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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时代里的小人物:正文卷 第六十二章 不告而别

    这时,王茂松的老娘开口了:”春华,你就放心的走吧,你儿子还不是我的亲孙子,我这个当奶奶的一定替你照顾好了。”

    见儿媳妇还是抱着孩子不撒手,她赶紧朝亲家母使了个眼色:“亲家母,亲家母,赶紧劝劝你闺女。”

    老娘在一旁急得都快跳脚了,但这种事儿她当着闺女婆家人的面不好开口,现在亲家母说话了,她就相当于拿了尚方宝剑,没了顾忌,上前拉着孟春华的手,语重心长道:“我打小咋跟你说的?学习好吃好饭,现在机会这么难得,你不去上大学想干啥?难道让你孩子以后留在灶头村当孩子王?”

    王茂松老娘一听眼睛亮了,心里给亲家母竖了个大拇指!

    果然,孟春华低头看着儿子冻得通红的小脸,为了儿子的将来,狠狠心咬咬牙,把头扭到一边,将儿子递给婆婆。

    推了推王茂松,孟春华带着哭腔说:“愣着干啥,走啊!”

    王茂松高兴地点头说:“走走,这就走。”

    二姐泪眼婆娑地走了,王茂松老娘看到儿子昂首挺胸,浑身散发着得意劲儿,气不打一处来,心里骂他是个不知道愁的混账东西。

    儿媳妇考上了大学,她这个当婆婆的当然高兴,可高兴过后,又隐隐有些担忧,这春华去了大城市后,时间短了还好说,日子一长,会不会嫌弃自己的傻儿子?

    可瞧瞧傻儿子那个高兴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考上了大学,也不知道他心里有没有数。

    算了,不管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只要大孙子在,她就心满意足了。

    送走二姐,接下来就轮到孟国庆了。

    孟国庆二月底开学报道,在家最多还能呆十天。

    女儿的行李由她婆婆操心,儿子的行李当然要自己操办,老娘又是扯棉布又是扎棉花,和三姐儿花了三天时间做了一套被褥。

    寒假很快过去了,孟春晓早就盼着开学了。

    以前家里穷的时候,恨不得天天吃大肥肉,这个寒假将近一个月,他吃肉都快吃腻了,尤其是最近几天,天天吃,顿顿吃,现在一闻到肥肉味儿就想吐,他开始怀念一中食堂的白菜炖冻豆腐和粉条了。

    不过临走前还得办妥一件事,不办妥这件事,他在学校里肯定会吃不好睡不好,没心思学习。

    于是,找了个没人的机会,他又去老娘身边给孟国庆上眼药了。

    ”娘,三姐儿呢?“孟春晓明知故问,他瞅见三姐儿刚刚出门去视察工作了,否则就凭三姐儿的大嘴巴,事后孟国庆肯定会知道自己在背后撺掇老娘。

    “哼,又出去当领导了。”老娘说话带着一股浓浓的酸味儿。

    孟春晓忍着笑,问道:“娘,我过几天就开学了,你啥时候给二哥办喜事?到时候我请假回来。”

    ”哎呦,你不说,我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

    一经提醒,老娘的心情跟王茂松的老娘一模一样,既高兴又担忧。

    老二考上了大学,这是好事,可老二去了大城市后,会不会嫌弃苏梅?

    虽然相信老二不是嫌贫爱富之人,可她也不敢拍着胸脯打包票,他俩可是订了婚的人,要是哪一天老二突然领回一个陌生姑娘,跟自己说这是她儿媳妇,她真的不敢想自己会怎么做,是找根绳子吊死,还是往井里一跳,还是一头撞死在大门口。

    只要能死就行,反正她是没脸活下去。

    不行,一定要在老二临走前把婚事给办了!

    正月里不好办喜事,可三儿说说得对,至少得把记给登了。

    “三儿,你好好在学校里学习,甭回来了。你二哥摆酒办事肯定来不及了,先让他扯了证,等年底放假回来再办酒席。”

    孟春晓等的就是老娘的这句话,现在目的达到了,回不回来都无所谓,于是痛快道:“哎,娘,我听您的!”

    开学前一天下午,孟春晓回到学校。

    晚自习之前,班里的同学大部分都到了,孟春晓坐在座位上不时地向外面探头。

    可一直到上课铃响起,傅佳咏一直都没出现。

    心不在焉地翻着新学期的课本,熬了半节课,这时班主任走进教室。

    “耽误大家几分钟,我宣布两件事。第一件事,因为个人原因,咱们班的傅佳咏同学转学走了。”

    孟春晓一下子懵了,她转学走了?她怎么突然转学走了呢?

    “第二件事,傅佳咏同学的座位空出来了,所以我决定按照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重新安排座位。孟春晓同学,孟春晓同学,孟春晓!”

    班主任一连叫了三声,孟春晓才回过神:“啊,老师,啥事?”

    班主任有些哭笑不得,关心地问道:“你咋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孟春晓缓缓地摇摇头,说:“没事,刚才走神了。老师,我还坐这,可以吗?”

    班主任深深看了他一眼:“可以。如果身体不舒服,你可以提前回宿舍休息。”

    “谢谢老师。”

    等班主任回到讲台安排座位时,孟春晓将右手伸到书包里,摩挲着托三姐儿织的露指毛线手套。

    晚自习结束了,孟春晓却一点也不想动弹,坐在座位上发呆。

    “孟春晓。”

    孟春晓回头瞅了一眼,发现是韩秋韵的同桌桂雪,“啥事?”

    桂雪左右看看,迅速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信封,塞进他的书洞里,“某人托我带给你的信,记住,找个没人的地方看。好了,我这个信使的使命结束了,再见喽。”

    不待桂雪走远,孟春晓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信封,只有一页信纸。

    印象里傅佳咏的字向来是一板一眼的,可信纸上的小楷却显得有些潦草,字体也很大,整张信纸上只写了寥寥几行,一眼就能看完,显然写的时候比较仓促。

    不死心地翻到另一面,反面空荡荡的,又掏了掏信封,依然毫无所获。

    孟春晓很不爽,你不辞而别也就算了,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

    可你偷偷摸摸托桂雪送来一封信,结果只写了百十个字,除了说转学去了省城,以后常写信联系之类的,再无其他。

    这不是玩我嘛!害我白高兴了一场,这小娘们儿实在太欠揍了!

    本打算马上去追桂雪仔细问问,可刚离开教室,他的犟脾气却上来了。

    行,既然你不说,那我也不问,谁稀罕知道。

    虽然很想把信撕碎扔了,可想了想还是重新装回信封,塞进书包里。

    手指再一次摸到那双毛线手套,可惜了,早知道送不出去,还不如让三姐儿做大点,那样自己也可以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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