哇,是小猪毛毛。”

    张重伸头看去,盒子里面放了一个吊坠项链,看材质是黄金的,吊坠是小猪毛毛的模样。

    张重忍不住瞧了沈健一样,他是知道芃芃喜欢小猪毛毛,还是只是巧合而已?

    事实上,自己告诉沈健要带女儿也只是半个小时之前的事情,他都没想到沈健会送礼物。

    半个小时,还要开车过来,沈健竟然还花时间去买了个礼物,而且恰好是小猪毛毛的金吊坠。

    说起来也太巧了,但是张重想不出来沈健怎么能知道芃芃喜欢小猪毛毛。

    看到芃芃这样开心,沈健笑道,“我还担心这礼物芃芃不喜欢呢,我也是看我家侄子喜欢这个小猪,所以就买了。”

    张重点了点头,“有心了。”

    “客气,客气。”沈健不知道又从哪儿摸出来一个长盒子,递给张重,“张老师,这是送给你的。”

    “给我的?”

    张重看了看盒子,上面印了一行字母,立马知道盒子里面是什么东西了。

    fake钢笔,全世界最出名的钢笔品牌之一。

    张重接过盒子,他直接打开了盒子,看到里面的钢笔之后,就把盒子盖好推了回去,“这个我不能要,太贵重了。”

    如果是一般的钢笔,张重收了也就收了,但是这里面装的是fake洛华经典款,全球限量,一支至少要三万块钱,而且还不一定能买得到。

    三万多块钱对现在的张重来说,也不算很多,但是他跟沈健的关系还只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间,不应该收这么贵重的礼物。

    见张重不收,沈健却急了,“张老师,这支笔也是别人送我的,我一个搞小品的,用这么好的笔也是白瞎。自古宝剑配英雄,这么好的笔自然应该由张老师这样的大作家拥有。”

    一顿马屁拍过去,张重却没有被拍晕,依旧婉拒道,“确实太贵重了,我自己也用不了这么好的笔。”

    “张老师,你就收下吧,这既是我对你把两本这么好的小说交给我改编的感谢,也同时是上次因为我的过错让你暴露在大众视野中的赔礼道歉,张老师你要是不收,我会一直过意不去的。”

    张重见沈健依旧坚持,沉吟了一会,也不再推辞,把钢笔收下之后,说道,“让你破费了。”

    沈健笑道,“不客气,不客气,那咱们现在走,估计文导已经到地方了。”

    文锦江本来人在魔都,为了来见张重,特意从魔都赶过来的,所以说,这次他过来也算是很有诚意了。

    张重点了点头,“那就出发吧。”

    约定好见面的地点是在江阳比较出名的一家叫做鸿运来的酒店,沈健已经提前把包厢定好,张重他们去了之后直奔包厢而去。

    推开包厢的大门,里面有两个人,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还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不用说,这个老头便是文锦江,而且张重也看过文锦江,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

    进到包厢之后,张重主动打了个招呼,“文导你好,我是张重。”

    文锦江握了握张重的手,虽然已经从文锦江口中知道这位五年级植物人是个年轻人。

    但是当他真正看到张重的时候,还是被他的年纪和样貌惊到了。

    他是管娱乐公司的,华一公司的那些流量小生,要不是占了妆容的光,估计大半都没有眼前这个年轻大男孩长得漂亮。

    都说见字如面,读文识人,但是文锦江根本无法将这副帅气阳光的脸庞与《十个印第安小男孩》联系到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