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唐:千金裘 一百零三 县令:听说我成功完成了一次断章……
武德九年,六月,癸亥日。
玄武门兵变已经过去三天,一开始,人们是错愕的,但随着此事在街头巷尾议论开来,错愕很快变成了另一种情绪。
看,我就说吧,李家那两个小子必要斗个你死我活,还是李二更厉害些。
帝王家的穷奢极欲百姓无法感同身受,他们的痛苦煎熬自也不可能被旁人理解。
除了百姓,长安城里还有两拨人忙了起来。
其一是各国的探子,尤其北境突厥和西南吐蕃的探子。
他们或轻骑出城,快马加鞭地赶往母国传递消息,或继续扮作商户、匠人、歌舞伎,蛰伏在一些官家周围,打探着宫中的动向。
好年头啊,入冬不用愁了。
大唐国本不稳,皇帝自然无心顾及边境安危,突厥和吐蕃只需大兵压境,劫掠一番,必能斩获许多粮食布匹钱财女人。
若劫掠得狠了,唐人受不住,朝廷或许还会出面,给些金银钱财,求蛮人退去。
好年头啊!
第二波忙起来的人就数长安官员,确切来说,是七品以上的官员。
就连一些只挂了个散官头衔的皇亲国戚,也纷纷走动起来,不知多少达官显贵家的会客间彻夜燃着烛火。
与之相比,七品以下的小官儿就轻松许多,他们位微言轻,手中的权利十分有限,除非个人有什么过人之处,否则有资格党争的集体根本看不上他们。
反正翻破天去也不过是继续给李家打工,圣上和新太子是喜也好,是怒也罢,都与他们无关。
出了大变故,这些小官心中欢喜。
上面会不会杀死或者撸掉一大串官员?若真如此,大家的位置是不是都可以往上挪一挪了?听说万年县衙就有个小小的八品县尉,已受到了新太子的青睐。
闫寸这个特例,给不少小官打了鸡血,大家每日清晨去衙署上班,都脚下生风,仿佛不是去上班,而是去迎接扑面而来的好运气。
上司们的脸色越难看,小官儿们的心情就越好。
这一天发生了一件大事。
圣上正式颁布诏书,立二儿子李世民为皇太子。
在此之前,不少秦王党羽出于舆论造势的考虑,已提前称呼秦王为新太子了,许多溜须拍马之人也附会着,以至于不明真相的人错以为李世民早就是太子了,太子的称呼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叫开了。
有了这道圣旨,秦王党羽的心终于落地。
诏书不仅保障了李世民的继承地位,还直接移交了大权。
据诏书原文记载:自今军国庶事,无大小悉委太子处决,然后闻奏。
有人猜测李渊被新太子软禁了起来。
李渊境遇如何,他此刻是何等的心灰意冷,只能通过诏书上的寥寥数语窥探一二。
这场仗,李世民大获全胜。
还有人猜测,自玄武门兵变后,再也不曾出过承乾殿的李世民被兄弟的鬼魂缠身,几近疯癫。
没人敢将这样的猜测说出来。
随着一道道敕令、圣旨颁布,谣言很快被压了下去,人们对这位新太子的赫赫战功、有勇有谋津津乐道,同时李建成、李元吉的缺点被无限放大,仿佛他们是什么祸国殃民的大奸大恶,足以与褒姒嫪毐并为同流。
外面的人忙活着,万年县衙也不清闲。
这一天,县令要开堂审案了。
刘家的杀人案。
好事的长安百姓最爱围观审案,民间一些落魄书生还会将案情写成传奇故事,集成册子,卖些饱腹钱。
今日围观的人却极少。
用后世的话来形容,有皇室的惊天大头条,其它新闻就甭想博关注了。
鸣锣三声,县令王方拙自布幔后转出正堂,坐在了高案之后。
安固及另一名书笔吏分别坐在高案下首两侧的矮几之后。
六名衙役手执荆棍,分立正堂两侧,刘伯已被押上了堂,跪在正中。
县令一拍惊堂木,高声道:“升——堂——”
书笔吏执笔准备记录,衙役们将背挺得更直,以示威严。
“堂下所跪何人?”县令道。
“小人乃是丝帛刘家的管事,名叫刘近泊,人称刘伯。”刘伯答道。
“本官问你,闫县令昨日从城郊一处捕猎陷阱内将你救出,是也不是?”
