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就火了呢:正文卷 第一百零一章 电影的内涵(啥都求!)
第二天一早,大小姐罕见的打着哈欠起床。
她照常给某个姓方的做完早餐,然后喊他起来吃饭,不过吃饭的过程中完全没搭理他。
吃完饭她就自己去上学了。
这就是苏沐凛的优点,她虽然会生气,但不怎么会使小性子。
或者说哪怕使小性子她也不会在不做饭这种事情上来闹。
昨晚上那种属于方别自己的问题。
然而她上学之后方别也不得清闲。
刘芒一群人上午就堵在了办公室里哪儿都没去。
关掉电脑上的连连看,方别看了眼捧着手机傻笑的刘芒,表情无奈:“家里老母猪怀孕了?笑的这么恶心。”
刘芒放下手机邀功:“怎么样老方,我这个加彩蛋的主意不错吧?还有你说的只有替身使者才能看到替身使者的替身这个问题,我也完美的处理掉了!”
是的,他把设定改成了不是替身使者也能看到替身,这是为了之后的“超级英雄宇宙”做的铺垫。
而最后的彩蛋就更是点睛之笔,应该说现在网上讨论的热度,有一半儿都是因为这个彩蛋。
方别看样片的时候没看到制作人员结束出彩蛋的地方,不过这也没什么影响,毕竟光看前面的成片,方别就知道这部片子的质量了。
天时地利人和全不在,方别打出GG。
“嗯,你真棒!我特么都爱死你了!”
但这并不妨碍方别发动职业技能阴阳怪气。
“别这么说嘛。”刘芒笑嘻嘻地把手机递给方别,“这王明是不是你花钱找的公关?他写的影评倒是挺给力的,不光夸了你,还顺带着喷了一把别人。”
“不是我。”方别接过手机一看,脸黑了。
只见上面标题写着《为什么我说<光的影>是一部极有深度的电影》。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下面的来源。
(苏氏传媒)
这特么不是苏二哥的公司吗?
苏二哥你不是看不惯我吗?你不是一直给我上眼药吗?
为什么还要这么对我?
哦对了,电影起飞确实对自己不妙。
叹了口气,他继续往下看:
“昨天刚看完电影,炫目的特效、新颖的设定、惊艳的世界观、出色的反转以及紧凑的剪辑和出彩的音乐确实都保持了方导自上部电影沿袭下来的精品水准。
但我总觉得哪里有问题。
后来仔细回味,我才发现原来问题出在剧情上。
《中国队长》虽然剧情相对比较简单,但那毕竟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而这部《光的影》却并非如此,甚至就连电影中都会出现‘哥哥’‘弟弟’称呼错的问题。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得过奥斯卡奖项的团队原班人马会犯得问题。
所以我仔细想了想,忽然想到了一个大家都知道但没人在意的事情——方导说这是一部有深度的文艺片。
大家都把这当成是方导的误导或是玩笑话,我也是如此,特别是当看完电影,发现片中运用了大量特效以及节奏紧凑激烈,看上去完全就是部爆米花电影。
但方导是那样的人吗?他是那种故弄玄虚的人吗?
恐怕不是。
所以我仔细思考之后觉得,也许......这真是一部文艺片?”
方别抬起头:“这王明......有点儿意思啊。”
他其实已经刻意隐瞒了一些信息。
正如之前电影剧本里面写的一样,这部《光的影》有一明一暗两条线。
明线就是吉良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他也是十年前杀死陈清一家四口的仇人,陈清在无法用法律惩戒吉良的情况下选择了亲自动手报仇。
这就是一部爆米花电影,虽然剧情还算紧凑无尿点,但里面确实有着大大小小的BUG。
但这些BUG其实都是电影中留下的暗线的线索,就看别人能不能解读出来了。
他继续往下看。
“既然认为这可能真的是方导留下的伏笔之后,我从同事那里抢到了今天上午的票去影院二刷。果然,这次我发现了线索。
然后经过仔细思考和分析对照,我发现了这部电影的真相。
这确实是一部有深度的电影!方导不愧是鬼才导演!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部爆米花商业片,但实际上这里有着一条暗线!
我先把我的线索给大家。
首先是电影名称《光的影》,然后是开头的两个男孩,明显黑发男孩才是主谋,但他并不是陈清,因为他身后的小丑影子是半哭半笑而不是全笑脸!
然后就是大家认为的一个大BUG,陈清说死去的哥哥,吉良也这么认为,但是黄警官却说死掉的是弟弟。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明显的BUG,那就是年龄!片中明确说明了吉良和陈清同岁,他们两个小学曾是同学。但十年前吉良犯下灭门案的时候已经大学毕业,可陈清收到消息的时候却还在大学没有毕业!
