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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的科幻世界:流浪地球 第四百二十四章 中国太阳

    二十分钟后,伴随着系统的倒计时,庞学林缓缓闭上了双眼。

    “十,九,八,七……三、二、一,欢迎宿主来到中国太阳世界。”

    庞学林睁开眼,天还黑着木质的窗棂隐约传来一丝光亮,一股淡淡的寒意

    从破碎的窗纸以及歪歪扭扭干裂木棱缝隙里透进来。

    在床的那头,传来打雷一般的呼噜声,还能闻到一股浓重的脚臭味。

    庞学林重新闭上眼睛,系统给出的身份设定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位面:中国太阳世界

    身份:庞学林,十六岁,小学三年级时父母双亡,寄养在堂哥水娃家,平日在家务农。

    任务:利用中国太阳工程,探索尽可能多的恒星世界。

    任务奖励:

    第一,每完成一个恒星世界探索,就可以奖励宿主一次重返过往位面世界的机会。

    第二,随机抽取位面世界的一项科技作为奖励。

    庞学林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严肃起来,中国太阳世界的任务难度,比他想象的要大很多。

    在小说的原著,“中国太阳”是位于太空中的一个巨大的反射镜,通过反射镜将阳光聚焦到大气层内的某个点,从而改变某个区域的气候环境。

    正是利用中国太阳,科学家们改变了整个大西北的干旱环境,使之成为了塞外江南。

    在即将要退役的时候,身为第一代太空产业工人的代表,水娃提议中国太阳改造成一艘恒星际飞船。

    利用太阳的光压,对其进行加速,使之成为一艘恒星际飞船。

    按照计划,“中国太阳将”首先进入金星轨道之内,尽可能地接近太阳,以获得更大的加速光压和更长的加速距离。

    这将通过一系列复杂的变轨飞行来实现,其行驶方式很像大航海时代驶逆向风的帆船。

    等到“中国太阳”加速到一定速度后,七十天后,它将通过火星轨道;一百六十天后,它将掠过木星;两年后.它将飞出冥王星轨道成为一艘恒星际飞船,飞船上的所有人将进人冬眼;四十五年后它将掠过半人马座,宇航员们将短暂苏醒,自中国太阳启程一个世纪后,地球才能收到他们发回的关于半人马座的探测信息。

    然而半人马座三星也不过是中国太阳漫长旅途上的一个驿站,掠过半人马座三星,中国太阳由于半人马座三星进一步加速,它的速度将达到光速的百分之十五。

    并且将于六十年后,也就是自地球启程一个世纪后到达天狼星。

    当中国太阳掠过这个由天狼星A、B构成的双星系统后,它的速度将增加到光速的十分之二,向星空的更深处飞去。

    按照小说中所描述的飞船上生命冬眼系统维持极限,中国太阳有可能到达波江座-ε星,甚至可能最后到达鲸鱼座79星,这些恒星都被认为可能有行星存在。

    但这只是理论上的计划,到底能不能成功,谁也说不准。

    在漫漫旅途中。这种利用太阳光进行恒星际飞行的太阳帆飞船,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这就好比大航海时代之前的人类。

    人们只记得哥伦布发现了美洲新大陆,开启了大航海时代。

    可又有多少人知道,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茫茫大洋之中,葬身多少前往大洋深处的航海家和探险者。

    这是一段注定九死一生有去无回的旅程。

    水娃之所以选择踏上这一段有去无回的旅程。更多的是为了激发人类世界对于星空的好奇心。

    而非真的指望有朝一日能够顺利完成计划中的任务。

    但对于庞学林而言,不管是为了任务,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都必须完成这样的旅程。

    可问题是,现在的他,仅仅只是一个大西北黄土高原上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的半大孩子。短时间内,他什么都不做不了。

    庞学林决定不再多想,反正现在自己还只有十六岁,未来还很长,他有的是时间去改变这一切。

    在如同雷鸣一般的鼾声中,庞学林迷迷糊糊又睡了过去,等他再次醒来,已经天光大亮。

    窑洞里,水娃他爹也就是自己的三叔,正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三叔今年还不到五十岁,因为常年劳作,皮肤晒得黝黑,一道道深深的皱纹,在他脸上刻下了岁月与劳作的痕迹。

    整个人伛偻的腰,看起来仿佛六七十岁的小老头。

    庞学林耸了耸鼻子,外面传来包谷粥的香味,婶婶正在为早餐忙碌。

    在系统赋予自己的记忆中,父母去世之后,自己就被寄养在了三叔家里。

    平日里,三叔一家人对自己还不错,至少衣食住行和水娃没什么区别,水娃有的自己也有。

    当然,干活什么的同样也少不掉。

    庞学林从床上爬起来,裹了件黑色的棉褂子。

    这时,三叔说道:“林娃子,手脚麻利点,今天俺们还得去地里把那两亩麦子全收了。”

    “好勒。”

    庞学林点了点头,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自己也是家里的壮劳力之一,自然也不会推脱。

