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正文卷 第九十二节 惩罚
第二天清晨,天浩带着几名亲信离开了磐石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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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炜必须死。
蒙香寨被攻击,从北面逃离寨子没多久就被抓……只要静下心的想想,谁都会发现这其中有蹊跷。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
蒙香寨、青龙寨、磐石寨,相互之间是一个锐角三角形。天浩带着大批俘虏从蒙香寨返回磐石寨,路程虽说比良栋带领军队返回青龙寨短,可良栋不会呆在青龙寨长时间休整。他虽然打赢了蒙香寨这一仗,却几乎没有得到战利品。
天浩仔细询问过俘虏,很多人都说逃离寨子的时候,头领景中已经下令点燃仓库。通过战场观测与战斗时间分析,估计寨子里的粮食和布匹已经被烧得所剩无几。
酝酿了那么长时间,秘密派出庞大的军队,却得到这样一个结果,无论换了是谁都会大发雷霆。
现在前往雷角城,献上大批蒙香寨的俘虏,正是时候。
从浩平那里得知消息,直到后来针对蒙香寨设置种种计划,天浩从未想过要吞下这些人。
文明时代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有些钱可以拿,有些钱连碰都不能碰。
鹿族人擅长纺织。
牛伟邦身为一族之长,区区蒙香寨三千余人的财富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之所以大动干戈,偷偷摸摸安排军队化整为零从青龙寨出兵,目的应该就是鹿族的纺织技术和熟练工人。
良栋进攻失利,这件事情肯定会一查到底。
与其被查出来是自己私下截胡,不如大大方方把这批鹿族人主动交上去,换取更多的好处。
……
雷角城。
牛伟邦坐在高大的王座上,他左手反向杵着膝盖,上身前倾,右手握着一颗约莫有拇指大小,不知道具体是什么质地的珠子,在掌心里慢慢摩挲。
半米多高的五层台阶下,赤身裸体的良栋跪在地上,他低着头,颤抖的双手直接触摸冰冷石砖。身后,一名凶神恶煞的壮汉手持皮鞭,鞭梢划过空气,发出令人心悸的呼啸,一次又一次准确落在良栋的背上,很快变得皮开肉绽,血痕淋漓。
侍卫队长刚典光着上身站在侧面。他紧抿着嘴唇,在伤痛与寒冷的混合进攻下浑身直打哆嗦。他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发出声音,只能死死咬住牙齿,冷漠注视着正在受刑的良栋。
刚典十鞭。
良栋三十鞭。
暴鬃熊皮下面有一层质地坚韧的内膜,厚度约为三毫米。把这层膜割下来,用熬化的熊油浸泡,三天以后取出晾干,然后继续浸泡……这样的过程往复五次,就成为制作鞭子的最佳材料。不会轻易折断,柔韧中不失坚硬。正常力度一鞭子下去,即便是皮糙肉厚的北地蛮族,同样也会皮肤绽裂,流出鲜血。
蒙香寨战斗结束后,良栋一秒钟也没有耽误,带领军队第一时间返回了雷角城。他很清楚自己这次办砸了差使,没有胆量吞没从蒙香寨搜刮到的那点儿战利品。连同破寨后抓住的一百二十二名俘虏,一起献给了部落族长。
这不是牛伟邦想要的结果。
三十鞭已经抽完,良栋疼得脸色惨白,整个人几乎瘫在地上。他大口喘着粗气,目光麻木,默默注视着从后背上不断滴落下来的那些血,在地上形成一个不太规则的人形。
牛伟邦眼里释放着愤怒火焰,他不由自主加重了左手的力气,按紧膝盖,冲着已经收起鞭子站在台阶侧面的行刑手破口大骂:“我让你停了吗?给我打,再打三十鞭,然后砍断这个混蛋的腿,把他扔出去,分给外面那些饿鬼。”
雷角城里也有穷人。尤其是冬天,没有食物来源的他们越发感到饥饿。
刚典本想开口替良栋求情,听到最后一句话,吓得连忙再次咬紧刚松开一丝缝隙的嘴唇。
良栋猛然抬头,难以置信的眼睛里满是绝望,他不顾一切拼命磕头,脑袋撞击地面发出“咚咚”的响声,一个劲儿的连声哀求:“饶了我吧……请大王再给我一次机会,再给我一次机会啊!”
