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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重生:正文卷 121章 未雨绸缪

    写什么?送字给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女性领导,这得要好好想想。主要是,这个女人后来进入了市领导的行列,给她留个好印象,也算为他老子留了个香火情。未雨绸缪,等到他老子进入市里,也能得到一份助力。

    那个顾老的文字,一直在识海中漂浮着,散发着柔和的气息。当沈川再次起笔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精神前所未有的饱满,心境如止水,手稳如泰山。

    “女子千年志,吾生未有涯!”十个字,一气呵成。他能感觉到,这一次比刚才写出来要顺畅得多。别人分辨不出来,但他能看出来,这一次的字气韵悠长,更加有灵气。

    最后,沈川落了款,写上二宝两个字。怎么看,这二宝两字的落款,都有点破坏这幅字的整体美感。

    “女子千年志,吾生未有涯!”柳局眼睛很亮,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好,你的字我很喜欢,但我更喜欢这句话。”

    沈川笑了笑,本来这句话是,“男子千年志,吾生未有涯”。是文天祥被元军挟持至涯山,面对漂流海上的帝舟,在元军软硬兼施逼他投降并促使南宋迅速灭亡之时所写的一首诗最后两句,意思是,男子汉有远大的志向,我的生命并没有到尽头。

    沈川改了一个字,但意思没变。送给柳局这样的女性官员来说,绝对是在合适不过了。

    张玉成想伸手去拿,柳局一巴掌把他手打开,“这幅字是我的,你别动。”

    张玉成不满的说道:“我就是看看!”

    柳局说道:“我又没蒙着你眼睛,想看就看,但别动手。”

    张玉成哼了一声,把自己那幅字收起来,“大家都饿了,赶紧去吃饭吧。”然后看着沈川,“走吧,你们也一起去吃点。”

    沈川可不客气,有免费的午餐吃,不吃是傻子。

    等墨汁干透以后,柳局把字递给身边的一个年轻人;“找个人把这幅字裱起来,就挂到我办公室里。”

    “好的!”年轻人把字收好,很隐晦的看了沈川一眼,满是羡慕妒忌。

    “走吧!”柳局的心情特殊好,拉着沈川的手就走。把林美芳都扔了,不停的问沈川学习情况,有没有什么困难。

    沈川也没有隐瞒,对于一位教育局的领导来说,他学习什么样,人家一个电话就能知道。而且,沈川相信,这个女人肯定知道他的一些情况,还不如光棍一点。

    果然,柳局对沈川的诚实很满意,对沈川更加欣赏,还不止一次邀请他去家里坐。

    二中没有食堂,有领导下来,都安排在外面饭店吃。当然了,整个八九十年代,国家重视教育,但教育经费却一直紧张,有的学校,教师的工资都开不出来。

    二中的情况也不例外,虽说没有像乡镇学校那样吃糠咽菜,但也好不太多。自然,吃饭的地方也好不到哪里去,就在学校对面一家比较干净的小饭馆。

    吃饭的时候,柳局就把沈川拉倒身边坐。对沈川热情的有点过分,也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打什么主意。

    最后沈川实在受不了了,西里呼噜的吃完就放下了筷子,然后带着周爱玲他们就跑了。

    出了小饭馆,沈川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我去,这女人焕发了第二春吗?想老牛吃嫩草。”

    周爱玲笑眯眯的说道:“也许人家有女儿,想要招你做女婿呢?”

    沈川一拍脑袋:“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说完转身就要往回走。

    周爱玲一把拉住他:“你要干什么。”

    沈川一本正经的说道:“回去啊,做教育局领导的女婿,想想都美。”

    “你可真美!”周爱玲拽着沈川就走。

    周爱国一边走,一边盯着沈川,而且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看得沈川心里直发毛:“你想干啥,不看路,也不怕掉沟里?”

    周爱国晃了下脑袋:“姐,你不觉得奇怪吗?”

    周爱玲说道:“奇怪什么?”

    陈三军指着沈川:“他,会书法,看起来好像还很厉害的样子,你不觉得奇怪?”

    周爱玲点头:“奇怪啊!”

    “那你为什么不问问!”周爱国说道。

    周爱玲说道:“我问什么?”

    “他怎么会书法的!”陈三军都快憋死了。

    从小一起长大的,沈川有几斤几两,他们都清清楚楚。写钢笔字都跟蜘蛛爬似的,现在居然会写毛笔字,开什么玩笑。

    现在他们都开始怀疑人生了,怀疑之前活着的二十年,是不是生活在梦里?现实当中,沈川就是这么牛逼。

    周爱玲笑着摇头,搂着沈川的胳膊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想说的时候,自然就说了,不想说,问又有什么意义。”

    “切!”唐慧宁看不下去了,“亲爱的,你真的完蛋了,在这样下去,你会失去自我,成为爱情的行尸走肉。”

    “没救了!”周爱国看着自己的姐姐也摇头,但他还是不死心,盯着沈川说道,“你难道不想说点什么吗?”

