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蛇再起:西湖永巷求道缘 第一百七十八章:阴神
眼见自己诸般攻势都不能奈何许仙,小青脸色难得的变得凝重起来,一声娇喝,道:“看剑!”手中青芒一闪,将青虹剑握于掌中,催动法力,数道丈许长的凛冽剑气撕裂大气向许仙斩来。
许仙同样见赤渊剑取出,紫府元海沸腾,真炁涌动,顺着掌指贯入剑身之内,这柄赤红色的宝剑顿时铮铮鸣响,瑞彩条条,一道道宛若钩月般的剑气迸发,同小青斩来的剑气碰撞到一起,顿时两相消弭。
这时,小青却已持剑逼到近前,青虹剑发出阵阵嗡鸣之音,于身前一划,再次斩出一道剑气,周遭水光大作,潋滟如波,竟然发出阵阵潮鸣之音,向着许仙席卷而来。
许仙本来以剑气阻挡,熟料剑气没入那水光之中,顷刻之间就被磨灭,剑气依旧去势不减的向他斩来,心中不由微微惊讶,又接连斩出数道剑气,依旧未能建功。
原来小青这剑气虽看似普通,实则内中融合了水灵之力的变化,其势悠长,绵绵无尽,端是十分难缠。往日在山中时,她凭借这一招不知击败了多少对手。
剑光及身,许仙也不托大,纵身一跃,遁入青冥,右手持剑,横于身前,左手则在剑身之上轻轻一副,双指所过之处顿时燃起一层金色的火焰,熊熊跳动,正是太阳真火。随着他修为的日渐强大,对于太阳真火的运用越发得心应手。
一剑斩落,真火随着剑光倾泻,与那水光触到一起,顿时发出嗤嗤之声,白汽涌动,小青的剑势终于被破除。
而这时,小青业已冲到近前,脚踩虚空,一人一剑化作一道青芒,冲霄而上,再次同许仙缠斗到一起。
夜色下,只能见到两道身影不断交错,青红两色光芒不断碰撞,仿佛流星横空,剑鸣声阵阵,金戈气沸腾,偶尔有树木受到波及,搅散满地落叶。
许仙本来并不精擅剑道,但自从上次机缘巧合之下领悟了无招胜有招的奥义,剑术已然精深了许多,同小青斗了个不相上下。甚至偶尔心灵触动,得一奇招,随心用出,便如神来之笔,叫小青防备起来也生出几分吃力的感觉。
两人在半空中斗了数十招,仍是不相上下,小青忽然持剑径直刺向许仙的肩头,剑吟清脆,许仙手中长剑下意识的在身前一划,想要将之荡开。然而两剑相触,青虹剑上水光大作,化作滚滚潮水,迎面向着许仙拍去。
许仙持剑立劈,将水光切断,小青眼中却露出一抹狡黠之意,轻启檀口,吐出一枚青白色的内丹,光彩缭绕,瑞气喷薄,正是她数百年道行的结晶。刹那间飞临许仙上方,这颗内丹轻轻一晃,就有无穷灵机压落下来。
许仙刚想抽身后退,小青忽地一声轻啸,眉心处光华大作,青光艳艳,一个只有寸许大小的小人一步从天灵踏出,若是仔细看去,就会发现那小人身着青衣,灵巧精秀,音容笑貌与小青无不相同,正是她凝练的阴神,可大可小,聚则成形,散则无相。
这小人怀抱一口古朴的黑色大钟,肩缠红绫,神色肃然,口中发出无声的呼喊,许仙只觉神魂略一恍惚,动作不由慢了一拍。
阴神小青玉手一指,袖间红绫顿时飞出,化作一道三尺红芒,迎风便涨,如同灵蛇一般向着许仙周身缠去。与此同时,她将怀中的黑色大钟向上抛出,一遇外气便迅速涨大,犹如小山般大小,钟鸣阵阵,化作实质的波纹,向许仙笼罩而去。
