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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厕所通异界:正文卷 第99章 深夜的酒局

    “好了!阿勇就先回去了;如果可以的话不要太辛苦了,还有记得早点休息。”

    在晚上十一点钟的时候,漂亮妹子拉着宋勇的手,嘴里如此的叮嘱了一番,这才走出了巷子,就坐上了等候在路边的奔驰大G。

    今天的晚上,王欣然没有让宋勇送她回去。

    主要是她在十点钟的时候,才想起自己的姐夫李老板,一直都在记挂着有关于那条玩意的事情。

    似乎她在从宋勇那里得到确认后,应该需要发了一个信回去。

    告诉他所需要的东西,刚好宋勇的手头上就有一个,不对!应该说是一条;等到今晚宋勇送她回去的时候,她就会顺手带回来。

    然而,不管是宋勇还是王欣然,都低估李二柱、李老板对于这条东西的重视程度。

    他连区区的两、三个小时都等不了了,直接让王欣然发了个定位之后开车过来。

    嘴上美名其曰的说的很好,因为身为姐姐的王欣雨不放心自己亲妹子,让他早点将人接回去休息。

    实际上嘛!不过是想早点将东西拿到手而已。

    王欣然上车之后,李二柱的第一个反应不是直接开车走人,而是接过了王欣然手里提着的塑料袋。

    他打开了袋子后,往里面不过是瞧了一眼。

    然后,这个中年男人就能强烈的感受到,就算在叶子的包裹之下,依然是一股浓郁的腥臊味传来。

    坐上了副驾驶的王欣然,原本还是忙活着给自己系上安全带。

    但是这股浓郁的味道一出来,她几乎是立刻就捂住了鼻子;一时之间,她满肚子的羊肉都差点吐了出来。

    接下来的时间里,漂亮的妹子王欣然惊恐的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她心目中办事稳重、可靠的姐夫李二柱,居然是将头低下脑袋伸进了袋子里,然后用力的来了一个深呼吸。

    等到抬起头之后,李老板的脸上满是迷醉之色。

    如果要是用上一句,她最为熟悉想形容词来形容的话:就是这个味……

    送走了最后的一桌客人,就连王欣然都离开了之后,宋勇就与棍子和江哥,三人将乱糟糟的场地收拾完毕。

    然后,自然是他们这些自己人,开始喝酒吃肉的幸福时光了。

    他根本就不知道被吓坏了的妹子王欣然,已经准备将姐夫李二柱的诡异行为,回去之后全部告诉自己的亲姐姐。

    至于接下来可怜的李老板,到底是跪榴莲、还是跪键盘,这一切都不在这个妹子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被放在灶台上的那一大锅猪肺,早在九点钟的时候,宋勇就拜托着阿梅姐打开了火。

    经过了两个小时的大火炖煮之后,这么一大锅的猪肺早就是被煮的相当入味。

    就在士多店的门口,三人摆好了碗筷、开好了啤酒之后,宋勇总算是揭开了一直盖着的锅盖。

    顿时,又是一股区别于烤肉香味的异香,在周围开始弥漫了起来。

    只是到了这一刻,周围众多的夜宵小店的老板们,对此所拥有的却全部都是感激,再也没有了一点意见。

    理由非常简单,那么一个小小的羊肉串摊位,所能接待的人员实在有限。

    但是在弥漫的香味之下,居住在周围和路过的无辜群众们,就此打算吃点东西的人数实在太多了一些。

    他们眼见这那被挤得到处是人的小摊位,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去其他的小店吃点东西,安慰一些造反的肚子。

    这样一来,就连那家兰州国际的拉面,生意都开始火爆了起来,最少都比平时好了一半。

    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心中哪里还有半点怨气。

    甚至,某些小店老板在脑海中,曾经所盘算过的一些阴损的盘外招数,现在也是彻底的被放弃了。

    ******

    “都是兄弟,感谢的话我也不多说了,走一个先。”