    沈川在兜里掏出烟,点燃之后,仰首向天,一副高人风范:“你们不知道,在我六岁的时候,碰到一个白胡子老头,他教我琴棋书画,还教我武功,只是我资质有限,学艺不精,给他老人家丢脸了。”

    “我去!”陈三军忍不住笑了一声,“我确定,这个家伙确实是沈二哥,看武侠小说,看得走火入魔了。”

    周爱国翻了个白眼,不再问了。因为他知道,沈川不想说,他怎么问都不会说。

    “咚咚!”

    “咚咚!”

    “嘀嘀嗒!”

    “嘀嘀嗒嗒!”

    远处传来锣鼓还有唢呐声,唐慧宁欢呼一声往前跑,“快走,去看秧歌。”

    “噼里啪啦!”

    “噼里啪啦!!!”

    鞭炮声震天响起,浓浓的火药味随风飘来。一群半大小子,在一堆鞭炮屑中,寻找着那些没有炸响的鞭炮,然后捡起来,用手里的香头或者香烟点燃,快速的扔进人堆里。随着砰的一声响,吓得人群中尖叫不断,引起阵阵叫骂,他们却哈哈大笑着跑开。

    周爱国说道:“秧歌有什么看头,还是去赶集吧,这是年前最后一个集了。”

    “对!”陈三军说道,“秧歌正月十五之前,天天有,什么时候看都可以。但这个集要是不赶,就真的没了。”

    “不看就不看吧。”唐慧宁笑嘻嘻的跑到一个买糖葫芦的小摊前,回头问道,“谁吃,我请客。”

    周爱玲说道:“我要一窜大枣的。”

    “好!”唐慧宁用手指戳了戳一窜山楂的,“我要这窜,其实糖葫芦,还是吃山楂的,又酸又甜。”说完看向沈川他们,“你们不吃吗?”

    沈川几个人摇头:“不吃!”

    唐慧宁付了钱,跟周爱玲一人拿着一窜糖葫芦,一边走一边啃,不时的还像小孩子一样蹦两下。

    集市就在公园南门对面那条街,沈川他们还没有走出公园呢,就听到远处集市的吵闹声。

    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有的人家就开始储备过年的物资了。而莱清这样的小县城,开集的日子是农历初三、十三和二十三。一到赶集日子,四里八乡的老百姓都骑着自行车或赶着马车到县里赶大集。越临近年关,集市越热闹。

    今天是小年,农历二十三,也是年前最后一次集日,虽然已是中午时分,但大街上赶集的人依然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各种年货林林总总,吆喝声、讨价声连绵不断。

    尤其是鞭炮摊位,在街道两边排出去很远,一眼望不到头。鞭炮声更是不停的响起,都是摊贩燃放的,涌来吸引买家。

    不得不说,虽然这个时候物质匮乏,但年味儿却相当浓烈。一个个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是发自心底的满足。能在集市上,买上几斤肉,给孩子买套新衣裳,在买点鞭炮回家,能让孩子们乐上好几天。

    这一幕承载了沈川多好的回忆啊,其实在另一个世界,他不止一次回忆过小时候,回忆过年时的情景,尤其是赶大集,那人山人海的场面,总是让他充满了欢快。

    周爱玲搂着沈川的胳膊,轻声说道:“每一年我都能感受到生活的变化,尤其是这两年,人们脸上的笑容更多了,那种幸福感也更真实。”

    沈川说道:“其实人活着,就是一种心态,你若觉得快乐,幸福无处不在。你觉得不快乐,世界必将灰暗。是非常有,不听当无,祸福相依,顺其自然。多行善,福必近,多为恶,祸难远。不奢求,心易安,不冒进,则身全。心小不容蝼蚁,胸阔能纳百川。顺境淡然,逆境泰然。不自重者取辱,不自足者博学,不自满者受益。”

    “噗嗤!”周爱玲笑了一声,“我就说了一句,你就给我整了这么多,还一套一套的。说真是,给我感觉变化最大的就是你。好像一下子长大了,不在像以前那么幼稚了。”

    沈川说道;“人,总会要长大的。”

    周爱玲说道:“是啊,人总会要长大,可你这个变化太突然了。让人没有一点准备,打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

