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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爸大文豪:正文卷 第三九零章 印象派与超写实

    庄语起了个大早。

    倒不是他想要起这么早,只是因为他两个孙子一大早就在客厅打仗,吵得他实在不能睡。

    庄语结婚比较早,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已经成家,又各添了个男丁。

    小女儿今年刚读的硕士研究生,前两天放假回来待了两天又跑出去玩了。

    两个儿子不跟他们住一起,不过孙子一放假就扔了过来。

    都说隔代亲,庄语倒是挺烦这两个小孙子的。这两毛头小子,吃啥不够,干啥不行,天天就知道干仗。

    庄语起床洗漱过后,对正在客厅打闹的两个孙子说,“你们两个,一会儿去书房练两个小时大字。”

    “啊——”两个孙子同时哀嚎起来。

    别说是两个小时大字了,让他们在书房待五分钟他们都感觉浑身难受。

    在厨房准备早餐的奶奶李秀英听到客厅的动静,探头出来,“怎么了?”

    “奶奶,爷爷让我们练两个小时大字。”大孙子告状道。

    “两个小时是有点长了,那就练半个小时吧。”说罢,李秀英又转头看向庄语,“他们才多大,你也不怕把他们手给练废了。”

    “溺爱不明,娇子如杀子。”庄语撇了撇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声来。

    也是难得起得比较早,庄语起身推开窗户,不过看到外面空气不太好,又把窗户给关了。

    回身准备坐沙发上看看新闻,门铃这个时候却响了。

    “你们两个,去开门。”庄语对两个孙子吩咐道。

    “哥,你去。”

    “我不去,你去。”

    “你大一点,要让着我。”

    “你小一点,要听我话。”

    庄语听得有些不耐烦了,“一起去。”

    两个孙子虽然皮,不过他们向来都怕爷爷,只能一起过去开门。

    “爷爷,送快递的,你的快递。”

    庄语挑了挑眉毛,他也没买东西啊,能有什么快递。

    起身走了过去,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西装革履,一看就不是快递员。

    男人看到庄语,笑道,“庄老师,张总派我过来给你送书。”

    庄语看着他递过来的一个大纸包,忽然想起来是什么事情了,他拍了拍额头,“哦,多谢,里面坐,秀英,来客人了,倒杯茶。”

    徐扬看着一身睡衣的庄语,感叹着自己竟然也能跟他这么近距离接触,有心答应庄语的邀请,不过他的任务还没完成,就摇头道,“不用客气了庄老师,您这才是第一家,后面还有几位老师的书我都还没送。”

    “哎,迟一点给他们送也没关系的,这大冷天的还麻烦你过来送一趟,我也实在是过意不去。进来喝口热水,也让我尽尽心意。”庄语说道。

    “真的不用了庄老师,谢谢您的好意,我车还停在下面,再不过去,估计你们小区保安要找我了。”

    庄语点了点头,“那好吧,真是多谢你了,其实找个快递送过来就行了,真没必要亲自跑一趟。”

    “没事,没事,我先走了,庄老师您在家吧。”

    “好的,那我就不送了,慢走。”

    等到徐扬走后,庄语拿着纸包往屋里走,李秀英正端着水壶过来,“人呢,不是说来客人了么?”

    “走了,是张重的人,过来送书的。”说着,庄语还举了举手中的纸包。

    “哦,给你送什么书?看着挺厚的。”

    “新书,明天才发售,我算是走了个后门,先睹为快了。”庄语笑道。

    “嗯,先别急着看了,早饭做好了,吃过了再看。”

    “好。”

    庄语嘴里说着好,但是手却不由自主地把纸包给拆开了。

    黄色的油纸包里面包了两本书,庄语挑了挑眉头,“这书还挺厚的,怕是百万字的巨著了。”

    拿到书,他一边往小餐厅走,一边翻开书。

    刚才徐扬的话让他既高兴,又着急。

    高兴的是,他是他们几个中第一个拿到书的,着急的是,不用多久,他们几个也会拿到书。

    不行,他一定第一个把这本书看完。

    估计徐扬也不会想到,他就随口说的一句话,竟然让庄语这么在意,更想不到,庄语这么一个文坛大佬,竟然还跟个孩子似的,这种事情还要跟人攀比。

    这本书的一开头就交代了时间,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

    似乎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叫做孙少平的穷困学生,十七八岁的少年,正是能吃能喝的年纪。

    可是他每顿饭只能啃两个高粱面馍。

    高粱面馍,据说在旧社会地主喂牲口都不用高粱,因为这是一种最美营养的粮食。

    可就是这样没有营养的高粱面馍也无法充足地供应。

    连饭都吃不饱。

    庄语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这位孙少平跟庄语应该是差不多的年纪,可能要比他长上几岁。

    但是那个时代的日子,庄语还记得清楚。

    书上面一点都没有夸张,因为庄语小时候就过的这样的日子。

    庄语的父亲,以前在村集头开了个铺子专卖牛肉面,他记得清清楚楚,价格是五分钱一碗。

    但是即便是五分钱一碗的自家卖的牛肉面,直到铺子关了庄语也没吃过几次,舍不得啊。

    庄语上学比较迟,到了十岁的时候才上了小学一年级,学费是五毛钱一学期,上学之前跟放学之后都要回家帮家里面放牛,这样看来,其实孙少平比庄语还要好一些,毕竟庄语在十六七的时候还在上初中呢。

    刚看了两章,庄语的思绪就飞了起来。

    可能是时代背景的原因,至少现在看来,这本《平凡的世界》要比之前的《许三观卖血记》更让他心生感触。

    越往下看,庄语就感觉越惊讶。

    为什么张重会对那个时候的生活这么了解?

    之前《许三观卖血记》出来的时候,他就想过这个问题,不过当时并没有现在这么惊讶。

    因为《许三观卖血记》的写作手法悬置得更为厉害,把历史环境和生活背景虚化了很多,不像这本书,人物的生活背景都细如抽丝。

    如果拿画作比喻,那《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印象派画作,《平凡的世界》则是一部超写实主义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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