还有吉良死前说你和你哥哥也不一样。
这还不明显吗?
我从这些线索里得出了大胆的结论,那就是陈清实际上不是陈清!他哥哥才是陈清!也就是影片一开始出现的两个孩子是陈清的哥哥还有吉良!
现在我来还原影片的暗线。
小时候陈清(哥)和吉良觉醒了超能力,然后在陈清的主导下两人杀死了音像店店主抢走了影碟机和蒙娜丽莎画像。
十年后吉良杀死了哥哥已经陈清的父母和妹妹。
据我猜测,那个影碟机也许就是他们得到能力的原因,陈清(哥)的能力肯定不是记录吉良杀人证据这么简单,结合前面的线索,也许他的能力......是替换!替换他和弟弟的人生!
如果他们的能力都和影碟机有关的话,这一切就说得通了。
吉良的能力是快退,陈清的能力是暂停,而哥哥的能力则是换碟。也许未来还会出现能力是快进的角色。
小时候的陈清(哥)和吉良接触到了影碟机然后觉醒了能力,之后在陈清(哥)的主导下两人杀死了店主,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已经超越了凡人,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神’。
十年后,已经被亲情拯救的陈清(哥)过着幸福的生活,他已经放弃了成为‘神’而是作为一个‘人’活着。
但吉良并没有走出来,他甚至仇恨着把自己拉入深渊却又走了出来的陈清(哥)。
所以他想杀掉哥哥一家来逼他重新从‘光’变回和自己一样的‘影’。
没错,吉良就像是陈清(哥)的阴暗面,他是对方的影子。
但在父母妹妹被杀后,陈清(哥)做了一个选择,他想要为过去自己犯下的错误赎罪,于是他选择死在吉良手里。
但父母和妹妹是无辜的,因此他用能力交换了自己与弟弟的人生,想要让生活在光明中的弟弟用法律替父母妹妹报仇,所以黄警官才会说死的是陈清的弟弟。
而吉良没被影响,是因为他是同样的能力者。
又过了十年,陈清回来了,他是为了复仇回来的。
可命运是残酷的,他哥哥宁愿死也希望他能一直活在光明中,他也一直打算用法律的武器来制裁吉良。
可他们是能力者,法律无法约束他们。
所以最后他在内心的煎熬以及吉良的逼迫下做出了选择,他选择迈出法律的框架,成为一个活在阴暗中的影子。
所以吉良最后是笑着的,他说‘你会和我一样’。
他赢了。
这就是我从这部《光的影》中得到的真相。
为什么说这部电影有深度?
因为现实中就有这样的事情,有的人,他们没有超能力,但是他们有钞能力,他们也能做到法律做不到事情。
那么如果你有超能力,这种时候,你是选择活在光明,还是选择......成为影?”
这篇影评在网上造成了极大的反响。
不屑者有之,但不敢说,因为在网上说的都被59E方粉喷死了。
觉得他过度解读的有之,但也不敢说,理由同上。
剩下的全是高呼666的以及打算二刷找线索的观众。
于是,售票网站评论区里充斥着对网站的指责,因为电影票只预售七天内的,而观众们都买不到票。
那么为什么网站不开放七天后的预售窗口呢?
因为这是一直一来的规则......别的电影也是这样。
比如同期的《人间不值得》和《那些年的我们》。
可《人间不值得》并没有场场爆满。
说实话这电影质量着实不错,经过一天的口碑发酵,后面的票房显而易见会比第一天好。
至于《那些年的我们》......
这电影除了小鲜肉的脑残粉们,看过的人都是喷的。
额......其实也没多少脑残粉。
因为那几个小鲜肉的流量都是他们公司“运营”出来的......
用屁股想都知道,祖国的花朵们都这么积极向上,谁会喜欢手指头破了点儿皮就能被称作硬汉的小娘炮?
哪怕他们一天辛苦工作二十五个小时,高烧50度还在努力排练,为了拍电影两个月没睡觉,三个月只喝水没吃饭,可娘就是娘,他也变不成硬汉啊。
这不符合进化法则。
所以,当首日票房出来的时候,徐匡复人傻了。
............
“徐导,首日票房出来了。”
“多少?”
“七百万。”
“这......”徐匡复抿了抿嘴,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定心神,“排第几?”
“第四。”
“前三是什么?”
“第三是《小鹿归家》,七百五十万。”
“你意思是我电影连部卡通片都没比过?”
“是的。”
“继续......”
“第二是《人间不值得》,一千三百万。”
“吴凯这小子也能咸鱼翻身?”徐匡复忍不住摘掉眼镜,“第一呢?”
“第一......”小叶看了眼手里的资料,露出一个复杂表情,“第一是《光的影》,首日票房......七千八百万......”
徐匡复眼睛一翻,晕了过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