    说完之后,宋勇挥舞着啤酒瓶子,分别与坐在左右的江哥和棍子,手里的啤酒瓶轻轻的碰撞了一下。

    然后,在‘咕咚、咕咚~’声中,三人各自一口气干掉了半瓶啤酒。

    一晚上的辛苦,在冰凉的啤酒下肚之后,简直是要爽到了飞起;甚至,江哥都觉得自己在第一次夜宵喝酒时,喝出了如此畅快的尽头来。

    可是很快他就知道了,自己还是太过年轻了一些。

    因为放下了酒瓶之后,宋勇拿起了筷子对着他和棍子示意到:“来一块试试,应该味道还不错。”

    对于猪肺这种食物,江哥也不是说非常的排斥,但是也就是那么回事;在宋勇的热情招呼之下,他往嘴里夹了一块。

    两秒之后,江哥的眼神都变了。

    入口爽滑、又有嚼劲,不但没有曾经吃过的猪肺的那种半点腥味,反而是稍微咀嚼一下之后,就能感受到了难言的鲜美。

    足有半个手掌大小的滚烫猪肺,在极短的时间被江哥消灭了一个干净。

    接着,他又往嘴里来上了一口冰啤酒,一冷一热的感觉交织在一起,一股爽劲直冲上了他的天灵盖。

    在这一刻,江哥明智的做出了一个决定,自己兜里的那点钱还是不拿出来了。

    这并不是他舍不得这点钱,而是非常清楚那点钱,想要支付这锅猪肺的账单,想都不要去想。

    甚至,他的心中还有了一个魔鬼般的冲动:

    要是每天晚上都有着这样一顿伙食的话,每天来帮忙宋勇这吊*毛干活,其实也是蛮爽的,比买彩票都要爽……

    宋勇的这一顿三人夜宵,并没安静的吃下去。

    人手一瓶的啤酒都没有喝完,好吃的猪肺每人才吃了两、三块,一个人影就踩着‘叮叮’作响的高跟鞋,来到了他们的饭桌前。

    来人是个二十几岁的少妇,有着姣好的面孔和匀称的身材。

    在加上身上清凉的短裙,还有脚下长长的高跟凉鞋,看起来相当的有诱惑力。

    发现来人之后,宋勇和棍子都没有了继续的心思,见状之后江哥也放下了筷子;因为来人正是昨天晚上,帮了他们一个大忙的阿晓。

    都不用他们问出心中最关注的问题,阿晓就开口说了起来:

    “没事!你们继续吃你们的,我就是过来告诉你们一声,昨天的事情都搞定了;那个小男孩的家人由局子里的人负责帮忙寻找,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

    “另外,有关于你们两人的面目我一点都没有,就不用担心后面的麻烦事情了。”

    说完之后,阿晓就打算走人。

    而听到了这个好消息之后,宋勇心中说不出的畅快;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麻烦,另一方面是为那个天使一样的孩子感到高兴。

    这样的情况下,宋勇哪里会让阿晓马上离开。

    嘴里热络的招呼着蓝姐:“阿晓姐,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一起吃点、喝点呗!”

    受到了邀请之后,阿晓也不显得矫情,自己拖过了一条凳子就在桌边坐下;宋勇见状,连忙起身去打算拿套新的碗筷。

    就在这个时候,已经打烊的小摊位又有人来了。

    这次是那个叫做马小军的白领青年,他匆匆的走过来之后,看着已经收摊的烤串摊位,眼中的失望那叫一个明显。

    对此,宋勇直接来上一句:“秘制猪肺大餐,不介意的话就一起?”

    马小军也是个性格干脆的人,同样是拖着一条凳子在桌边坐下,用实际动作代表了他的决定。

    于是,在午夜的时间里,士多店外的路灯之下,一行五人大口的吃着猪肺,大口的喝着冰啤酒。

    期间,五人闲聊着一些八卦,样子看起来倒也是非常的开心。

    只是宋勇总是莫名的觉得,笑声特别豪放的白领青年马小军,心里似乎有着什么事情。

    这样的情况,直到他们开始打开第四箱的啤酒的的时候,马小军猛然的趴在了桌子上,大声的哭泣了起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