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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正文卷 第三百六十四章 神器密码

    年轻的李斯骑士与年轻的路德骑士一起相处,比较和谐。

    “路德先生,我带您参观一下城堡吧?”李斯骑士欠身说道。

    “好啊。”

    路德点了点头。随即,路德与爱莲娜,鹰之王一起开始参观庞贝城堡。从大厅内的纹章,油画谈起。

    “这是当代伯爵的父亲,先代伯爵李宁先生。”李斯带着路德走上了楼梯,环墙楼梯上铺着红毯,墙壁上挂着一幅幅油画。

    李斯骑士从最后一幅油画开始慢慢介绍。

    庞贝伯爵家历代的伯爵都是称号骑士,寿命大大延长,所以庞贝家虽然传承数千年,但是伯爵爵位传承却只有十几代。

    一幅幅油画介绍过去,李斯骑士来到了一位女伯爵的油画前。

    这位女伯爵的容貌与现在冰霜骑士,爱莎,庞贝有几份相似。

    长女是有机会继承爵位的,但是继承爵位后,除非女伯爵在没有弟弟的情况下才能把爵位传给儿子。

    但儿子必须姓庞贝。

    如果有弟弟,那么必须立弟弟为继承人。

    就像是白龙纹章,郁金香家族,幸格骑士是他姐姐沙林女大公的继承人。

    这位女伯爵的特殊不仅在于她成为了庞贝家的女伯爵,还因为她的母亲就是庞贝家引入了的冰霜血脉,她死后爵位由亲弟弟继承。

    但是她的儿子也姓庞贝,并形成了一个高产冰霜属性的庞贝分支,这支家族现在的扛把子,就是冰霜女士爱莎,庞贝。

    一代代的伯爵介绍过去,李斯骑士带着路德来到了初代伯爵的画像前。初代伯爵是一位非常英武的男子。

    他拥有庞贝家的传统金发,双眸凌厉且充满了桀骜不驯的气息,加上英武的面容,看起来绝非久居人下之人。

    “当我手握嗜血怪物,踏上战场的那一刻,我就是死神。”

    这样的人绝对不会屈服于哈布斯王之下为臣。所以,路德对于这位伯爵先生的爵位,有些疑惑。

    “我很疑惑,这位初代伯爵阁下,似乎不是会屈服于臣下的人。庞贝家的初代伯爵,真的是他妈?”路德问李斯道。

    李斯深深看了一眼路德,好敏锐。

    “初代伯爵阁下并不是哈布斯王朝的臣,是追封的。真正接受了爵位的是,二代伯爵先生。”

    李斯说道。

    “果然是这样。”路德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

    生前纵横天下,死后追封而已。

    初代伯爵,其实名不副实。

    因为他不屑于做伯爵。

    在初代伯爵的画像下停顿了少许时间,路德在李斯的带领下,参观了这座城堡主体。

    这座城堡主体总共有三百八十二间房间,处处挂着油画,充满了岁月沉淀的高贵气息。

    不愧是传承了数千年的家族。

    参观了城堡的主体之后,李斯带着路德来到了主体的外边,城堡主体的前方是很宽大的一处草坪。

    草坪的正中间,立着一座喷泉,喷泉上立着一尊雕像,看其容貌,仍然是初代伯爵阁下。

    此刻,草坪上有许多小孩在玩耍,总计有一二百人。

    “这都是伯爵阁下家中的孩子吗?”路德好奇问道,这位当代伯爵似乎很能生啊。

    “有的是,有的则是伯爵阁下收养的庞贝家孤儿。”李斯骑士的脸上露出了尊敬之色。

    “庞贝家之所以强盛了数千年,就是因为历代的伯爵阁下都非常照顾族人。孤儿,寡妇,不管血脉多么遥远,伯爵阁下都能够收拢,并将孤儿抚养成人。族人们都维系在伯爵的四周,庞贝才如此强大。”

    “家风很好。”路德点了点头。

    路德挺喜欢孩子的,又在人群之中看到了一个有趣的孩子,于是走了上去,弯下腰问道:“小家伙,你叫什么?”

    这是一个女孩,约五六岁的样子。长的很喜气,拥有很大很大的吨位,头很圆,腮帮子上全是肉,身上也全是肉,手臂仿佛是莲藕一样,肉一节一节的。

    女孩穿着一件连衣裙,手中拿着一个粉色布娃娃,坐在草坪上,看起来非常的文静。

    “西西,庞贝。”女孩脆生生道,声音意外的好听,奶萌奶萌的。

    “你好西西,我叫路德庞贝。”路德弯了弯腰。

    “您也好。”女孩很有礼貌站了起来,也对路德弯了弯腰。

    很喜人。

    路德很喜欢胖乎乎的孩子,可爱啊。所以路德也很喜欢肥龙时期的阿莲娜,经常抱在怀中。

    “不愧是庞贝家走出的人啊,不管血脉已经多遥远,总是血浓于水的。”李斯笑看着路德与西西打招呼。

    “小子,你问问他,初代伯爵叫什么名字。”就在这时,太阳脸在路德的脑中说话了。

    这家伙自从见了珍妮小姐后,一直装死,很少开口说话。突然开口,让路德小吃了一惊。

    对于这一番话,更是有点摸不着头脑。

    但路德还是拍了拍西西圆滚滚的脑袋,转身问李斯道:“在外流传的记录,或小说中都称呼初代伯爵先生,为庞贝初代伯爵,或者是大地骑士。我想问一下,他的名字。”

    “山崖。”李斯骑士回答道,“初代伯爵阁下并不是贵族,是平民。庞贝这个姓氏,是因为嗜血怪物别称“庞贝”。”

    “原来如此。”路德恍然,却也对庞贝家的家风十分的欣赏,承认家族的祖先是平民,这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果然是那个小孩。小子,你的父亲是唤醒不了嗜血怪物的。”太阳脸在路德的脑中说道。

    “为什么?”路德奇怪问道。

    “嗜血怪物以前应该不叫嗜血怪物,也不叫庞贝,是一柄非常非常普通的战斧,名字更普通,叫做猴子。”

    “曾经有一个孩子叫做山崖。他平民出身,非常优秀。小时候,他就有一把叫猴子的战斧,那个时候嗜血战斧已经被开发出来了。他非常希望拥有一柄嗜血战斧,并希望能拜博德曼为老师,成为一名大地骑士。”

    “后来他拜了博德曼为老师,真的成为了大地骑士,他又渴望拥有一柄神器。”

    “天下最重,最坚硬的金属做成的最强的战斧。”

    “拥有“极致轻盈术”,“极致锋锐术”,“极致坚固术”,“极致嗜血术”。”

    “最后我不知道怎么样了,因为我陷入了沉睡。但既然嗜血战斧成为了神器,那么就应该有器灵,器灵会遵循古老的传统,为后人服务。传承会有很多种,有血脉,有气息,有别的什么。但是如果是山崖的话,他会设置密码。只有知道这个密码的人,才能成为他拥有神器的主人。”

    “这密码就是山崖非常喜欢的一首曲子,“霍华德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