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的骨头:正文卷 第六十一章 荣耀在,则心依旧(为熬夜码字的帅气作者加更~)
跟气球人简朴的建筑风格完全不同,雷龙王国的都城尽显中世纪欧洲的奢华风格,整条街道上铺满了做工精致的砖块,两侧的建筑有点类似于哥特式的风格。
叮叮叮。
一辆满载着货物的马车在街道上疾驰而过,车头上挂着的风铃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提示着路边的行人注意让行。
身穿华丽衣裳的居民在街边的商铺走动,商铺内,服装、饮食、酒馆等各行各业应有尽有。
租不起商铺的,则在街边的角落搭起架子,摊子上面摆满了红彤彤的水果,或者是香气四溢的烧饼烤肉等等。
从这一条小小的街道上,就能窥见人族的大概生活风格。
林志双手交叠,背靠在一座较高的建筑物顶部,眼眶内的幽蓝火焰注视着繁华无比的人族街道。
脚下,是烧制而成的红色瓦砖。
他的旁边,小骨头蹲在屋顶上,伸手将一块块瓦砖掀开。
见到瓦砖下摆满了各种粉红色家具的房间后,又小心翼翼地将瓦砖盖上。
它特别想跳下去,去里面看看那些毛茸茸的玩具,但是耙耙刚才说过,不能随随便便闯进女孩子的房间。
所以,它只能按耐下心中的好奇,反反复复地掀砖,然后盖回去。
“先前明明感觉不到他的意识了,怎么现在,又突然能够感觉到了。难道,是什么人将他给复活了?这个世界,居然还有这种起死回生的手段么……”
林志将嘴里的草根吐出去,体内的诅咒之力向四周蔓延。
在进入雷龙王国的时候,他便感知到了诺亚斯特王子的气息。
从气息的移动轨迹来看,很快,诺亚斯特王子便会经过这条街道。
对于诺亚斯特的意识居然重新回归身体这件事,他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毕竟那是连自己的诅咒都无法办到的事情。
从这个方面上来讲,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堪称百花齐放。
不仅仅是诅咒力、吞噬力、缩放力、附加力等十大种族的常规力量,还有存在着诸如复活已死之人的秘术等等,这些使用个体较少的稀有力量!
当然了,现在的林志并不知道,这是戒指老爷爷跟油灯恶魔合作后的成果。
当然,还得再加上诺亚斯特的意识极为坚定,承受住了难以想象的痛楚,还有林志对骨架的不灭诅咒,这才得以让诺亚斯特成功活过来。
正常情况下,想要集合这么多的因素让一个人复活过来,基本上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尽管心中充满好奇,但林志现在却一点都不着急,待在人家的屋顶上静静地等待诺亚斯特王子的出现。
“快看快看,那个变成骷髅的诺亚斯特王子过来了!”
突然,也不知道是谁叫喊了一声。
一时间,整个街道所有人族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去。
林志微微侧目,只见繁华的街道尽头,一匹纯白色的战马缓慢地走来。
战马上坐着一个身姿挺拔、穿着银白色铠甲的身影。
威风凛凛的铠甲顶端,不再是那张英俊帅气的脸,而是一个看不出任何表情的骷髅头!
“诺亚斯特王子……”
街道旁边,衣着华丽的年轻少女呆呆地望着马背上的白骨骷髅。
换作以前,见到风度翩翩的王子,她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冲上去,高声呐喊着“诺亚斯特大人”。
而现在,阴森木讷的骷髅头像是这世间最为沉重的枷锁般,将她牢牢锁在地上。
少女鼓起勇气朝着诺亚斯特迈出一小步,正好诺亚斯特空洞的眼眶转过来,注视在她的身上。
“啊!”少女惊吓了一声,连连倒退,再也不敢上前。
随着骷髅化的诺亚斯特的出现,热闹非凡的街道一时间陷入了某种诡异的寂静之中。
如果不是皇室证明的事实,所有居民打死都不愿意接受,那个浑身闪耀着光芒的雷龙国王子,居然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他们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不让心中对于骷髅天生的厌恶、抗拒之情流露出来,但脚步却还是在不自觉地后退。
要让他们接受雷龙王国的王子是一副白骨骷髅,实在是太难了……
“妈妈!那个丑丑的家伙,才不是王子大人!我见过王子大人的!!”