    沈川推开站在前面不动的人群,拉着周爱玲往前面挤。人太多了,其他几个家伙,包括唐大小姐都不知道跑哪去了。

    “包括你吗?”沈川笑着问。

    周爱玲搂着沈川的胳膊越来越紧,“不包括,因为我知道,你是在跟赵雨晴分手后才有的变化。爱情会让人长大,这句话一点都不假。只是你突然要弄乐队,还写了那么多歌给我们唱,这倒是让我很意外。”

    沈川说道;“既然长大了,就不能在浑浑噩噩的活着了。大国和军儿一直都有唱歌的梦想,我呢,作为兄弟,既然有能力,那就成全他们,大家一起来完成梦想。”

    周爱玲笑了:“我就喜欢你这种说做就做的性格,特爷们儿,特干脆。”

    沈川说道:“做事嘛,认准了,就不要优柔寡断。选准了一个方向,只管上路,不要回头。立即行动是所有成功人士共同的特质。如果婆婆妈妈的犹豫不决,什么都做不成。尤其是有些时候,机会稍纵即逝,就像闪电,只有快速果断才能将它捕获。比如这次,我要是不这么果断把乐队弄起来,肯定会错过春晚。就算明年有机会,也充满了变数,最后是个什么结果,谁也不知道。”

    周爱玲认同的点头,突然看到前面一个爸爸,把女儿扛在了肩膀上,小家伙兴奋的嗷嗷直叫。而妈妈在一边看着,眼里洋溢着隐藏不住的幸福。

    周爱玲突然说道:“二川,你有没有想过,要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比如,家,事业,爱情。”

    沈川揉了揉鼻子:“这个问题有点难度啊。”

    周爱玲笑着拍了一下沈川肩膀:“就会打岔,不想说就算了。”

    沈川挠了挠头,笑着说道:“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说,在我心中,家,不在房子的大小,甚至不在有没有房子,而在一个能够安心的地方。事业,不在做得很大还是做得很小,而在是不是自己从心底里喜欢做的事情,并且体现了做人的价值和尊严。至于爱情,深爱的人,不在外表或背景,而在同甘共苦,当受伤时互相抚平伤口,而不是把伤口撕裂得更大。”

    “嗯!”周爱玲脸上露出向往的神情,“其实,我想要过这样一种生活,有情趣做饭,有心情看书,有时间旅行。”

    沈川说道:“任何一种活法都是人的自由选择,只要从心出发,活得适意而满足,求仁得仁,是谓幸福。”

    周爱玲雀跃的说道:“将来,你会陪着我一起做饭,一起看书,一起去旅行吗?”然后非常紧张的等着沈川回答。

    沈川犹豫了一下,最后重重一点头,“会,无论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只要你需要,我就会在你身边。”

    沈川的话让周爱玲有点不满意,但却很知足,因为沈川能给她这样的承诺,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过犹不及,慢慢来,要是逼急了,这家伙真的会跑。

    “你不说要买鞭炮吗?”周爱玲说道,“我们去买吧。”

    沈川点头:“行,回去吧,大国他们应该就在后面。”

    两个人往回走,走出不远,就碰到了大国和磕巴,两个人东张西望的。因为人太多,沈川和周爱玲走过来,都没发现。

    “你们看啥呢!”沈川一拍周爱国肩膀。

    “艹!”周爱国下了一跳,“我在少你们呢,都挤散了。”

    沈川说道:“回去吧,我估计,军儿他们还没过来呢。”

    四个人往回走,直到出了集市路口,才看到陈三军和唐慧宁还有刘鹏飞,三个家伙正坐在公园门口的椅子上吃着什么东西。走过去才看清,居然一人拿着一块白糖在啃。是那种长方形,婴儿巴掌大小一块的纯白糖,俗称小锅白糖。吃起来嘎嘣嘎嘣的,能甜掉牙,但也很脆。

    “好吃吗?”沈川看着唐慧宁,笑着问道。

    “嗯嗯嗯!”唐慧宁猛点头,擦了一下嘴角的糖渣,傻呵呵的一笑,“好吃,就是太甜了。”

    要想吃到正宗的小锅白糖,只有在农村才行,都存手工制作的。而唐慧宁是城里人,以前不是没吃过这种糖,但都是食品厂机器加工出来的,味道跟农村这种用炉火熬,存手工制作的没法比。

    “给!”唐慧宁就跟变戏法似的,不知道又在哪里掏出来一块,递给沈川,“你也吃!”