做完这一切之后,阴神小人才转身,重新遁回小青天心之中,坐守泥丸宫。小青脸上露出丝丝笑意,暗道这次看你还不中招!?本来她收服各处水域,是一件颇为危险之事,所以便借了西湖水府中乌钟大王和红绫大王的法器随身携带,以防不测。哪曾想正巧会用到与许仙斗法上面。
这黑水钟有粉碎山河,镇压法力,定拿气机之效,而那赤红绫则专门用于束缚敌手,两相配合之下,果然收获奇效。
钟声波纹笼罩之下,许仙顿觉自身气机为之一滞,真炁运转不畅,眼见那红绫就要及身,若是真个被捆缚住,短时间内必定难以挣脱,到时就只能任由小青拿捏,这次斗法便算是输了。
他轻呼一口气,眼眸微竖,浑身血气隆隆而动,身体当中仿佛潜藏这一头洪荒巨兽,顷刻间摆脱钟波的镇压,而后双肩一晃,自身后升起一片星空异象,星辰闪烁,银河横挂,散发出阵阵莫名气机。
许仙周身金芒缭绕,真炁化作肉眼可见的波纹扩散开来,将这两件法器打的向后退去,而后一步踏出,来到还未反应过来的小青面前,伸手拍拍她的肩膀,笑道:“你输了!”将周身异象尽皆收敛。
小青呆了片刻,旋即才有些恼羞成怒道:“我,本姑娘才没输!你我再比过!”将青虹剑收起,挥着秀气的拳头就迎面向许仙打来,显然犹自是十分不服气。
许仙见状,也不还手,就这么站在原地看着她。
小青本来心中十分不甘,但见许仙如此,气也消了大半。通过刚才这一场战斗,不得不承认自己同许仙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就算再斗下去,自己也是输多胜少。虽然自己还有隐藏的招式未曾动用,但许仙又何尝不是呢?
但心里真的有些不服气啊!明明本姑娘修为以前比他高的。哎,难道这一辈子都被他压在下面吗?
一通粉拳落到许仙的身上,看似势大力沉,实则在接触到许仙的身体时力道已经全部收敛,这一幕倘若落入有心之人的眼中,反倒看起来像是在撒娇一般。
许仙笑着安慰她道:“好啦好啦,小青姐,大不了下次再陪你打过就是了。”
“这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
小青咬牙道,忽然想起什么,一双大大的眸子盯着许仙,不可思议道:“你,你刚刚喊我什么?”
许仙扁着嘴道:“没喊什么。”要不是为了安慰眼前的这条小青蛇,他才不会喊什么小青姐这种羞耻的话。
“哦……”
小青长长的哦了一声,眼中满是笑意,似乎忘了刚才的烦恼,大大咧咧的拍拍许仙的肩膀,一只修长的玉臂搭在他的脖子上,笑道:“以后你就是我罩的人啦!”
许仙看着忽然开心起来的小青,暗道果然女人心海底针,有时候一句话就能让这个心思耿直的小丫头开心起来,而这也正是她的可爱之处吧!
一点诚意都欠奉道:“好啊好啊!”
白素贞走到近前来,见小青毫无形象地勾着许仙的脖子,不知想到了什么,微嗔道:“青儿,快放开汉文,你个大姑娘家这样像什么样子!”
小青这才不情不愿地哦了一声,放开许仙,重新挽起白素贞的手臂,笑道:“姐姐,我累了,我们回去吧!”
三人驾云而返,重新回到白府当中,小青回到房间去休息,院中又只剩下许仙与白素贞二人。
许仙望着头顶的一轮明月,忽然生出几分自己成了夜猫子的感觉来,回头看向白素贞道:“素贞,你这里可有守御魂魄的方法?”