沉默的人群里,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小萝莉指着战马上的诺亚斯特,小小的眼神里充满了坚定。
“嘿嘿,小鬼,那确实就是咱们高高在上的诺亚斯特王子哦!”
一名穿着邋遢的混混走了出来,早就看王子不顺眼的他对着小萝莉哈哈笑道:“你看,他不是骑着自己的白马呢吗?”
“不可能!王子大人,王子大人不是这样的!!”小萝莉拼命地想要反驳,但看着那只有王子才拥有的纯白色战马,又找不出任何语言。
“不不不,雷龙王国的王子,就是这样的。”混混指着诺亚斯特,神色乖张。
奇怪的是,周围的大人们,也都默默地别过脸,没有吭声。
“不是的!不是的!王子大人……王子大人,才不是……呜哇哇哇!”
说到最后,小萝莉哇的一声扑进妈妈的怀里,哭得非常大声。
诺亚斯特坐在马背上,气球人宣布停战的消息还没有传来,他正打算去战场上支援诺露莎姐姐。
他那空洞的眼眶直直地望着前方,从昔日的众人追捧到现在的沉默相待,并没有给他造成多大的心理伤害。
哪怕是以现在这副白骨骷髅的状态活着,他也没有忘记心中的荣耀。
荣耀在,则心依旧。
“没想到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人族,还是如此迂腐不堪啊。”
诺亚斯特右手手指上,一枚古朴的戒指散发着微弱的光芒,白发老爷爷出现在他的意识深处,感叹着当下的人族。
“嘿嘿,说你们人族善良,有时候又杀人不眨眼,说你们人族残忍,有时候又连只蚂蚁都踩不死,要不是两千年前人族大帝崛起,你们这个虚伪的种族,怎么可能有资格挤入十大种族?”
诺亚斯特的钢铁铠甲内,一盏油灯悬挂在他的肋骨中间,油灯口滚滚青烟溢出,弥漫在诺亚斯特全身的骨头上。
诺亚斯特的意识是以青面恶魔作为容器承载而成,他的身体被林志诅咒成永世不灭,除非施加诅咒的林志死亡,诅咒才会消失。
所以,油灯就成了他唯一的命脉。
油灯被毁,诺亚斯特的意识便会跟着消散殆尽。
“少在那边高下立判了,你们恶魔族,不还是依靠着古魔王才飞速发展的?不过就是比人族文明长久了几千年,真要说品性起来,你们恶魔族也好不到哪里去!”白发老爷爷强势回击。
“仔细听清楚了,我可没说恶魔族有多么高尚,你这胡须都可以把自己上吊了的糟老头子!”
“你说什么?你这大白天出去都能把小孩吓哭的丑东西!”
“我丑?有本事你再说一句,老子当年在恶魔族里,那可是一等一的帅哥!”
“我呸!!”
没一会的功夫,两个金手指般的存在便在诺亚斯特的意识深处,很没有世外高人的模样骂起街来。
诺亚斯特无奈地摇了摇头,从他“复活”到现在,这已经不知道是他们第几次吵架了。
“也不知道诺露莎姐姐,会不会接受我现在这副模样……”
诺亚斯特王子望向人族与气球人的交界方向,想起那个从小崇拜到大的持剑背影,坚定的内心第一次出现松动。
他可以毫不在意城镇居民对自己的疏远,甚至没有半点犹豫地拒绝父母的挽留,执意前往战场。
但唯独害怕的,就是诺露莎姐姐对自己的看法。
如果连诺露莎姐姐都对变成白骨骷髅的自己心生厌恶,那他绝对会当场崩溃!
怀抱着这份唯一的忐忑不安,诺亚斯特在居民们指指点点的注视下,一点点穿过城门,离开雷龙王国的王都。
刚走出王都没有几百米的距离,一大一小两只不死骨族,便出现在了他的视野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