神情凶狠的牛伟邦死死盯住良栋,咬牙切齿发布命令:“拖出去,现在就给我砍了他的脑袋。”
在这里,他有绝对的权威,无人违背。
两名如狼似虎的侍卫急匆匆走进大殿,分从左右按住良栋肩膀,顺势抓住他的胳膊,将整个人倒提着从地上拎起,不顾挣扎,以不可抗拒的力量拖着他往外走。
“先等等。”一个沙哑的声音喊住了侍卫。
牛伟邦王座右侧的房门从里面被推开,一个将近三米的高大身影走了出来。见状,雷牛王连忙离开王座,站起来,对着来人躬身行了一礼。大殿上的侍卫们纷纷跪下,就连被倒拖着已经走到大殿门口,遍体鳞伤的良栋,也强忍剧痛,以最标准的动作跪拜下去。
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他穿着质地昂贵的裘皮大衣,做工考究,无论款式还是质地,都与普通蛮族服装有着显著区别。手里杵着一根硬木拐杖,顶部镶嵌着一头黄金质地的有角怪兽,只是做工粗糙,难以分辨究竟是什么。
部族王座只能是族长一人专享。牛伟邦直起身子,对老者身后的侍卫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点头,连忙转身跑回内屋搬来一把椅子。老者侧身坐下来,他看了一眼神情恭敬的牛伟邦,轻轻叹了口气,带着明显可以听出的不满,慢慢地说:“事情办砸了,该罚的当然要罚。身为一族之首,必须一言九鼎,该罚该杀,事先就应该想好。若是已经罚了又觉得不够,想要杀他泄愤,那你以后如何取信于人?”
平时狂傲的牛伟邦在老者面前大气也不敢出。他低着头,唯唯诺诺:“国师说得是,在下谨遵国师之令。”
老者是牛族国师巫彭。除了尊贵无比的牛族陛下,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他脸上全是皱纹,密密麻麻长满了老人斑。坐在那里,有着不怒自威的上位者气势。巫彭注视着跪在大殿边缘的良栋,额头附近的皱纹开始朝着眉心位置集中:“蒙香寨这件事你办得很糟糕。五千打三千,到头来只抓住百十个鹿族人。没有粮食,没有布……哼!要不是刚典为你说话,证明你没有在中间上下其手吞没东西,你以为你还能活到现在?”
良栋心里丝毫不敢有怨气。他顾不得后背伤痛,捣蒜般跪在地上连声哀求:“求大国师开恩,饶了我吧!”
“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国师巫彭厌恶地从良栋身上收回目光:“剥去他左臂上的皮,从此贬为平民,永不录用。”
按照北方蛮族的规矩,有身份的人都会在左臂上烙下痕迹。十人首、百人首、千人首……就像文明时代的个人身份证,或工作证。
刚刚从死亡阴影里挣脱的良栋呆住了。
对他来说,这是个更可怕的噩耗。
青龙寨是人口数量过千的大寨,他这个头领是真正的千人首。一旦被剥皮去烙,就什么也没有了。
良栋以更加猛烈的力度拼命磕头,发出凄惨无比的哀嚎:“求大国师给我个机会,我再也不会这样了,我……我一定会把交代的事情办好,一定……”
巫彭安静地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看着良栋跪在那里折腾。直到他没了力气,额头上的皮破了,满脸是血瘫在地上,这才直起身子,发出带有恨意的冷笑。
“我从三年前就开始关注青龙寨。良栋,你的寨子距离鹿族人最近。按理说,你应该与他们接触频繁,要么用粮食换布,要么打过去,抢人抢粮。你倒好,呆在青龙寨无所事事,整天就琢磨着对付自己人。三年了,青龙寨的人数非但没有增加,反而越来越少。当然,每个头领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办法,你用女人刺激男人,让他们变得更加好斗,这我没意见。可结果呢?青龙寨的女人被你一年年的折腾光了,现在只剩下几百个男人。”
“我这次已经给了你最好的机会。”巫彭嘴角露出一丝残酷的冷笑:“雷角城出兵五千,由你统领攻取蒙香寨。要是你干得漂亮,我也不介意你吞下几百个女人充实青龙寨。可是你看看,到头来损兵折将不说,你给我带回了什么?”