今晚与小青的一战也并非没有收获,至少让他知道自己在魂魄方面的弱点,之前与那银鲨精还有神秘女子对战之时,对方只要施展针对神魂的法术,自己总要受到影响。虽然只有短短一瞬,但修士相争,往往只差一线,就能决定生死成败,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
白素贞淡淡笑道:“修炼魂魄之法极为难得,我这里却是没有。不过却有一件守护神魂的宝物,便赠与汉文你吧!”言罢皓腕一翻,掌心中出现一枚银色玉环,隐有宝光流转,将之递到许仙面前,开口道:“此物是我早年无意你若炼化了,就算是阳神境的人出手针对,也当无事。”
许仙接到手中,顿时感受到一阵清凉之气从环中传来,从中打入一道法力,顷刻之间便就炼化,这银环霎时化作一道流光,没入到他的天心当中,微微散发光芒,将魂魄牢牢的包裹起来。
许仙冲白素贞笑道:“谢了!”有了这一桩器物,以后与人斗法,却再不怕自家神魂受到侵害。
一夜无话,第二天许仙正在亭中运炼功法,就见敖通与敖月两人向自己走来,似乎有话要说,便开口问道:“怎么了?”
敖月道:“我们两个有事要回龙宫一趟,却不能带着鸾妹,所以这段时间鸾妹就要靠你照顾了。”
许仙点头道:“我一直将鸾儿当做自家妹妹看待,你们就放心好了。”
敖鸾就在一旁,猛然听到两人要离开杭州,回到海中,连忙扔下手中毛笔,扑到敖月怀里,不舍道:“月姐姐,你们就要走了吗?不要丢下我啊!”
敖月弯下腰来,爱怜的摸了摸敖鸾的长发,笑道:“乖,要听你许仙哥哥的话,我们很快就会回来的。”
许仙这时开口道:“你们回去是为了?”
但两人只是笑而不语,许仙见他们不愿多说,也不去问。只是心有所感,看了看身前的敖鸾,恐怕这两人回到西海是为了她的事吧!
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许仙站在亭中,怀中抱着敖鸾,希望他们此行顺利吧!将敖鸾的身子扳过来,正冲着自己,笑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替她擦去脸上的泪水。很快,等长鼻子匹诺曹的故事讲完,敖鸾才破涕为笑。
鉴于已经很长时间都没去过书院,许仙终于良心发现,决定去书院好好念上几天书,虽然自己现在有着江南第一才子的名头,书院的教员并不大管他,但自己也要给人家面子不是?而若是被周景瑞知道他看中的学生,整日不见踪影,恐怕会直接气的与他断绝关系,然后再拍案大吼上一声竖子。
正午时分,一朵悠悠白云划破青冥,降落到后山竹林当中。
书院更深处,一座竹屋前,小池幽幽,清澈见底。
苏采玄忽然心有所感,抬头望向远方,旋即便收回视线,重新喂起池中红鲤。
许仙站在竹林当中,耳边风声阵阵,透过窗户看着竹舍中的陈列摆设,蓦然涌出一股熟悉感。
吱呀一声轻响,许仙推门而入,惊醒了正在午睡的孔攸,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到许仙之后,立时精神一震,睡意全无,大喜道:“汉文,你来了!”从床上跳下来,冲到他的面前。
许仙点头道:“多日不见,子寻兄别来无恙否?”
孔攸笑道:“多谢汉文关心。只是书院课程繁忙,哪有汉文你无拘无束来的痛快。”故作摇头一叹。他知许仙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早就见怪不怪。
两人许久未见,自然是好一番叙说,孔攸从床头拿出一本书卷递到许仙面前,道:“汉文,你瞧瞧这个!”
“什么?”
许仙认得孔攸手里拿的是兰书坊出版的小说卷册,他从小到大没少买来看,自然认得。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自己的小说这个时候也该出版了吧?不知道李正兴安排的怎么样了。他这些日子忙于修行,又发生了不少的事,竟然差点将这件事给忘了。
将书卷接到手里,低头一看,只见上面的内容无比熟悉,不正是自己写的《三侠五义》吗?原来已经出版了。
正愣神间,就听孔攸道:“汉文觉得这篇小说如何?”
许仙道:“啊?还不错吧!”
孔攸没注意到他的异状,颇有些兴奋道:“这本书的作者实在是个奇人,笔力之深厚,故事之精彩,情节之跌宕,着实令人汗颜。汉文你有所不知……”
听完孔攸的话,许仙才知道原来自己写的这本书,在坊间着实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兰书坊出版之后,不过短短两天时间,就被抢购一空,这几乎是从未有过的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