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真相:支柱 第47章 团伙
接下来,骆浩朋除了提供一份更加细致的名单之外,便一问三不知,松哥也没了继续问下去的兴趣。
这还是因为林楚的死刺激到了他,他迫切希望警察将凶手逮出来,所以非常配合,否则的话,他几个哥们儿的身份,恐怕一人都不会透露。
那个姓熊的男人进入眼线,已经算是不错的收获了——这个人,先前调查可一直都没出现。
松哥打了个电话,得知最近发生的几起重机车被盗、被抢,另有一名车主被砍伤的案子,已由区分局刑侦大队立案侦办,他便打了个电话,叫本案的主办人过来把骆浩朋领走。
跟着,他又将情况上报给苏平。
“怎么样?”等他挂断电话,祁渊忍不住问道。
“等大队的同事把骆浩朋带走,咱们继续走访,看能不能锁定这个人的身份。”松哥说:“苏队和荀队那边也会查查,他们觉得这个熊姓男子疑似有组织犯罪分子,会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的同事问问。”
“哦。”
……
区分局刑侦大队的人效率蛮快,十来分钟便到了,将骆浩朋给带走。
松哥也放下心来,领着祁渊继续在南湃新村内走访。
一上午时间过去,却收获寥寥——很多人都知道那个熊姓男子的存在,但都和他不熟,仅仅只是见过几次面罢了。
关于林楚的近况,知道的也跟骆浩朋大同小异,都说她最近似乎碰到了什么烦心事儿,但具体什么事儿没人清楚。
“这个林楚,怎么觉得她最近有些神神秘秘的?”祁渊皱眉道:“也没得罪人,又不肯说碰到了什么事儿,啥情况?”
“看样子这个熊姓男子才是本案的突破口。”松哥说:“可这家伙究竟是谁呢?竟然没一个人认识他。”
顿了顿,他又摸出手机,说:“我给图侦科的同事打个电话问问吧,希望他们那能有……”
话音未落,手机响了,他呃一声,赶紧接通,问:“苏队,怎么啦?”
“那人身份查到了,他叫熊义坤,宏德人,今年三十九岁,涉嫌参与有组织犯罪活动,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盯了他许久,连带着他身边人也有注意。
他们发现,他身边有个跟他关系相当亲密的女人,看面容面貌和身材特征就是林楚没错——哦对了,林楚爸妈中午赶到余桥了,老凃做过亲子鉴定,可以确定死者就是林楚无疑。
另外,图侦这边也有所发现,抛尸人确定了,三个,有组织犯罪侦察大队这边的同事发现,抛尸人都是熊义坤手底下的马仔,这人有重要犯罪嫌疑。”
松哥赶紧问:“那我们现在是要去把熊义坤……”
“不,不着急,你们先回来。”苏平时候:“这桩案子或许并非寻常的杀人案,而是涉及有组织犯罪。
那就非同小可了,我们必须得保证将整个团伙都给端掉,决不能有漏网之鱼,得徐徐图之才好。”
“明白了,那我们这就回去。”
挂断电话,他把事情和祁渊大概一说,便道:“总之,先回去吧。”
“嗯。”祁渊轻轻点头,但紧跟着,脸色又变了变,说:“遭了!”
“怎么?”
“松哥,”祁渊赶紧说:“据我所知,这帮家伙应该都蛮谨慎的,从他们处理尸体的手法也能看得出来。
如果说,这案子真就不了了之,他们或许还没什么动作,但既然已经曝光了,而且咱们大张旗鼓查了好些天,难保他们不会收到风声,提前开溜……”
“我还以为是什么呢。”松哥松口气,露出微笑,说道:“这个问题倒不用担心,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的同事盯着呢,跑不掉。
况且,案子曝光总得查不是,总不能遂了凶手的愿,让案子连曝光的机会都没有吧?”
“倒也是。”祁渊轻轻点头。
松哥又接着说:“碎尸案,痕迹不是那么好清理的,证据也不容易毁灭,他又跑不掉,放心吧,总会将他缉拿归案的。嗯,先回去吧,回去再说。”
……
半小时后,两人回到支队,一打听,得知荀牧、苏平召集了一帮人在大会议室,便直接过去。
会议似乎还没开,松哥敲了敲门,便领着祁渊一块进去找了个位坐下。
祁渊左右看看,轻声说:“松哥,好多生面孔啊。”
“那些都是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的同事。”松哥也压低声音道:“简单理解,打hei的,也隶属于刑侦支队。
但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相当危险,所以苏队和荀队一直在刻意降低他们的存在感,你没怎么见过也是正常。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除非必要,不然他们和咱们平时并不怎么有交流,不然案件性质早就明确了,也不需要费那么大的周章。
嗯,除了他们外,支队里还有个缉毒大队,受支队领导,同时接受禁毒局指导,同样也很特殊,你应该也没怎么见过。”
祁渊轻轻点头。
两人又等了一会儿,会议室内陆续有刑警进来。
“人到齐了。”苏平站起身,看向一位中年刑警,轻声说:“老孟,你给大家伙说说你们大队掌握的情况。”
他立马站起身,敬了个礼,随后捧起笔记本,瞧了两眼,说:“我就直接讲重点吧。
据查,熊义坤及其团伙,主要涉及罪名包括走私、聚赌、强迫及组织他人卖淫等。
其中以走私为主业,包括但不限于以象牙、虎骨等濒危保护动物制品、因素花、因素壳等因素制品,以及土质滑膛枪械等。
另外,他仅仅只是该非法团伙的主要话事人之一,排行老六,负责两个非法赌场的生意。”
苏平捏捏下巴,问道:“整个团伙的主要脉络摸清楚没有?”
“还没有,正在查。”老孟摇头道:“去年年初,我们派出的卧底便已经成功打入该团伙内部,但他们行事相当谨慎,目前获取的信息及掌握的证据有限,否则我们早就向你汇报申请人手将该团伙捣毁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