    沈川摇头:“我不喜欢吃糖。”这种糖,沈川小时候没少吃。他小叔,每年过年前都会熬,然后拿到集市上去卖。而且,他自己都会做。

    周爱玲拿过唐慧宁手里的糖,嘎嘣一声,咬了一口,“你知道吗,小锅白糖,只有在农村才能吃到正宗的,但最正宗的,还是沈家熬制出来的。”

    “嗯?”唐慧宁瞪着眼睛,看着沈川,“你家?”

    周爱玲点头:“对,就是沈川家,祖传的手艺,传了多少代都不知道了。现在,整个莱清,所有卖小锅白糖的,都跟沈家有点关系。因为他们的手艺,都是沈家传出来的。就说今天卖你小锅白糖的人,沈川都有可能认识。”

    唐慧宁贼兮兮的问道:“这么多人到你家去学习,学费没少赚吧。”

    沈川笑着说道:“不收费!”

    “啊?”唐慧宁不可思议的说道,“不收费?那你家教了这么多徒弟,岂不是要跟你家抢生意?”

    沈川说道:“都什么年代了,靠这个能赚几个钱。就像我小叔,每年都会做,然后拿到集市上去卖。其实也就是赚个给孩子买两件衣服的钱。年头好了,还能多买几斤肉,几挂鞭炮。”

    “那也不能随便教给别人啊。”唐慧宁还是不能理解,“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道理,不会不懂吧。”

    沈川耸了耸肩:“其实我也不理解,我爸和小叔是怎么想的。不过,一开始想要学的,是我本家一个亲戚。家里比较穷,生活很困难。我估计,我爸也是想,能帮一把就帮一把。之后,别人听说了,也都找过来了。”

    唐慧宁竖起大拇指:“佩服啊佩服,反正,放到我身上,我是绝对不会教。”

    周爱国说道:“走吧,死冷的在这待着干啥。”

    “走,走!”唐慧宁把剩下的一块塞到嘴里,嘎嘣一声咬碎,“现在去哪?”

    周爱国说道:“去买鞭炮!”

    唐慧宁一指路两边:“那不都是卖鞭炮的吗?”

    周爱国说道:“去土杂,都认识,鞭炮的质量不会差。”

    土杂就在文工团对面,走路十多分钟就到了。这里的人也不少,除了买鞭炮的,还有买灯笼和彩灯的。

    “曹叔,过年好,恭喜发财!”沈川跟忙得昏头转向的老板打了个招呼。

    老板曹德旺看到沈川,笑着说道:“二川,想买什么先自己拿,人太多了,我不招呼你了。”

    “没事!”沈川摆摆手,“我买点鞭炮。”

    “行!”曹德旺指了指外面,“都在外面摆着呢,自己去挑。”

    烟花摆的像小山一样,以前,不管是沈川家还是周爱国家,都舍不得买礼花,一般情况下,买点二踢脚和几挂鞭炮。但是今年不一样了,参加省台春晚,虽然没给多少,但几个人一分,每人也有六七百块呢。

    周爱国和沈川一起,花了一千多,雇了一辆倒骑驴,装了满满一大车。这是这个时候,要是十多年后,一千多块钱买烟花,还真买不多少。

    拉脚儿的在前面骑着车,沈川他们跟在后面走着,速度都不快。等到家的时候,都下午三点了。

    远远的,沈川就看到刘海那辆破面包车停在他家胡同门口,“你不是说有案子吗,怎么又跑回来了。”

    周爱国几个人跟刘海打了个招呼,周爱玲说道:“你们聊,我跟他们把烟花歇下来,放到仓房里。”

    刘海看了一眼满满一大车的烟花,“赵刚回来自首了,所以局里通知我回来。”

    “自首?”沈川很配合的表现出了惊讶,“在搞什么名堂,人弄出去了,又让回来自首。是109的人太会玩儿,还是我们的想象力不够丰富。”

    刘海苦笑一声:“应该是第二种,是我们的想象力不够丰富,所以才不知道他们想玩什么。”

    沈川拿出烟,扔给刘海一根,自己也点了一根:“既然他自首,那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管他出什么幺蛾子,只要他敢乱飞,就拍死他。”

    刘海一笑:“找个地方喝点?”

    沈川点头:“走吧!”说完打开车门,回头对着不远处,院子里的周爱玲喊道,“小鼠姐,我跟老刘出去一会。”

    “知道了!”周爱玲一摆手,“去吧!”

    两人随便在路边找了个小店,要两盘小菜和一个酸菜锅,“你那个案子怎么样,有进展没有?”

    沈川打开一瓶啤酒,仰头喝了一口,“我去,太凉了。”

    刘海喝了一口之后,直无罪:“好他妈的爽,差点把牙给我冰掉了。”

    沈川用手抓了几粒花生米丢在嘴里:“怎么样,案子有进展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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