良栋浑身颤抖,鼓起勇气,结结巴巴地辩解:“……蒙香寨的人新开了一道门,他们都从那里跑了……我什么也不知道……我……”
“你是吃屎长大的吗?”巫彭苍老沙哑的声调听起来尤为低沉:“长达几个月的准备时间,你为什么不派人到蒙香寨打探情况?新开一道寨门虽说不是什么大工程,但只要多加留意就能发现。告诉我,你派出去多少探子?他们都给你带回了什么消息?”
大滴的鲜血从良栋头顶滑落,掉到了鼻尖上,又从这个位置缓缓坠下。他感觉整个心脏被恐惧填充,没有留下丝毫缝隙。
“青龙寨的人很能打。”
“你是个带兵的好手,非常不错的能人。”
“青龙寨是我们牛族牢牢钉在边界上的一颗钉子,随时都可以用来对付鹿族人。”
巫彭以极慢的动作转过身,抬起被皱纹压住的眼睛,满是讥讽看着站在侧面的雷牛王牛伟邦:“这一切都是你告诉我的。我历来都相信下面的人说话,因为他们最了解事实,接触的次数也最多。你倒好,给我推荐了这么一个废物!”
牛伟邦站姿僵硬,一言不发。
他自己也不了解实际情况。
“我们需要布匹。”耳边再次响起国师巫彭沙哑的声音:“我们牛族的领地位于整个大陆的最北边。这里天寒地冻,御寒是个大问题。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从鹿族人那里学会了种植棉花,偷偷摸摸学会了造纺织机……必须承认,鹿族人在这方面的确很有天赋。几百年了,他们接连改进织布机,效率超过我们好几倍。鹿族有明主,接连几任大王都很精明,族内规矩森严,我们可以用粮食找他们换布,但只要涉及到织机和技术就没得商量。陛下和我一直想要改变这种状况,甚至不惜一战。”
“若只是鹿族一家也就罢了。但他们后面有很多人支持。虎族、狮族、豹族、熊族……呵呵,一个个都见不得我牛族好,都想把咱们活活困死在这冰天雪地。”
“我们随时可以对鹿族人动手,但绝不能爆发全方位战争。蛮族内部皆兄弟,最大的敌人是南方白人。这个道理你们应该懂,也必须懂。”
“这次虽然攻下了蒙香寨,整体计划却失败了。逃走的那些鹿族人会把消息传回去,他们边境上所有寨子都会提高戒备,再想有类似的机会就难了,说不定明年他们还会拒绝与我们交易,到时候……唉……”
大殿里鸦雀无声,巫彭觉得说够了,也懒得继续看着这些畏首畏尾,无法提出任何建设新意见的废物。他撑住椅子扶手慢慢站起来,这简单的动作忽然让他觉得筋疲力尽。完全出于心理上的错觉,并非真正的体能衰竭。越是这样,巫彭就越觉得悲哀————堂堂牛族,几百年来一直是扼守锁龙关的主力部族,除了正常的军事物资供应,无法从其它部族得到援助。各部落都在死守着族群拥有的技术秘密,谁也不肯公开。照这样下去,北方蛮族被南方白人全面超越,只是时间问题。
一名侍卫急匆匆跑进大殿,在台阶下面单膝跪倒:“启禀国师和大王,磐石寨头领求见。”
“让他滚!”正处于怒意焦点的牛伟邦此刻听不进任何一个字,他发出狂怒咆哮:“抽他三十鞭,逐出雷角城。”
国师巫彭沉默着看了一眼进来通报的侍卫,眼底掠过一丝嘲讽。
有资格在雷牛部族首领身边担任侍卫的人,除了具备本事,还必须拥有眼色。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