    庞学林先是去了趟茅房,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

    随后,他找了块布片子,沾了点淘米时用剩下的淘米水,随便在脸上抹了两下。

    在这个干旱少雨的大西北,喝水一直是个大问题,更不用说洗脸了。

    因此,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水窖,用来储存雨水。

    村子里只要手头稍微有点闲钱的,都会在家里挖上一个水泥窖。

    但三叔家显然不在这一行列,只能用爷爷那辈就传下来的泥土窖。

    天热的时候,这种土窖里的水就容易发臭,喝的时候带着一股苦味涩味。

    只能煮开了,勉强当作饮用水。

    幸好现在天气已经入秋,天气不像夏天那么热,水窖里的水倒也还能接受。

    三叔一直指望着今年的小麦丰收,秋粮入库之后,能够拿粮食换点钱,到时候在家里建一个水泥窖。

    都说半大小子,吃垮老子。

    早餐虽然只是小米粥配腌咸菜,但庞学林和水娃都吃得很香甜,吃到一半的时候,庞学林突然抬起头,对坐在一旁的三叔道:“三叔。等农活忙完了。俺想出门闯荡一下。听说现在南方那边还是挺容易赚钱的。”

    三叔微微一愣道:“不行,林娃子,你才多大?小心出去让人给骗了。再说了,家里也没有这个路费,让你出门闯荡。”

    庞学林无奈道:“三叔,路费俺可以自己挣。”

    三叔放下筷子,板着脸道:“林娃子,俺说不行就是不行。”

    庞学林有些无奈,坐在他对面的水娃朝他憨厚地笑了笑

    水娃比庞学林大两岁,今年才十八。

    不过他性子敦厚,基本上他爹怎么说他就怎么听。

    吃完早饭,三人每人戴上斗笠拿着镰刀出了门。

    屋外是一片荒凉而贫瘠的世界,漫天都是一片黄褐色的土地。

    时候已经入秋,整个黄土高原,根本见不到多少绿意,纵横的沟壑布满了水土流失留下的痕迹,宛若老农脸上的皱纹。

    庞学林跟着水娃和三叔前往麦地。

    接下来的时间,三人就是沉默的干活,中午的时候,三婶专门送到地里送来了油泼面,算是这个时候难得的美味。

    也就农忙时节,需要进行重体力劳动的时候才能吃到。

    忙活了一天时间,三人终于将两亩地的麦子全部收割完毕,这才回家。

    虽然经历了高强度的劳动,出了不少汗,但洗澡是不可能的,也就只能用湿布在身上擦一擦将就一下。

    吃完晚饭,庞学林没事可干,干脆来到了三叔家窑洞后面的小丘上,看着落日发着呆。

    不知何时,身后传来了一个脚步声,庞学林转过头便看到水娃不知何时走了过来

    “林娃子,你真想出去?”水娃好奇道。

    庞学林,笑着说道:“水娃哥,你就不想出去看看吗?”

    水娃摇头道:“俺不知道,只是觉得现在这样的日子挺好。能吃饱穿暖,等过段日子都忙完了,把麦子一卖,在给家里打一座水泥水泥窖,吃上不苦的水,那日子就舒坦了。”

    庞学林道:“水娃哥,俺不想过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这样的日子从一开始就能看到老,你不觉得很没意思吗?”

    水娃说道:“可俺们祖祖辈辈不都是这样过来的,有什么不好吗?”

    庞学林站起身说道:“就是因为祖祖辈辈以来都没有变化,所以才要出去闯荡,改变俺们的生活。水娃哥,你听说过外面的世界吧?

    水娃脸上流露出一丝憧憬,点头道:“听说过,听说他们能喝上干净的水,还有好多好多的灯,晚上的时候,马路上都亮堂堂的。”

    庞学林笑道:“你就不想出去看看?”

    水娃摇头道:“爹不让去。”

    庞学林沉默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他道:“水娃哥,俺一定要出去看看。等俺在外面闯出名堂,就把你和三叔三婶都接过去……”

    “可是俺爹不是不让你去嘛?”

    庞学林朝水娃眨了眨眼,说道:“水娃哥,俺想出去的话,三叔阻止不了俺的,不过俺还是会和三叔好好说一说。”

    水娃犹豫了一下,说道:“一定要好好说说。”

    忙活了整整一周,总算完成这一季的麦子收割。

    留下口粮后,剩下的麦子,庞学林同三叔,、水娃一起送到粮站,一共卖了一百多块钱。

    然后,三叔满心欢喜的去了趟镇子里,问了下水泥的价格,然后便犹如霜打的茄子一般蔫着回来了。

    “他爹,你说这水泥价格怎么比去年还涨了呢?”

    三婶有些愁苦:“那可到什么时候才能喝上水泥窖里的水呀?”