“是。”
“你且说说,为何只身去那城郊老林,又为何坠入陷阱?”
“那夜小人回到住处,见家中娘子神色有异,追问之下,娘子只说身体不适。
自从她有了身孕,成天到晚不适,常常胡闹,与我置气,我以为妇人怀孕辛苦,便不与她计较,所赚钱财也任由她去花。
可最近她脾气变本加厉,加之我的银钱几乎全被她拿去了,心里不痛快,我决定回到主家所在的坊内,喝点闷酒,晚间回我在刘宅的住处,凑合一晚,晾着她去。
可没成想,喝完了酒,我刚赶到刘宅附近,就看到许多手执火把的衙役皂吏进进出出。
不多时,翠翠和少主便被押解出来,还从家里抬出个脸上盖了白布的死人。
我有些怕,不敢上前搭话,便藏了起来,想着待天明了再托人去打探消息。
可谁知第二天城中就贴出了我的通缉布告,还说是杀人的重罪。
我可吓坏了,没过脑子,只想着速速逃离长安,莫被熟人抓住捆送县衙。
出城以后,我举目无亲,没有地方去,只能朝前走,饿了就摘些野果吃,渴了就喝河水溪水。
走了一天,天要黑了,我进了一处林子,窝在树洞随便睡了一夜。
待到第二天一早,我又往那林子深处走去。我实在没地方可去,林中的野果总归更多些,我想着若能找到一间猎户或樵夫废弃的小屋,暂居一段时间,避一避风头,总是好的。
我在林中游走时碰到一只野鸡,便想抓来好好吃一顿,存些力气。
那野鸡在前头呼扇着翅膀边跑边飞,我在后头紧追不舍。
我眼瞧见野鸡踩到一处地方时,那地面好似震动了一下。可它轻,又能飞,就没落入陷阱,我来不及驻足,一脚踩上,就掉了下去。
之后,我在陷阱内苦熬了三天,每日只能喝到一点从上头滴下来的露水。
我以为死定了,结果天无绝人之路,三天后我被误打误撞也掉入陷阱的闫县尉救了上来。”
“好,你出逃的前因后果,本官已清楚了,现在问你,你可认得车夫王三郎?”
刘伯突然回头,向身后望去,似在寻找什么人。
可他没找到。
他沉默着。
县令一拍惊堂木,大声喝到:“认不认得?!快说!”
刘伯被巨响吓得一缩脖子。
“认得。”他道。
“你且说说,是如何认得此人的?”县令又道。
“他……他是翠翠不知从哪儿找来的野男人,自打他出现,刘府就不得安宁。”
“怎么个不得安宁?”县令问道。
“少主一心对翠翠好,甚至想要违抗母亲的安排,娶她为正妻,可翠翠呢,她却与外面要啥没啥的野男人厮混。
少主伤心不已,书也读不下去了,整日寻死觅活。
我看着少主打小长起来,他何时受过这般委屈,听他一番哭诉,我决定将此事告诉主母。主母知道了定会赶走那个贱婢。
偏偏少主心软,念着一起长大的情分,说什么纵不能做夫妻,也还能以兄妹的情谊相互照应,真把人赶出去,她就只能自生自灭了,受了委屈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
刘伯长叹一口气,道:“我们少主啊,就是心太软了。”
“仅仅如此?”县令的手又摸上了惊堂木,警告道:“你可莫耍花样,否则有得是苦头让你尝。”
“还有还有,”刘伯忙道:“我曾给过那王三一笔钱。”
“什么钱?”
“就是……让他离开长安,离翠翠远点。”
县令靠在椅背上沉思片刻,这倒是他没想到的。
“谁的主意?”县令问道。
“是我与少主商量的。”刘伯道:“既要保全翠翠,又要赶走那王三,我们只能忍气吞声。”
“这办法是你提的,还是小刘员外提的?”
“我……记不清了。”刘伯道。
“那钱是谁出的?”
