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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异界活了三十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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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异界活了三十年:正文卷 202 模特德莉

    “所以,你白天不出去巡逻在这里坐办公室,其实就是在写稿子?”

    德莉看着眼前正趴在桌子上奋笔疾书的德克士,脸上带着震惊。她是真没想到,眼前的这人居然还是个作家?

    “写什么的?德克士大师教你如何在巴克帝国PC?”德莉一边调侃着自己的搭档,一边将脑袋凑了过来,想看看这人写的到底是什么。

    她的巴克语已经学的不错了,所以看懂德克士写的东西肯定是没问题,当然,肯定不会是像看英文或者是那样流畅就是了。

    别的不说,这人字写得真挺好。

    看故事,讲述的似乎是一个富家千金的生活来着?她正跟着她的父亲一起去考古,现在的剧情就写到这儿。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还有着一颗少女心啊。

    “你干嘛?”写了有一会儿,德克士才抬起头,看着德莉。“我写东西你也要在旁边看着呢,有什么好看的。”

    “怎么,敢写不敢让别人看呢?”

    “什么叫不敢让别人看?我这还在写稿子呢,写完了交给杂志社了等到时候你肯定能看到的。”

    “好吧好吧,我就不看你稿子了。”

    “等下,去帮我买杯奶茶,买来了我就让你看。”

    “妈的,你自己不干事儿也就算了,还要让我帮你跑腿?”

    “你就说你干不干吧。”

    “行……我干。”

    “这不就完了吗。”

    德克士在考虑这转型了,因为他的言情类作品的储备量着实是太小,如果长时间写下去的话,估计要不了两年他就没东西可抄了。所以,这本应该是会是他接下来的这几年里写的最后一本女性向小说。

    刚好,这书也挺长的,可以写好久好久。

    毕竟这在前世可是已经连载了三十多年的超超长篇。

    而且,这个故事还会为这个世界的小说界带来一个新的流派:那就是穿越流。

    原作照搬过来的话需要改动的东西比较多,但故事骨架并不会变。因此改起来还是很简单的。

    德克士一天写差不多一两千字,一周更一章,一章一般来说是六千到一万字。由于这是长篇连载,所以是刊登在杂志社出版的杂志上的。

    当德莉帮德克士把奶茶买回来的时候,德克士也刚好把他今天的稿子写完了。

    “你的奶茶。”德莉将奶茶放到德克士的桌子上,然后便看到了被摆在一旁的已经完成了的手稿。

    “写完了?”德莉拿起手稿,看向德克士。

    “写完了,拿去看吧。”德克士点点头。

    目前剧情是写到了一行人刚打开墓葬进去之后,其中的一具木乃伊复活了的那里。一直到艾希斯,也就是那个复活了的木乃伊对女主一行人下咒,然后女主穿越,碰到曼菲士王之后即将被活祭那里结束。

    这是下周的更新,特地断章在这里可以给读者留个悬念。按照他改编的速度来看,这本漫画他起码可以连载个十几年。

    魔改后的背景是来自巴克帝国的一支考古队在艾黎大陆的某处发掘出了一座墓葬,考古队里的副队长便是整本书的女主角了。

    说实话德克士并不喜欢这部漫画,因为太无聊了,他只是看过一个开头而已。只是因为这本书够长所以才会被他选为连载书籍之一。先连载几个月看看反响,如果反响不好的话他就立刻暂停更新然后开新书。

    这本书用如今的眼光来看的话,是一本很经典的玛丽苏文。主角漂亮、单纯、善良,所有人都喜欢她。现实里有深爱着她的未婚夫,穿越到古代后还有一群王为她争风吃醋。

    当然,必不可少的,还有一个因嫉妒而三番五次想要陷害她的女性情敌。也就是原作里曼菲士王同父异母的姐姐,疯狂地爱着自己弟弟的艾希斯。

    如果把米尔斯泰玫瑰和这本亚洛斯河女儿做个比较的话,德克士毫无疑问更喜欢前者。在他看来前者可是要比现在抄的这本好看得多。特别是主角奥斯卡的爱恨情仇,其实小时候的德克士是很不吃原作原配那一对的,就是安德烈和奥斯卡这一对。

    除了写连载之外,德克士还得画插画,这是这个世界连载故事的风格,不仅有字,同事也有画。

    画也是德克士自己画,在写完稿子之后,德克士就开始设计人物形象了。

    大致还是前世原作漫画里的那种画风,不过要更偏真实系一点。德克士美女见得多,所以也很会画。两本书的主角都是一头金发,德克士在想着应该以谁为他笔下主角长相的蓝本。

    然后看来看去,德克士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搭档的身上。

    “小德啊……”

    德克士突然站了起来,将一只手轻轻拍在了对方的肩膀上。

    “他妈的,我一个女的你叫我小德?”

    “那好吧,小丽啊……”

    “有屁快放。”

    “借你的脸用一用呗?”

    “????”

    “你写书把脑子写坏了?”

    “……”

    在一番解释之后,德莉才听明白了,这人是要用她的长相作为蓝本,然后以这个基础再稍加改进,设定成书中女主的长相。

    平心而论,德莉还是非常漂亮的。德克士虽然对她不感兴趣但也不会否认这一点。

    她的模样其实更适合当奥斯卡,长得十分英气,但同时也有着女性的柔和。她身材也很好,身高一米七九,穿上鞋基本就一米八了。体型匀称没有弧度。

    原作里奥斯卡不也是挺平的吗来着,所以在这一点上,两人确实挺像的。

    这姑娘有时候干了坏事或者是整了个恶作剧的时候会看着德克士一阵坏笑,她的笑容和米尔斯泰玫瑰里的奥斯卡笑的样子很像。

    “这是玛丽苏文的主角吧?我看你把她描述的傻甜白的,难道我的长相很适合当这种角色吗?”

    玛丽苏文德莉自然是看过的,这是她在学生时代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也曾经幻想过自己会是书里的那个女主,但很可惜,她个子太高了,长得也过于英气。给她写情书的男生很少,因为她的身高和平日里的气质让她显得太冷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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