    三叔闷闷地抽了口旱烟,说道:“今年再加把力,明年咱们一定能买得起水泥。”

    “叔,去年您也是这么说的。”这时,庞学林站起身道,“叔,这样下去不行。部队里的医生不是说吗?土窖里的水不干净。这样喝下去早晚得出问题,俺们必须得出去赚钱了,你看咱们村里的国强他们,在矿上就赚了不少钱。还有,水娃哥过两年就得娶媳妇了,盖新房也得要钱……”

    三叔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这回,他倒是没有第一时间回绝庞学林的提议。

    一旁的三婶犹豫了一下,说道:“他爹,俺觉得林娃子说的有点道理。”

    庞学林说道:“三叔,就让俺出去闯闯吧。你如果真不让俺去,那大不了俺自己悄么声地走了,你总不能一直拦着俺……”

    “你敢!”三叔瞪了庞学林一眼,说道,“林娃子,俺答应过你爹娘要好好照顾你长大成人。你现在就算要出去找活干,也只能去矿上。矿里危险,哪年不埋几个人?”

    庞学林笑道:“叔,放心吧,俺不去矿上。”

    “不去矿上,那去哪里?远了家里连路费都没有。”

    庞学林笑道:“就去县城,随便找活干,俺有的是力气。”

    三叔沉吟片刻,说道:“去县城,倒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让水娃跟着。”

    “俺也可以去?”

    水娃一下子站了起来,惊喜道。

    三叔又抽了口旱烟,说道:“林娃子,你脑子活,到了外面,多带带你水娃哥。至于水娃你,别人欺负你弟弟的时候,你这个当哥哥的,一定要第一个冲上去。”

    “爹,您放心吧,林娃子是俺亲兄弟,谁要是敢欺负林娃子,俺找他拼命。”

    水娃嘿嘿笑道。

    庞学林感觉自己的鼻子微微有些发酸,说道:“三叔,等俺和水娃哥挣了钱,就把您和三婶都接到城里去住。”

    三叔皱巴巴的老脸稍稍松弛下来,说道:“你能有这个心就好了。”

    庞学林笑了笑,看了看一旁兴奋的水娃,不再说话。

    至于把水娃带上,会不会改变水娃的人生轨迹?

    庞学林倒并不在意。

    根据小说推断,水娃从村子里出来的时候,应该是在98、99年的样子。

    现在才1992年,时间还早着。

    更不用说,他有足够足够的自信,带领水娃走向更好的生活。

    三天后,庞学林和水娃从怀里揣着三婶给他们专门纳的新布鞋,20块钱以及几个馍馍,走上了前往县城的道路。

    三叔蹲在村口的路上,沉声闷气抽着烟,直到两人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视野中,三叔都一直没有站起来。

    ……

    “这里就是县城啊。”

    水娃看着钢筋混凝土楼房和水泥露面,脸上露出震惊之色。

    在庞学林眼中,这座地处中国西北的小县城,最繁华之处不过是一条十字路口组成的小型商业街。

    楼房大多建于七八十年代,最高不超过六层。

    这个在此时的中国都属于七八线的小县城,在水娃眼里,俨然成了从未见过的繁华之所。

    “林娃子,俺们……俺们现在去哪里?”

    水娃有些茫然的看着庞学林。

    对于眼前这个陌生的环境,他还有些不知所措。

    庞学林笑了笑,说道:“等俺一下……”

    说着他,来到了马路边的小卖部,说道:“老板给俺来一包牡丹,再来一盒火柴。”

    “好嘞,一共两块五。”

    庞学林抽出一张五块纸币递给老板,接过烟之后直接拆了开了,先给自己点上一支,然后又递了一支给老板,说道:“老板,俺们县批发市场在哪里呀?俺和俺兄弟刚进城,想找点活干……”

    “大兄弟,你客气了。”

    老板也没推辞,接过烟夹在耳朵上说道:“你如果真想找活干,批发市场那边没什么意思,都是零零星星的细碎活。你可以去火车站煤场那边找活,那里每天都在招人,天包吃住。就是工作量比较大,每天要干十二个小时,都是重体力活,一般人吃不了这个苦。”

    庞学林笑了笑道:“老板谢了,俺和俺兄弟不怕吃苦。”

    接着,庞学林又向老板细细问了火车站煤场的大致情况,知道这只是一个普通的货运站,根本没有专用的煤炭专线大型货场才会有翻车机,都是通过工人手工卸煤,往往一列货运列车中只有几节是用敞车装煤的车皮,到站解编停在煤炭专用股道,由工人手工卸煤。

    随后,庞学林和水娃告别老板,前往老板所指的方向走去。

    “林娃子,你咋还抽烟了呢?俺的乖乖。这一包烟加一盒火柴就两块五,俺们总共就带了二十块钱进城。这样花法,哪里撑得了几天呀?”

    庞学林笑了起来,说道:“水娃哥,俺要是不这样,你觉得小卖部老板会这么详细的告诉俺们火车站煤场那里有装卸煤的活吗?”

    “哦。”

    水娃点了点头,又问道:“林娃子,老板说的那个火车站,真的一天能给咱八块钱?”

    庞学林点了点头说道:“水娃哥,这个放心,绝对有。不过,这活应该会比较累,一般人吃不消。”

    水娃摇头道:“俺不怕苦活累活,就怕找不到活干。”

    庞学林笑着说道:“那就好。”

    接着,庞学林和水娃两人,按照小卖部老板所指的方向走了20分钟,路上又问了好几个人,这才找到了林雄县火车站煤场的位置。8)