“我出的。”刘伯道。
“你?”县令讥讽道:“雇了你这倒贴钱的奴仆,刘家可真划算。”
“我与少主原就亲近,我从前糊涂,贪墨了刘府一些钱财,那之后便如芒在背,生怕主家查账,若我被揭穿,这张跟随主家40年的老脸,可往哪儿搁?
借着那次契机,我便向少主坦白了,少主当即表示不再追究,且待他继承家业后,还要加倍地给我赏赐。”
“那你给了王三多少钱?”
“十个银铤子。”刘伯道:“这是我贪墨的所有钱了,我自己还添了些,只多不少。”
“他拿了钱之后呢?可离开了翠翠?”
“自是没有,”刘伯道:“不仅如此,他还又找过我一回,又问我要钱,还威胁我,说什么主人和夫人都是他害死的,若我不听他的,他就要灭了刘家满门。
如此狂徒,简直叫人笑掉大牙,我自是不愿与他纠缠,便告诉他,再敢纠缠我就要报官了。
他一听报官,便逃走了,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
又过了没几天,我便上了通缉布告,哪里还顾得上操心什么王三。”
县令捋着颚下一把小胡子,对下首的笔吏道:“将他刚才所供述的话读来,叫他签字画押。”
笔吏开始宣读记录,县令观察着刘伯,见他神色如常,没有重听谎言时的拘谨不适,心想:莫非这老小子所说都是真话?
签字画押之前,县令又道:“若你撒了谎,本官可凭此供状治你的罪。”
“小人绝不敢撒谎,句句属实啊。”刘伯道。
“那好,你敢不敢与王三郎对质?”
“敢!”
答话时,刘伯膝行上前一步,态度十分坚定。
“带王三郎上堂来!”刘伯道。
县衙大堂的幕帘后,闫寸和吴关相邻而坐。
吴关的烧已退了,他这场病,来得快去得也快。退了烧,闫寸才肯带他来听审。
他依然虚弱,在硬凳上做了一会儿,只觉得屁股硌得生疼,腰也酸背也乏,便不时在凳上扭动两下,寻找着最舒适的姿势。
“不行你就回去。”闫寸低声道。
“别啊,正审到精彩处呢,对质什么的,想想就有意思。”吴关干脆起身,站一会儿解解乏。
他缓缓踱着步,踱到了闫寸身边,又道:“我还是头一次听咱们这位县令审案,不急不缓,调理清楚,细致入微,让人获益匪浅。”
闫寸点头,“多听一听,确能让人长进。”
“对了,”吴关又道:“听说你与县令聊了许久,是这案子有什么难点吗?”
吴关眨着眼睛求剧透。
“我们没谈此案。”闫寸道。
“哦?”
闫寸想了想,道:“告诉你也无妨。”
吴关感到他接下来要说的事有什么特别之处,便重新坐下,耐着性子听。
“我们说了些私事,关于娶亲。”
“你啊?”吴关道。
“难道是县令?”闫寸诧异于吴关的脑回路。
吴关挠挠头,讪笑一声,道:“我听说要先定婚约,你可定过?”
“有过,只是我那时小,不懂,”闫寸道:“要论起来,我那岳父在军中的职务还比我父亲高一些,我算是高攀人家了。”
“那恭喜你啊。”吴关苍蝇式搓手。
“你激动什么?”闫寸道。
“也没啥,就……没见过成亲是啥样,想见识一下。”
“自己成一个不就行了?”闫寸道。
“不了不了,我怕耽误人家姑娘,”吴关连连摆手,又追问道:“那你的婚事究竟怎么安排的?何时娶人家过门?”
“撇。”闫寸道:“我岳父家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我记得他家大女儿乳名叫青娘,比我大两岁。
小时候我母亲便曾指着她,说那是我媳妇。
小孩子哪儿懂那些,只是觉得她与别的小姑娘不一样,过家家时最好让她做我的媳妇儿。”
谈及童年往事,闫寸的嘴角微微勾起,总是冷峻的一张脸,有了些冰山开化的迹象。
“听起来,很……幸福。”吴关道。
“你可听说过一个词,叫好景不长。”闫寸脸上那抹难得的温柔迅速隐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